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货运合同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7806529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处理货运合同的系统和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处理货运合同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向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发送带有第一加密数据的第一讯息,所述讯息包括来自运输公司的独特货运合同;(b)使用第一加密数据对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进行身份验证;(c)向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通信地址发送带有第二加密数据的第二讯息;(d)使用第二加密数据对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进行身份验证;以及(e)在网上平台为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生成临时账户,用于使用主集运商/拼货商的独特身份标识完成与运输公司的货运合同。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处理货运合同和数据/信息互换的系统。
【专利说明】处理货运合同的系统和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在物流供货商之间处理货运合同和数据/信息互换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0002]传统上,在物流事务中,运输公司通常将货运合同提供给集运商/拼货商,再由集运商/拼货商们合作完成货运合同。
[0003]如此,物流供货商(包括运输公司和集运商/拼货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处理货运合同。为了分发货运货单、招募货运代理以及保证货运在整个物流操作链中均能合理处理,大量通信和档将会产生并在不同物流供货商之间进行交换,整个过程既复杂又容易出错。对于每一次货运,物流供货商都必须花费大量时间和资源记录每个通信和文件,从而导致相当大的延时和低的生产力。因此,传统的货运合同处理方式无法有效地处理对时间要求严格的交易,而此类交易正日渐重要。


【发明内容】

[0004](一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0005]鉴于前述背景,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物流供货商之间处理货运合同和在线交换数据的系统和方法。通过实现本发明的在线系统,能够减少物流供货商的操作成本,使物流供货商之间的信息流动更加有效率和有效。此外,物流供货商还能够腾出额外的资源开展核心业务。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本发明能够说明各种规模的物流供货商有效处理对时间要求严格的交易,从而提升他们的竞争力。
[0006]( 二 )技术方案
[0007]相应地,本发明在一方面是一种由主集运商/拼货商处理货运合同的方法,包括步骤:(4通过网上平台向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发送带有第一加密数据的第一讯息,该讯息包括来自运输公司的独特的货运合同;(幻在所述网上平台接收来自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一加密数据以及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通信地址;化)使用所述第一加密数据对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进行身份验证;((1)向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通信地址发送带有第二加密数据的第二加密讯息;(6)在网上平台接收来自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二加密数据;化)使用所述第二加密数据对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进行身份验证;以及(8)在网上平台为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生成一个临时账户,以使用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的独特标识完成与所述运输公司的货运合同。
[0008]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加密数据进一步包括秘密编号、所述独特货运合同和时间戳,并被第一密钥加密。
[0009]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加密数据进一步包括密码并被第二密钥加密。
[0010]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讯息和所述第二讯息进一步分别包括第一可点击链接和第二可点击链接;当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点击所述第一可点击链接时,所述第一可点击链接将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导向所述网上平台的第一网页;当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点击所述第二可点击链接时,所述第二可点击链接将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导向所述网上平台的第二网页。
[0011]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一旦步骤((1)成功完成,便阻止至少一个第二集运商/拼货商对所述第一讯息做出回应的步骤。
[0012]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是一个用于处理货运合同的计算机系统,包括网上平台,所述网上平台进一步包括第一模块,用于由主集运商/拼货商从运输公司接收货运合同;(幻第二模块,用于招募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化)第三模块,用用于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对所述货运合同做出回应;((1)第四模块,用于连接所述注册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的网络通信设备;所述注册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代表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执行所述货运合同。
