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7834020阅读:231来源:国知局
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机,属于学习用具领域,包括耳罩,耳罩设有扬声器,所述的耳罩周边设有侧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扬声器位于侧壁后侧靠外的位置,与侧壁相铰接;所述的侧壁内侧上设有播放\暂停键,所述的播放\暂停键通过电路与播放器上的播放\暂停键相连接。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佩戴舒适的特点。
【专利说明】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机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特别是一种适用于英语学习的英语听力耳机。

【背景技术】
[0002]听力是英语学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不打扰其他人的正常学习,在进行英语听力学习时通常需要使用耳机。现有技术下耳罩式听力耳机有如下缺陷:①长时间佩戴后,由于受到耳罩的压迫,会导致耳廓疼痛为了保证较好的音质,耳机通常需要有较好的隔音效果,有些同学为了充分利用时间,经常在路上行走时进行英语听力的练习,由于耳机具有良好的隔音效果,往往会听不到车辆的声音,从而会发生危险;③当在听英语的过程中,临时性处理一些小事情时,需要摘下耳机并且将播放器进行暂停操作,操作过程较为复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技术任务是针对以上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佩戴舒适的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机。
[000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机,包括耳罩,耳罩设有扬声器,所述的耳罩周边设有侧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扬声器位于侧壁后侧靠外的位置,与侧壁相铰接;所述的侧壁内侧上设有播放\暂停键,所述的播放\暂停键通过电路与播放器上的播放\暂停键相连接。
[0005]上述的扬声器背面固定连接操作手柄。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突出的有益效果:
[0007]1、佩戴舒适,不会因长时间佩戴导致耳廓疼痛;
[0008]2、根据不同的需要使其隔音和不隔音;
[0009]3、可自动暂停,使用方便。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0]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1]图2是本实用新型扬声器置于耳罩内侧时的剖视图。
[0012]图3是本实用新型扬声器置于耳罩后侧时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为便于叙述,设定佩戴时使用者的前方为前,使用者的后方为后,以朝向使用者头部的方向为内,远离使用者头部的方向为后。
[0014]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耳罩I。本实施例为头戴式耳机,即两个耳罩通过横梁连接起来。耳罩I内设有扬声器3。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的耳机和扬声器为公知技术,现有市场上的头戴式耳机均可以进行改良使用,因此,耳机和扬声器的内部电路关系,信号连接及传导方式(有线/无线)均不在此累述。
[0015]所述的耳罩I周边设有侧壁,所述的扬声器3位于侧壁后侧靠外的位置,与侧壁相铰接,可围绕铰接处前后旋转,如图2、3所示,向前旋转时位于侧壁围成的耳罩I内腔中,向后旋转时位于耳罩I后方。
[0016]所述的扬声器3背面固定连接操作手柄4,通过手柄4可用手指方便地进行操作。
[0017]所述的侧壁内侧上设有播放\暂停键2,所述的播放\暂停键2通过电路与播放器上的播放\暂停键相连接,所述的电路连接为现有耳机线控技术,其具体结构不再累述。当使用者戴上耳机时,播放\暂停键2被头部接触按下,开始播放;取下耳机后,播放\暂停键2释放,暂停播放。使用者无需再手动操作播放器。
[0018]操作流程如下:听英语时,转动扬声器3,使其位于耳罩I内,耳罩I的侧壁能够起到隔音效果,从而实现较好的音质;当佩戴时间较长耳廓被压迫而感到疼痛时,搬动手柄4,使扬声器3旋转至耳罩I后侧,同时将耳罩I戴在耳朵前方颌部,这样耳罩I就不会压迫到耳廓,同时位于耳罩I后侧的扬声器3能够对准耳朵,可继续进行英语听力;同理使用者走在路上进行听力练习时,将扬声器3置于耳罩I后方,将耳罩I置于耳朵前方,使用者可在听英语的同时能够听到路边的车辆情况,避免了危险情况的发生。
[0019]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特定实施方案已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描述,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对它进行的各种显而易见的改变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机,包括耳罩,耳罩设有扬声器,所述的耳罩周边设有侧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扬声器位于侧壁后侧靠外的位置,与侧壁相铰接;所述的侧壁内侧上设有播放\暂停键,所述的播放\暂停键通过电路与播放器上的播放\暂停键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扬声器可转动的听力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扬声器背面固定连接操作手柄。
【文档编号】H04R1/10GK204069278SQ201420676131
【公开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3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3日
【发明者】张丽萍, 刘冬峰 申请人:张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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