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824888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执法记录仪,其包括壳体和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的电路板,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的摄像镜头、喇叭和录音麦克风,以及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上方设置夹子机构,所述显示屏的下方从左至右依次设置功能键、向上键、向下键和开关机键;所述壳体的侧面设置对讲机按键、录音键、HDMI数据接口、录像键、图像抓拍键和对讲机连接接口;所述壳体的下端面设置USB接口;所述壳体的上端面设置对讲机麦克风。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的执法记录仪,其用于执法人员在各种环境中全班制执法使用,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使用方便。
【专利说明】执法记录仪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数字化视听输入、输出设备,特别涉及一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的,用于执法人员在各种环境中全班制执法使用的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需要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时,通常使用摄像或照相设备记录执法过程,没有专业设备,存在设备使用不方便,造成记录不及时等缺陷。而且,目前市面上的摄像机和照相机,因其传统的结构和操作方式,局限的数字软硬件配置,执法人员晚上执法时,由于光线不足,会造成摄像或照相效果不好,不能满足现场记录的图像质量要求,给后期的执法处理造成不便。不能很好地为各种纠纷、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提供翔实的证据,也就不能够解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执法纠纷、取证困难、信服力低等一系列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不足,提供一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的执法记录仪。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0005]一种执法记录仪,其包括:壳体和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的电路板,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的摄像镜头、喇叭和录音麦克风,以及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上方设置有夹子机构,所述显示屏的下方从左至右依次设置功能键、向上键、向下键和开关机键;所述壳体的侧面设置对讲机按键、录音键、HDMI数据接口、录像键、图像抓拍键和对讲机连接接口 ;所述壳体的下端面设置有USB接口 ;所述壳体的上端面的右端处设置对讲机麦克风;
[0006]所述摄像镜头为红外摄像镜头,其四周环绕设置有一红外线感应器和至少一个LED 灯。
[0007]本实用新型的优点与效果是:
[0008]本实用新型是一种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功能于一身的执法记录仪,其用于执法人员在各种环境中全班制执法使用,重量轻,体积小,佩带灵活,使用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现场执法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0010]图2为图1所示的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后视图;
[0011]图3为图1所示的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右视图;
[0012]图4为图1所示的现场执法记录仪的左视图。
[0013]附图标记说明:1_显不屏、2_摄像镜头、3_红外线感应器、4-LED灯、5_喇机、6_录音麦克风、7-对讲机麦克风、8-USB接口、9-夹子机构、10-壳体、101-前壳体、102-后壳体、11-开关机键、12-向下键、13-向上键、14-功能键、15-对讲机按键、16-录音键、17-HDMI数据接口、18-录像键、19-图像抓拍键、20-对讲机连接接口。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5]如图1至4所示,本实用新型执法记录仪包括壳体10和固定在壳体10内的电路板,该电路板为现有技术中电气元件的简单组合,本实用新型不涉及。该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设置于壳体10的正面的摄像镜头2、喇叭5和录音麦克风6,以及设置于壳体10的背面的显示屏I。摄像镜头2为红外摄像镜头,其四周环绕设置有一红外线感应器3和至少一个LED灯4。壳体10的背面,显示屏I的上方设置有夹子机构9,显示屏I的下方从左至右依次设置功能键14、向上键13、向下键12和开关机键11。壳体10的侧面设置对讲机按键15、录音键16、HDMI数据接口 17、录像键18、图像抓拍键19和对讲机连接接口 20。壳体10的下端面设置有USB接口 8。壳体10上还设置有对讲机麦克风7。上述所有的功能按键和接口均分别与壳体内相对应的电路板上的电气元件连接。
[0016]为了工业生产需要,及方便后续使用时的拆卸维修,壳体10由前壳体101和后壳体102组合而成,且前壳体101和后壳体102之间设置具有防水功能的密封圈。
[0017]为了避免使用者手持执法记录仪时意外滑落,壳体10的外表面设置防滑层,该防滑层可以是具有防滑功能的磨砂层,也可以是在壳体10的外表面形成有规律地分布的条纹或凸点。
[0018]为了能够在佩戴和手持使用时都便于单手操作,对讲机按键15和录音键16设置于壳体10的一侧面的上端处,录像键18和图像抓拍键19设置于壳体的另一侧面的上端处。优选为,壳体10的左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置有对讲机按键15、录音键16和HDMI数据接口 17 ;壳体10的右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置有录像键18、图像抓拍键19和对讲机连接接Π 20。