[0013]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模块进一步包括讯息模块;所述讯息模块将加密数据转发给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所述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
[0014]在另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由第一独特身份标识所标识;所述第三模块的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由第二身份标识所标识;所述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由第三身份标识所标识。
[0015]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当所述注册集运商丨拼货商和所述非注册集运商丨拼货商完成所述货运合同时,所述第四模块附上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一独特身份标识。
[0016]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当完成所述货运合同时,所述第四模块将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二独特身份标识转换成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一独特身份标识。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7]图1描述了根据本发明的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
[0018]图2展示了根据本发明的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的不同模式。
[0019]图3是根据本发明的在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中的数据流程图。
[0020]图4展示了密钥模式的操作过程,该模式是在集运商/拼货商和运输公司之间进行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的操作模式之一。
[0021]图5展示了注册模式的操作过程,该模式是在集运商/拼货商和运输公司之间进行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的另一种操作模式。
[0022]图6展示了主机至主机模式的操作过程,该模式也是在集运商/拼货商和运输公司之间进行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的另一种操作模式。
[0023]图7展示了第一加密数据的生成,该数据将包括在向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转发的讯息中。
[0024]图8展示了第二加密数据的生成,该数据将包括在向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转发的讯息中。
[0025]图9展示了根据本发明的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的处理终端。

【具体实施方式】
[0026]在此处和权利要求中使用的“包括”一词,含义为包括下列元素但不排除其它元素。
[0027]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是一种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该系统用于在物流提供商之间通过网络46处理货运合同并交换数据。该系统包括处理终端22,至少一个运输公司终端24,至少一个主集运商/拼货商网络通信设备16,以及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网络通信设备18,上述终端和设备均与网络46相连接。在一个实施例中,网络46是数据通信网络。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网络46是因特网。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处理终端22是设有网上平台的计算机服务器。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网络通信设备和运输公司设备从包括计算机服务器、个人计算机、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设备(904)和/或平板计算机的集合中选择。处理终端22、运输公司终端24、主集运商/拼货商网络通信设备16以及集运商/拼货商网络通信设备18之间能够通过网络46交换数据。集运商/拼货商网络通信设备18能够接收电子邮件(咖七匕)。运输公司终端24和主集运商/拼货商28通过向处理终端22注册他们的身份使处理终端22知道他们的存在。图2显示了根据本发明的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的不同操作模式。在物流供货商之间在线处理货运合同和交换数据有三种操作模式,分别是密钥模式32、注册用户模式34和主机至主机模式36。每个集运商/拼货商有其独特的身份标识。主集运商/拼货商28由第一独特身份标识所标识;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由第二独特身份标识所标识;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由第三独特身份标识所标识。由于运输公司终端24只接收来自主集运商丨拼货商28的信息,因此在三种模式下所有运输公司终端24接收的信息都必须包括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独特身份标识(即所述第一独特标识)。密钥模式32用于处理与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或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的货运合同。密钥模式32允许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8和/或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代表主集运商/拼货商28向运输公司终端24传送信息以完成货运合同。注册用户模式34和主机至主机模式36用于处理主集运商/拼货商28、至少一个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和至少一个承运商之间的货运合同。
