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24768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机,尤其涉及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
背景技术
现在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电子通讯工具,在其自身职能——个人随身通讯领域中,手机已占有主导地位。老年手机用户因为健康原因,大多是老花眼,在查看手机屏幕显示内容时,读取内容较困难;如果把手机屏幕做大,可以改善读取屏幕显示内容的便利性,但由于手机屏幕的增大,势必将影响手机的便携性。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用以改善或解决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包括键盘、 屏幕,其还包括和屏幕尺寸相对应的、表面为曲面的光学透镜,所述光学透镜附着在屏幕表进一步的,所述光学透镜和屏幕的接触面是平面,所述光学透镜的另一面是曲面。进一步的,,所述光学透镜的曲面可以是凸面或凹面。进一步的,,所述光学透镜和屏幕的接触面涂敷有静电涂层。进一步的,,所述光学透镜由玻璃或PVC透明材料制成。本实用新型利用表面为曲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制成的光学透镜可以使物体放大成像的原理,在手机屏幕上附着光学透镜,从而通过调整人眼与手机的离,让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放大或缩小,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读取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附着有凸面光学透镜的剖切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附着有凹面光学透镜的剖切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包括键盘22和屏幕21 ;[0017]图2为附着有凸面光学透镜的剖切结构示意图,凸面光学透镜11附着在屏幕21 表面,光学透镜11和屏幕21的接触面是平面,光学透镜11和屏幕21的接触面涂敷有静电涂层,通过静电的吸附作用,可使光学透镜11无需固定装置就可附着在屏幕21上,此时凸面光学透镜11可作为放大镜使用,屏幕21上显示的内容,可通过凸面光学透镜11的放大, 方便手机使用者读取内容,使用者只需改变手机与人眼的距离,即可达到放大,缩小手机屏幕21上的内容;当手机使用者不需要光学透镜11时,可方便的拆除。图3为附着有凹面光学透镜的剖切结构示意图,凹面光学透镜11附着在屏幕21 表面,光学透镜11和屏幕21的接触面是平面,光学透镜11和屏幕21的接触面涂敷有静电涂层,通过静电的吸附作用,可使光学透镜11无需固定装置就可附着在屏幕21上,此时凹面光学透镜11可作为聚光镜使用,屏幕21上显示的内容,可通过凸面光学透镜11的缩小, 方便手机使用者读取内容,使用者只需改变手机与人眼的距离,即可达到放大,缩小手机屏幕21上的内容;当手机使用者不需要光学透镜11时,可方便的拆除。同时,由于该光学透镜11在手机屏幕21上的方便拆装性,使用者可随意更换不同放大倍数的光学透镜11,以适应自身读取内容的需求。同时,由于该光学透镜11由玻璃或PVC透明材料制成,所以可以对屏幕21起到防尘和防划伤的保护作用。以上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这些并非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以上述实施方式为限,但凡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所揭示内容所作的等效修饰或变化,皆应纳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包括键盘、屏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和屏幕尺寸相对应的、表面为曲面的光学透镜,所述光学透镜附着在屏幕表面。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透镜和屏幕的接触面是平面,所述光学透镜的另一面是曲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透镜的曲面是凸面或凹面。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透镜和屏幕的接触面涂敷有静电涂层。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透镜由玻璃或PVC透明材料制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缩放屏幕显示内容的手机,涉及手机领域,其包括键盘、屏幕,其还包括和屏幕尺寸相对应的、表面为曲面的光学透镜,所述光学透镜附着在屏幕表面,光学透镜和屏幕的接触面是平面,光学透镜的另一面是曲面,所述光学透镜的曲面可以是凸面或凹面。本实用新型可方便了老年人读取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内容。
文档编号H04M1/725GK201957123SQ20112003318
公开日2011年8月3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1月30日
发明者梁正大 申请人:上海酷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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