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和直下式液晶电视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文档序号:12009408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和直下式液晶电视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子产品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和直下式液晶电视。

背景技术:
目前,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的结构如图1所示,背板由底板11和斜板12组成,背板四周的斜板12带有斜度,这样即有利于光线的充分发散,且便于电视机后壳的造型。发明人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现现有技术存在如下缺点:背板上带有斜度,当电视机装配面板受到垂直于板面的外力冲击时,如图2所示,冲击力f的垂直与斜板12的分力f1会产生翻转力矩,使斜板12向外翻,背板四周外翻,导致电视机前壳被迫向外鼓,使面板无法得到有效固定,从电视机内部跳出,进而导致面板破碎,同时因膜片安装在背板上,背板四周外翻会使膜片挂耳受张力发生断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使电视机装配面板受到垂直于板面的冲击时,背板四周不会外翻,使面板得到牢固固定,同时防止膜片挂耳受张力发生断裂。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包括底壁和侧壁,所述侧壁与所述底壁的周边相连,所述侧壁包括一端固定相连的横板和竖板,所述横板与所述竖板间的夹角为85°至95°,所述竖板与直下式液晶电视的液晶面板的板面相垂直,所述横板的另一端与所述底壁的周边相连。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包括背板,所述背板为上述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本发明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侧壁包括垂直相连的横板和竖板,使得背板强度增强,背板在承受垂直于面板的冲击力时,不会四周外翻,使面板跳出受到损坏,同时避免膜片挂耳因受到张力而断裂;背板的四周通过第一折边上的搭边铆接在一起,有效地加强了背板的强度,使背板角部受力时不会发生变形;背板强度增强,在保证背板强度的前提下,背板的厚度可减小,降低了背板的制作成本;底壁包括夹角为钝角的斜板和底板,有利于液晶电视后壳的造型,使液晶电视后壳造型曲面呈自然的流线型结构,外观美观。本发明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直下式液晶电视的面板固定更加牢固,受到垂直于面板的冲击力,背板不会四周外翻,使面板跳出,受到损坏,同时膜片挂耳不会因背板四周外翻而受张力断裂;背板厚度减小,降低了直下式液晶电视的成本;后壳造型方便,使直下式液晶电视后壳造型曲面呈自然的流线型结构,直下式液晶电视的外观美观。附图说明图1是根据现有技术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中所示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受冲击力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图3是根据本发明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4是图3的A部结构放大示意图;图5是图4的后部结构示意图;图6是图3的B-B剖视结构示意图;图7是图6的C部结构放大示意图;图8是图7所示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受冲击力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图9为根据本发明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又一实施例受冲击力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图10是根据本发明所述直下式所述液晶电视背板还一实施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图11是根据本发明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的前壳与背板固定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12是图11所示D部结构放大示意图;图13是根据本发明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一实施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图14是图13所示E部结构放大示意图。其中,图1至图14中各部件与附图标记间的对应关系如下:1底壁,11底板,111第一加强筋,112第二加强筋,113第三加强筋,12斜板,2侧壁21横板,211第三固定孔,22竖板,31第一折边,311凸起,312插槽,313搭边314铆钉孔,32第二折边,321第一固定孔,4背板,5前壳,501第二固定孔,6后壳,7胶框,8螺钉。具体实施方式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发明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实施例一:如图3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包括底壁1和侧壁2,所述侧壁2与所述底壁1的周边相连,所述侧壁2包括一端固定相连的横板21和竖板22,所述竖板22与直下式液晶电视的液晶面板的板面相垂直,所述横板与所述竖板的夹角为90°,所述横板21的另一端与所述底壁1的周边相连。