[0028]如图3和4所示,在一个实施例中,密钥模式32允许主集运商丨拼货商28与系统20中的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和/或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处理货运合同。通过密钥模式32,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和/或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也能够向运输公司提交相应货运合同的必要信息。在该模式下,在步骤42和44中,主集运商/拼货商28登入处理终端22搜索和选择一个由运输公司提供的货运合同。在选择货运合同之后,在步骤46,主集运商丨拼货商28向至少一个集运商丨拼货商30发送至少一个讯息40。讯息40包括第一加密数据、所选择的货运合同以及用于将集运商/拼货商导向第一身份验证平台的信息。在步骤48,接收到讯息40的集运商/拼货商30既可以接受所述货运合同如集运商/拼货商30对所述货运合同感兴趣,或者将其收到的讯息40转发给没有从主集运商/拼货商28收到讯息40的其他集运商/拼货商30。其他集运商/拼货商30依次继续向另外的集运商/拼货商30转发讯息40。当一个集运商/拼货商30对接受所述货运合同感兴趣时,他通过在第一身份验证平台提交第一身份验证信息对讯息40进行响应。第一身份验证信息包括第一加密数据、所选择的货运合同和该集运商/拼货商的联系信息。当第一鉴权平台收到所述信息后,解密第一加密数据,并将解密后提取的信息与同上述特定货运合同相关联的至少一个第一独特数据82和私钥80(第一密钥)相比较(第一独特数据和私钥的细节将会在随后的段落进行讨论如果比较的结果是相匹配,所述第一身份验证平台将会为响应所述讯息40的集运商丨拼货商30(此后称之为感兴趣的集运商丨拼货商)分配其选择的货运合同。之后,所述第一身份验证平台将不再接受任何其它集运商/拼货商对于同一讯息40的响应。在步骤50,依据在第一身份验证信息中找到的集运商/拼货商联系信息,将第二讯息转发给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第二讯息包括第二加密数据,所选择的货运合同和用于在步骤52中将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导向第二身份验证平台的信息。接着,要求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向第二身份验证平台输入第二加密数据和所选择的货运合同以进行认证。认证成功后,执行步骤54。在第二身份验证平台为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生成一个临时账户,用以提交用于完成货运合同的信息。所述信息包括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第一独特身份标识。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提交的信息将会在代表主集运商/拼货商28或主集运商/拼货商28同意的情况下经过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转发给运输公司终端24。从运输公司的角度来看,由于使用了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第一独特身份标识,就如同主集运商/拼货商28正在提交信息以完成货运合同。
[0029]如上面讨论的,集运商/拼货商30从主集运商/拼货商28收到讯息40后,如果他对该货运合同没有兴趣,可以将收到的讯息转发给他的同类集运商/拼货商。因此,同样的讯息40可以被转发到很多不同的集运商/拼货商30,其中的一些集运商/拼货商可能不是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因此,密钥模式允许主集运商/拼货商同时招募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来完成货运合同。该模式是通过在被提交给运输公司的用于完成货运合同的信息上附上替代所述集运商/拼货商身份标识的第一独特身份标识实现的。
[0030]图5描述了根据本发明的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的注册用户模式34。在注册用户模式34中,主集运商/拼货商28可以直接与至少一个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处理货运合同。在步骤42,主集运商/拼货商28登入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以搜索和选择一个由运输公司提供的货运合同。在步骤56,主集运商/拼货商28选择货运合同之后,系统20会要求主集运商/拼货商28输入至少一个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之后称之为注册的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信息。在输入了注册的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3的信息之后,在步骤58,将会有通知转发给注册的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3。所述通知用于通知注册的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3其可以获取所选择的货运合同。在步骤60,一旦登入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注册的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3会看到所选择的货运合同,并随后在步骤62代表主集运商/拼货商28或在获得主集运商/拼货商28同意的情况下向运输公司提交带有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独特身份标识的信息以完成货运合同。在一个实施例中,由主集运商/拼货商28决定所选择的集运商/拼货商303是否可以代表主集运商/拼货商28向运输公司发送预订舱位和/或确认货运时间的信息。
[0031]图6描述了根据本发明的系统20的主机至主机模式36。在该模式下,运输公司、主集运商/拼货商以及所有其他集运商/拼货商均通过专用的主机至主机数据信道相连接。在一个实施例中,是通过?I?(文件传输协议)通道连接。至少一个被选择的集运商/拼货商303能够通过其通信设备和运输公司终端24之间的主机至主机信道向运输公司提交信息以完成货运合同。在步骤42,主集运商/拼货商28登入系统20。在步骤66,主集运商/拼货商28搜索和选择一个由运输公司提供的货运合同,同之前描述的模式一样。与注册用户模式34不同的是,在主机至主机模式36下,系统20不允许主集运商丨拼货商28与任何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处理货运合同。在此模式下,由系统所有人固定设置了可使用的集运商/拼货商(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匕因此,主集运商/拼货商28只能邀请至少一个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处理货运合同。需要指出的是,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0是从一组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3中选取的。在选择了至少一个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0之后,在步骤68,被选择的集运商/拼货商30^使用所述专用的主机至主机数据信道提交信息以完成货运合同。由于是主机至主机的连接,在步骤70中,由被选择的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传送的信息包括被选择的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的第二独特身份标识。为了使运输公司终端24接受被选择的特殊集运商丨拼货商30^提交的信息,在步骤72和74中,系统提供一个独特身份标识转换引擎以将所选择的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的独特身份标识转换成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独特身份标识。
