行动电话的外壳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977339阅读:1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行动电话的外壳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行动电话结构,尤指以精密陶瓷材料一体成型应用于行动电话上具有增进强度效果的外壳体。
技术领域由于无线通讯具有绝佳的便利性与机动性,已经让很多的使用者将行动电话视为生活的必需品,几乎已达人手一机的状态,而行动电话,不但在功能上更新、扩充,也随着流行、使用者的喜爱,不断的于外观上、造型上推陈出新。
目前的行动电话,其壳体有以塑胶制成壳体面板的,也有以金属所制成的,以提供具有各式形状及色彩的行动电话外观,然而以塑胶材料所制造的行动电话外壳,由于材料硬度不足,因此在使用上易使壳体的表面产生刮痕,长期使用后,便会显得污秽不堪;相同的,以金属材料所制造的行动电话壳体,其外层的烤漆层,也常因使用时不当的碰撞而产生掉漆的现象,使外观不再美观亮眼,而显其缺点。
本案创作人有鉴于此,乃加予研究创新,终于揭示出一种行动电话的外壳体。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创作目的旨在提供一种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可增进该外壳体的强度,即增进该外壳体可承受外力的能力,以改善外壳体在受外力时便轻易破碎的缺点,以增进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一种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外壳体由一体成型的精密陶瓷材料构成,并具有可对应地卡扣在该行动电话本体上的卡扣部。
其中,该外壳体的里侧粘贴有一层胶膜。
其中,该外壳体为该行动电话的整个壳体结构。
其中,该外壳体为该行动电话的部份壳体结构。
其中,该扣接部为扣孔。
其中,该扣接部为扣钩。
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揭示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具有以下的结构特征及优点1.外壳体以陶瓷材料所制成,因此具有不会褪色、不易磨损等优点。
2.制自精密陶瓷的外壳体,由于表面光滑,不易沾附污垢,长期使用后依然可以历久如新。
3.制自精密陶瓷的外壳体,可以制成各种颜色,因此使用者可以依据自己喜好的颜色选择,以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4.可构成行动电话的部壳体或构成行动电话的局部壳体,而形成装饰的面板。
本实用新型的可取实体,可以由以下的说明及所附各图式得以明晰之。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示的外壳体与行动电话主机的分解示意图。
图2是图1组装后的立体图。
图3是图2的3-3方向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4是显示于新型所示外壳体里侧粘贴有胶膜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有关于一种行动电话的外壳体,该外壳体10由精密陶瓷材料一体成型,于该外壳体10上设有卡扣部11,以对应地卡扣于该行动电话的本体20上,另于该外壳体10的里侧,粘贴有一层胶膜12,以增进该外壳体10的强度,即增进该外壳体10可承受外力的能力,以改善外壳体10在受外力时便轻易破碎的缺点,以增进实用性。
本实用新型所揭示行动电话的外壳体,指构成该行动电话的全部外壳体或指构成该行动电话的部份外壳体,本实用新型并不予自限。
本实用新型所揭示行动电话的外壳体10,其中一体形成于该外壳体10上的卡扣部11,可指扣孔、扣钩……等等,本实用新型并不予自限该卡扣部11的形状及形式。
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行动电话的外壳体10,制自精密陶瓷材料,如氧化锆等,惟本实用新型并不自限所采用的陶瓷成型原料。
本实用新型所揭示行动电话的外壳体,由于以陶瓷材料一体成型,并构成行动电话的外部裸露面,因其具有坚硬不易刮伤且不褪色的优良特性,因此可以保持行动电话光鲜、明亮的外观,使行动电话可以展现出更多的色彩变化,另外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外壳体10其里侧,近一步可以粘贴有一层胶膜12,以使该外壳体10所受的应力可以平均分散于该外壳体10的各处,而使该外壳体10在应用上更为坚固,不易受外力碰击便轻易造成碎裂,也即使外壳体10更具有实用价值,而显本实用新型的新颖性及实用性。
权利要求1.一种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外壳体由一体成型的精密陶瓷材料构成,并具有可对应地卡扣在该行动电话本体上的卡扣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外壳体的里侧粘贴有一层胶膜。
3.如权利要求1所述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外壳体为该行动电话的整个壳体结构。
4.如权利要求1所述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外壳体为该行动电话的部份壳体结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扣接部为扣孔。
6.如权利要求1所述行动电话的外壳体,其特征在于该扣接部为扣钩。
专利摘要一种行动电话的外壳体,该外壳体由精密陶瓷材料一体成型,于该外壳体上设有卡扣部,以对应地卡扣于该行动电话的对应本体上,该外壳体的里侧粘贴有一层胶膜,从而,增进了该外壳体的强度,即增进该外壳体可承受外力的能力,以改善外壳体在受外力时便会轻易破碎的缺点,以增进实用性。
文档编号H04M1/02GK2909712SQ20062011359
公开日2007年6月6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11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11日
发明者詹世阳 申请人:詹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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