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995288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本发明通过充分挖掘人体视觉模型的特性,采用无线通信技术,自适应变帧率编码及内容安全认证,将被监控点实时采集的视频数据压缩编码后,以流式传输的方式传输给监控中心,以在低速率、高误码的无线信道环境下,尽可能地保证视频监控图像的视觉质量和提高视频通信的安全性。本发明安装方便,可实现快速覆盖,灵活性高,扩展性强覆盖范围广、移动性好、抗干扰和抗衰落能力强、稳定性和可靠性突出等显著优点。
【专利说明】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各行各业需要实施无线视频监控的范围迅速增加。此外,无线网络的窄带高噪声的特性对于需要持续稳定的较大带宽的流式视频服务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提高移动视频通信的监控图像的视觉质量成为当代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0003]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中国的高层建筑消防问题又一次敲响警钟。目前,世界上破解高楼消防难题的主要手段是采用云梯或建筑本身的消防器材,以及紧急疏散通道等,但这些措施对于高楼的大火来说,往往是杯水车薪,望洋兴叹。
[0004]在专利CN 101527821 A中公开一种视频监控系统,其包括第一视频监控设备和客户端设备,客户端设备用于创建预案、人工启动和停止预案,该视频监控系统机一部包括视频监控中央单元以及第二视频监控设备或告警装置,以上预案存储于视频监控中央单元并且至少包括由第二视频监控设备或告警装置接收告警信号触发的第一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操作。该发明的缺点在于整个视频节目都按相同的帧率编码。然而,根据人体视觉的特性,慢速运动的镜头并不需要与快速运动的镜头一样高的帧率。如果仅仅强调保证视频的帧率,那么在低速率的无线信道环境下,势必会降低每帧视频图像的质量,并产生有害的“玛赛克”效应。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通过充分挖掘人体视觉模型的特性,采用无线通信技术,自适应变帧率编码及内容安全认证,将被监控点实时采集的视频数据压缩编码后,以流式传输的方式传输给监控中心,以在低速率、高误码的无线信道环境下,尽可能地保证视频监控图像的视觉质量和提高视频通信的安全性。
[0006]本发明分为采集编码系统和解码系统两部分。与传统视频监控系统相比具有安装方便,可实现快速覆盖,灵活性高,扩展性强等特点。本发明覆盖范围广、移动性好、抗干扰和抗衰落能力强、稳定性和可靠性突出等显著优点,可为指挥、抢险、演习等移动通信应用提供点对多点、自由组网、无缝漫游、远距离、高质量、高速率、无线实时传输的理想无线通讯平台,也可广泛应用于武警、消防、边防等军事部门和交通、海关、电力、电信、金融等国家重要部门。视频监控市场正快速发展,传统的模拟视频监控市场逐步萎缩,而数字化移动视频监控逐步成为主流。一般的,无线网络视频监控业务的高端需求趋势较为平稳,而低端需求应用则趋于旺盛,因此本发明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0007]1、设计并实现了一种快速的视觉中心滤波算法,以实时的实现对用户关注点附近的宏块分配较多的码字,而对其他的宏块则分配较少的码字,以在低速率的无线通信环境下,获得较好的监控图像效果;
2、设计并实现了一种实时的自适应变帧率编码算法,达到了自动对运动较慢的镜头按较低的帧率编码,而对于运动剧烈的镜头,则按较高的帧率编码的目的,以在保证视频视觉质量的前提下,节省宝贵的视频码流用于视频的差错控制,以尽可能的保证监控图像的视觉质量;
3、设计并实现了一种可用于视频内容安全认证和差错控制的视频数字水印算法,该水印算法提高了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0008]通过以上技术的实现将被监控点实时采集的视频数据压缩编码后,以流式传输的方式传输给监控中心,以在低速率、高误码的无线信道环境下,尽可能地保证视频监控图像的视觉质量和提高视频通信的安全性。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设计并实现了一种快速的视觉中心滤波算法,以实时的实现对用户关注点附近的宏块分配较多的码字,而对其他的宏块则分配较少的码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设计并实现了一种实时的自适应变帧率编码算法,达到了自动对运动较慢的镜头按较低的帧率编码,而对于运动剧烈的镜头,则按较高的帧率编码的目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视觉质量的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设计并实现了一种可用于视频内容安全认证和差错控制的视频数字水印算法。
【文档编号】H04N7/18GK103929612SQ201310009946
【公开日】2014年7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1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11日
【发明者】张超 申请人: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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