[0032]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前文描述的密钥模式、注册用户模式和主机至主机模式三种操作模式,讯息40为电子邮件讯息。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将集运商/拼货商导向第一或第二身份验证平台的信息是超链接(例如第一可点击链接和第二可点击链接在又一个实施例中,货运合同是一个空运提单编号。在一个实施例中,集运商/拼货商的联系信息是电子邮件地址的形式。在另一个实施例中,主集运商/拼货商是主借单人。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集运商/拼货商是借单人。对于密钥模式和主机至主机模式,在一个实施例中,要提交给运输公司终端24用以完成货运合同的信息是从包括电子主空运提单数据/数据$18)、分单数据/数据(1^1)以及以及电子舱单数据/数据(⑶见乂?)组成的集合中选取的。对于注册用户模式,在一个实施例中,要提交给运输公司用以完成货运合同的信息是从包括用于为预订舱位和/或确认货运时间的信息、电子主空运提单数据/数据$18)、分单数据/数据①见)以及电子舱单数据/数据(⑶见乂?)组成的集合中选取的。
[0033]图7和8分别给出了产生第一加密数据和第二加密数据的实施例。如图7所示,第一加密引擎78加密私钥80以及至少一个用于加密的第一独特资料82从而生成第一加密数据。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独特数据82是从包括货运合同、生成加密数据的时间和随机数的集合中选取的。而第二加密数据,如图8所示,是由第二加密引擎88加密多样化密钥86 (第二密钥)以及加密至少一个独特数据或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的用户密码90(包括由系统为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创建的临时帐户的密码)而生成的。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和第二加密引擎使用的加密算法均为三重023算法。
[0034]在一个实施例中,在集运商/拼货商30争取到货运合同后的预订时间段内未提交任何用于完成该特定货运合同的信息的情况下,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允许主集运商/拼货商28从该集运商/拼货商30收回货运合同。在进一步的实施例中,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允许主集运商/拼货商28和集运商/拼货商30查看已完成的货运合同交易历史。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20允许集运商/拼货商30审查他们提交的用于完成货运合同的信息。
[0035]如图9所示,根据本发明的另一方面,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的处理终端22包括数据库100,微处理器96,内存,网络通信端口 98和一个或多个由本地接口 94以通信方式耦合的输入和/或输出设备。本地接口 94可以是例如一个或多个总线或其它有线或无线的连接,但不限于此。本地接口 43还可以设有额外的组件,例如控制器、缓冲(缓存〉、驱动器、中继器和接收机,以进行通信,此处为了简洁而省略了额外组件。更进一步的,本地接口可以包括地址、控制和/或数据连接以使前述组件之间能够进行恰当的通信。所述处理器是用于执行内存中存储的软件的硬设备。所述处理器实际上可以是任何定做的或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处理器,中央处理单元⑴,数字信号处理器(039)或与终端相关联的多个处理器中的一个协处理器,以及基于微处理器(微芯片形式)的半导体或微处理器。
[0036]内存102可以包括易失性内存组件(例如随机存取内存(狀1,例如动态随机存取内存(0狀1),静态随机存取内存等))和非易失性内存组件(例如如1,可擦可程序设计只读存储器(即如的,电子可擦可程序设计内存,电子可擦可程序设计只读存储器,可程序设计只读存储器$801),磁带,只读光盘(0)-801),磁盘,软盘,匣式磁带,盒式磁带等诸如此类)中的任意一个或其组合。而且,内存102可以包含电磁的、光学的和/或其它类型的存储媒介。内存102可以具有分布式结构,其中各种组件彼此远离放置但可以被处理器访问。网络通信端口 98可以是任何能够与数据网络、外部通信设备和运输公司终端24建立通信的设备。网络通信端口可以是有线或无线的,例如“吧,
和移动通信网路,但不限于此。
[0037]内存102中存有不同的计算机模块,包括货运合同接收模块104,用于由主集运商/拼货商28从至少一个运输公司接收货运合同;招募模块106,用于招募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30以回应货运合同;集运商/拼货商响应模块108,用于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或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对货运合同进行响应;一个通信模块110,用于连接到代表主集运商/拼货商28执行货运合同的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的外部通信设备。
[0038]数据库100用于存储对于货运合同处理和数据/信息互换系统20的操作有必要的各种信息。所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的独特身份标识,提交给运输公司的用以完成货运合同的信息,提交历史,私钥80,多样化密钥86,以及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独特身份标识。
[0039]货运合同接收模块被配置为使主集运商/拼货商28从至少一个运输公司接收货运合同。其执行密钥模式32的步骤44,注册用户模式34的步骤56以及主机至主机模式36的步骤66。
[0040]招募模块106进一步包括讯息模块112,用于向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6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30转发加密数据。招募模块106执行密钥模式32的步骤46和52。讯息模块112还执行注册用户模式的步骤58。
[0041]集运商/拼货商响应模块108进一步包括第一加密引擎78和第二加密引擎88,用于执行生成第一加密数据和第二加密数据的步骤。加密引擎(78和88)从数据库获得必要的数据以产生加密数据。在密钥模式32中,集运商/拼货商响应模块108执行步骤46中的生成第一加密数据的部分以及步骤48、50和52。