[0019]为了提高录音效果,并保证视音频的同步质量,将录音麦克风6设置于壳体10的正面,摄像镜头2的两侧。为了提高对讲机的通话质量及方便使用者单手操作,对讲机按键15设置于壳体10的左侧面的上端处时,对讲机麦克风7设置于壳体10的上端面的右端处。
[0020]对讲机按键15、录音键16、录像键18、图像抓拍键19、功能键14、向上键13、向下键12和开关机键11均采用防水按键,使执法记录仪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HDMI数据接口
17、对讲机连接接口 20和USB接口 8的接口的端面与壳体的接触部分均设有防水圈,并在其安装孔处均设置防水盖,以防水渗入执法记录仪内。壳体10采用高强度工程塑胶材质制成,具备防水、防震、抗摔性能。
[0021]该执法记录仪的外形可通过人体工程学设计,便于携带和手持。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夹子机构9将该执法记录仪佩戴于皮带、肩带、胸前或其他部位的制服兜内,方便随时取下手持并?呆作。
[0022]现场使用时,按下开关机键11,系统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按下录像键18,执法记录仪通过摄像镜头2取景,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此时,显示屏I同步显示录像信息和状态,包括开始时间、录像时长、电池容量、存储卡容量等。再次按下录像键18,执法记录仪停止记录并保存记录内容到存储卡的录像相应路径。摄像镜头2为红外摄像镜头,当光线变暗时,摄像镜头2开启夜间模式,LED灯4点亮,红外线感应器3通过红外线反射原理,当人体(或其他发热源)进入红外线区域内,摄像镜头2开始捕捉影像,便于准确取景,即使在黑暗中也能拍摄到清楚的图像,实现全天拍摄功能。LED灯也可手动开启,充当手电筒,方便了使用者。
[0023]需要录音时,按下录音键16,系统自动切换到录音模式,开始记录音频信息;再次按下录音键16,执法记录仪停止记录并保存记录内容到存储卡的录音相应路径。
[0024]需要拍照时,按下图像抓拍按键19,系统自动切换到拍照模式,通过摄像镜头2取景,显示屏I同步显示取景信息,再次按下图像抓拍按键19,即可完成拍照并保存记录内容到存储卡的照片相应路径。此时,显示屏I显示照片信息和状态,包括图像、照片时间、照片数量、电池容量、存储卡容量等。
[0025]需要使用对讲机时,将对讲机数据线插入对讲机连接接口 20,连接对讲机,按住对讲机按键15,即可喊话;放开对讲机按键15,即可受话。
[0026]需要连接电脑时,关机或开机状态下,将USB数据线一端连接电脑,另一端插入执法记录仪的USB接口 8,即可进行执法记录仪与电脑之间的数据传输,同时进行充电,显示屏I显示电池电量。也可连接直充插头,进入充电模式。
[0027]HDMI数据接口 17,是一种数字化视频/音频的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其设置是为了满足一些高清晰视频的传输要求,是适合影像传输的专用型数字化接口,其可同时传送音频和影音信号,最高数据传输速度为5Gbps。
[0028]需要临时预览执法记录仪上已记录的信息时,按下开关机键11,系统自动进入取景预览模式,再按下功能键14,进入选择菜单,通过向上键13或向下键12可选择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多项目录。此时,功能键14为确认键,按下功能键14进入相应目录下的文件夹。长按功能键14返回菜单。长按开关机键11,关机。
[002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但凡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所做的等效变化及修饰,皆应认为落入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执法记录仪,其包括:壳体和固定在所述壳体内的电路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壳体的正面的摄像镜头、喇叭和录音麦克风,以及设置于所述壳体的背面的显示屏;所述显示屏的上方设置夹子机构,所述显示屏的下方从左至右依次设置功能键、向上键、向下键和开关机键;所述壳体的侧面设置对讲机按键、录音键、HDMI数据接口、录像键、图像抓拍键和对讲机连接接口 ;所述壳体的下端面设置USB接口 ;所述壳体的上端面的右端处设置对讲机麦克风; 所述摄像镜头为红外摄像镜头,其四周环绕设置有一红外线感应器和至少一个LED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由前壳体和后壳体组合而成,且所述前壳体和所述后壳体之间设置防水密封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外表面设置防滑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讲机按键和所述录音键设置于所述壳体的一侧面的上端处,所述录像键和所述图像抓拍键设置于所述壳体的另一侧面的上端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左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置为所述对讲机按键、所述录音键和所述HDMI数据接口 ;所述壳体的右侧面从上至下依次设置为所述录像键、所述图像抓拍键和所述对讲机连接接口。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录音麦克风设置于所述摄像镜头的两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讲机按键、所述录音键、所述录像键、所述图像抓拍键、所述功能键、所述向上键、所述向下键和所述开关机键均为防水按键。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HDMI数据接口、所述对讲机连接接口和所述USB接口的端面与所述壳体的接触部分均设有防水圈,并在其安装孔处均设置防水盖。
【文档编号】H04N5/225GK203827423SQ201420011019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8日 优先权日:2014年1月8日
【发明者】田超 申请人:北京立天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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