图8所示为本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受冲击力时的受力分析示意图,背板受冲击时,冲击力均匀分布在第一折边31的整个板面上,为了便于受力分析,将作用在整个板面上的冲击力等效为作用在整个板面中心处的等效冲击力f,等效冲击力f的作用点相对于竖板22的距离为d2(第一折边31的总宽度为2×d2),此时,等效冲击力f产生的使竖板22向外翻的力矩为:M2=f×d2,在本实施例中,d2=4mm。现有技术中,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受冲击时,受力分析示意图如图2所示,背板上受到的冲击力可等效为f,等效冲击力f可分解成图2所示的f2和f1,其中f2的方向与侧壁12平行,不会产生使侧壁12向外翻的力矩,f1的方向与侧壁垂直,可产生使侧壁12向外翻的力矩,f1产生的力矩为:M1=f1×d1=f×cos45°×d1,其中,d1=40mm。将力矩M1与M2进行比较,发现M2/M1=d2/(cos45°×d1)=1/7,在承受相同的冲击力时,本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受到的向外翻的力矩减小为原来的1/7,从而达到防止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外翻变形的效果。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所述横板与所述竖板的夹角为90°为最佳实施例,事实上,两者夹角在90°左右,例如85°至95°之间,也可以减小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受到的向外翻的力矩,实现本发明的发明目的,相对于两者夹角为90°的实施例,仅效果略逊而已。本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在现有背板的基础上,增加了垂直相连的横板和竖板,使背板强度增强,可承受垂直于直下式液晶电视面板的冲击力,受到冲击时侧壁的竖板不会出现四周外翻的现象,可防止面板跳出,避免面板破损,同时防止膜片挂耳因竖板外翻而受张力发生断裂;侧壁强度增强,在保证强度的前提下可适当的减小背板的厚度,使背板的制作成本降低。在本发明中,液晶面板的板面与竖板相互垂直是一种理论状态,考虑到实际情况中存在的各种误差,液晶面板的板面与竖板之间的垂直状态可能有所变化,即不是严格的垂直,例如:由于加工和/或安装等误差的存在,使液晶面板的板面与竖板的垂直状态可在±2°的范围内变化,在不影响使用的前提下,均应包括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优选地,如图4和图7所示,所述竖板22的另一端设有第一折边31,且所述第一折边31和所述横板21位于所述竖板22的两侧,所述第一折边31与所述竖板22相垂直。为了便于背板与直下式液晶电视的其他零部件相连,如:安装胶框、膜片和支撑面板等,所以在竖板上设置了第一折边,但是考虑到背板的强度,当第一折边31与竖板22相垂直时,背板受到的外翻力矩最小,具体分析如下:如图9所示,当第一折边31向上倾斜,即第一折边31与竖板22的夹角为钝角时,其受力情况如图9所示,冲击力f作用在第一折边31的最高点,f可分解为平行于第一折边31的力f1和垂直于第一折边31的力f2,f1不会产生使第一折边外翻的力矩,f2会产生使第一折边外翻的力矩,力矩的大小为:M3=f2×d3=f×cosβ×d3,其中d3=2×d2=8mm,β=30°。将M3与M1、M2进行比较,M3/M1=cosβ×d3/(cos45°×d1)=cos30°×8/(cos45°×40)<1,M3/M2=cosβ×d3/d2=2cos30°>1,即M3小于M1,大于M2。当第一折边31向下倾斜,即第一折边31与竖板22的夹角为锐角时,此时第一折边31起不到支撑面板的作用,所以不予以考虑。由上述分析可知,第一折边31与竖板22相垂直时,背板所受到的外翻力矩最小。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如图4和图5所示,所述第一折边31的两端设置有搭边313,相邻所述第一折边31的所述搭边313搭接在一起并铆接固定。图4和图5中,标号314为搭边313上的铆钉孔。第一折边的两端设置有搭边,并将搭边搭接在一起后铆接固定,搭边的铆接固定,将背板的周边进行了固定,增强了背板的整体强度,避免了背板受力时四周外翻,背板能更好的固定面板,防止面板受冲击力时跳出。优选地,如图7所示,所述底壁1包括底板11和斜板12,所述斜板12连接所述底板11和所述侧壁2的所述横板21,在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的内侧,所述斜板12和所述底板11的夹角为钝角。本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底壁的斜板与底板间的夹角为钝角,便于后壳造型,使后壳的造型曲面呈自然的流线型结构,使直下式液晶电视的外观更美观。优选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壁1为冲压成型。底壁采用冲压成型,一次即可完成底壁的加工,提高了生产效率。在本实施例中,底壁采用SECC(电解亚铅镀锌钢板)材料,SECC具有优良的延展性,可进行深度冲压。在本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底壁1整体的冲压深度为图中H所示,为10mm,且斜板12的倾角为图中α所示,为135°,斜板12的倾角α越大,越有利于后壳的造型;但是倾角增大使背板的强度降低,当背板承受冲击力时,侧壁容易四周外翻,因此,本实施例中综合考虑后壳的造型和背板的强度,选定斜板12的倾角为135°,使后壳造型自然美观,同时背板具有一定的强度。优选地,所述底板11上成型有加强筋。底板上成型有加强筋,可增强背板的强度,优化背板的平面度,使背板可承受更大的冲击力。