[0042]通信模块110被配置,以在运输公司终端24与代表主集运商/拼货商28执行货运合同的感兴趣集运商/拼货商的通信设备之间、以及在运输公司终端24与主集运商/拼货商通信设备16之间建立连接。在密钥模式32和注册用户模式34中,在向运输公司服务器24转发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30提交的信息之前,通信模块110在所述信息上附加主集运商/拼货商28的第一独特身份标识。在主机至主机模式36,在运输公司服务器24和感兴趣的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之间的主机至主机连接中,执行通信模块110以提供转换引擎将感兴趣的特殊集运商丨拼货商30^的第二独特身份标识转换为主集运商丨拼货商28的第一独特身份标识。当感兴趣的特殊集运商/拼货商30^提交了用于实现货运合同的信息时主机至主机连接被建立。通信模块110执行密钥模式32的步骤52,注册用户模式34的步骤62以及主机至主机模式36的步骤70、72和74。
[0043]上述任何过程描述或流程图中的模块应当理解为代表模块、分段或代码部分,代码部分包括在所述过程中执行特定逻辑功能或步骤的一个或多个可执行指令。对于本发明,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各种替换实施方式也包含在本发明实施例的范围之内,根据涉及的功能的不同,各功能执行的顺序可以与已经描述或讨论过的不同,包括基本上同时执行或以相反的顺序执行。
[0044]至此,已对本发明的示范实施例进行了全面的描述。虽然是对特定实施例的描述,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会清楚对其进行具体细节上的改变也可以实施本发明。因此,对本发明的解释不应被在此所列的实施例所限制。
【权利要求】
1.一种由主拼集运商/拼货商处理货运合同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a)通过网上平台向至少一个集运商/拼货商发送带有第一加密数据的第一讯息,所述讯息包括来自运输公司的独特的货运合同; (b)在所述网上平台接收来自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一加密数据以及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通信地址; (c)使用所述第一加密数据对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进行身份验证; (d)向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通信地址发送带有第二加密数据的第二讯息; (e)在网上平台从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接收所述第二加密数据; (f)使用所述第二加密数据对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进行身份验证;以及 (g)在所述网上平台为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生成临时账户,以使用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的独特身份标识完成与所述运输公司的所述货运合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加密数据进一步包括秘密编号、所述独特货运合同和时间戳,并被第一密钥加密。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加密数据进一步包括密码并被第二密钥加密。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讯息和所述第二讯息进一步分别包括第一可点击链接和第二可点击链接;当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点击所述第一可点击链接时,所述第一可点击链接将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导向所述网上平台的第一网页;当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点击所述第二可点击链接时,所述第二可点击链接将所述感兴趣的集运商/拼货商导向所述网上平台的第二网页。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旦权利要求1的步骤(d)成功完成,便阻止至少一个第二集运商/拼货商对所述第一讯息做出回应的步骤。
6.一种处理货运合同的计算机系统,包括网上平台,所述网上平台进一步包括: (a)第一模块,用于由主集运商/拼货商从运输公司接收货运合同; (b)第二模块,用于招募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 (C)第三模块,用于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对所述货运合同做出回应;以及 (d)第四模块,用于连接所述注册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的网络通信设备;所述注册和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代表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执行所述货运合同。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模块进一步包括讯息模块;所述讯息模块将加密数据转发给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所述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由第一独特身份标识所标识;所述第三模块的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由第二身份标识所标识;所述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由第三身份标识所标识。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和所述非注册集运商/拼货商完成所述货运合同时,所述第四模块附上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一独特身份标识。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计算机系统,其特征在于:当完成所述货运合同时,所述第四模块将所述注册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二独特身份标识转换为所述主集运商/拼货商的所述第一独特身份标识。
【文档编号】H04L9/32GK104424553SQ201410274043
【公开日】2015年3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6月18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10日
【发明者】吴洪渊 申请人:传讯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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