在本实施例中,底板上的加强筋通过冲压加工形成,当然,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底板上设置加强筋,这些方法均应包括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板11上成型有相互垂直的第一加强筋111和第二加强筋112。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底板11上成型有十一条纵向设置的第一加强筋111,两条横向设置的第二加强筋112,且第二加强筋112位于第一加强筋111的两端。当背板竖直放置并使用时,纵向设置的第一加强筋对调整大尺寸机型的平面度具有更好的效果,所以,本实施例采用纵向设置的第一加强筋为主,横向设置的第二加强筋为辅的加强筋结构,增强了背板的强度。如图3所示,为了进一步增强背板的强度,在本实施例中,在底板11上设置有第三加强筋113,第三加强筋113位于第一加强筋111的中部,第三加强筋113可起到固定并加强第一加强筋111的作用,进而增强了背板的强度。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中,纵向设置的第一加强筋111上还可以放置LED灯条板,横向设置的第二加强筋112可以起到辅助走灯条线的作用。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强度增强,可承受垂直于面板的冲击力,且背板不会四周外翻,使面板跳出,受到损坏,同时避免了膜片挂耳因背板四周外翻而发生断裂;背板强度增强,在保证背板强度的同时可减小背板的厚度,降低了背板制作的成本;背板的结构有利于液晶电视后壳的造型,使液晶电视后壳造型曲面呈自然的流线型结构,外观美观。实施例二:如图10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与实施例一的相同之处在于: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包括底壁1和侧壁2,所述侧壁2与所述底壁1的周边相连,所述侧壁2包括一端固定相连的横板21和竖板22,所述横板21与所述竖板22间的夹角为90°,所述竖板22与直下式液晶电视的液晶面板的板面垂直,所述横板21的另一端与所述底壁1的周边相连;所述竖板22的另一端设有第一折边31,且所述第一折边31和所述横板21位于所述竖板22的两侧,所述第一折边31与所述竖板22相垂直;所述第一折边31的两端设置有搭边,相邻所述第一折边31的所述搭边313搭接在一起并铆接固定;所述底壁1包括底板11和斜板12,所述斜板12连接所述底板11和所述侧壁2的所述横板21,在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的内侧,所述斜板12和所述底板11的夹角为钝角;所述底壁1为冲压成型。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的底板上未设置有加强筋,当背板的强度满足受力需求时,背板上可以不设置加强筋。实施例三:如图11至图1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直下式液晶电视,包括实施例一或实施例二中所述的背板4。优选地,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还包括膜片;如图4所示,所述背板的第一折边31上设置有凸起311,所述膜片的挂耳可挂接在所述凸起311上。优选地,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还包括胶框,所述胶框上设置有插舌;如图4所示,所述第一折边31上还设置有插槽312,所述插舌可插入所述插槽312内。第一折边上设置有凸起,可挂接膜片;设置有插槽,可与胶框插舌相配合,第一折边的设置,实现了直下式液晶电视的膜片、胶框与背板的连接。优选地,如图7所示,所述第一折边31上设置有第二折边32,且所述第二折边32和所述竖板22位于所述第一折边31的同一侧,所述第二折边32上设置有第一固定孔321;如图12所示,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还包括前壳,所述前壳5上设置有第二固定孔501;如图14所示,所述背板4与所述前壳5通过所述第一固定孔321、所述第二固定孔501和螺钉8固定连接。第二折边的设置,将前壳与背板固定为一体;第二折边与竖板位于第一折边的同一侧,使背板占用的空间小,便于直下式液晶电视内部其他结构的放置。如图1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为了牢固的固定胶框7,在前壳5与背板4固定时,用螺钉8将胶框7与背板4上的第一固定孔固定。优选地,如图12所示,所述背板4的横板上设置有第三固定孔211;所述直下式液晶电视还包括后壳,所述后壳上设置有第四固定孔;如图14所述,所述背板4和所述后壳6通过所述第三固定孔、所述第四固定孔和螺钉8固定连接。背板与后壳通过第三固定孔、第四固定孔和螺钉固定连接,连接方式简单可靠。综上所述,本发明上述实施例提供的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侧壁的设置使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强度增强,可承受垂直于面板方向上的冲击力,且侧壁不会四周外翻,导致面板跳出受到损害,同时防止膜片挂耳因侧壁四周外翻而受张力断裂;加强筋的设置增强了背板的整体强度,使背板的平面度得到优化,且受到冲击时,背板不易发生弹跳变形;背板的四周通过搭边铆接在一起,有效地加强了背板的强度,使背板角部受力时不会发生变形;背板强度增强,使其厚度减小,降低了背板的制作成本;底壁上斜板的设置使后壳造型方便,后壳可设计出自然的流线型结构,外观美观。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中,在直下式液晶电视背板中提到的第一折边与在直下式液晶电视中的提到的第一折边为同一折边。在本发明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仅用于描述的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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