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保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068671阅读:611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监控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安保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有各种监控系统,有些简易的有些结构复杂的。但并非都能即时有效的监测周围环境的变化,同时对发生的变化做出最快的反应以便做适当的决策。基于上述原因,需要一种能在监测到异常状况时,系统使用者能即时监控现场情形的监控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保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保证监控区域的实时影像被完整记录,并根据实况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安保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 多个摄像头分布在整个监控范围内,使得该区域无法出现监控死角;

B 正常情况下,摄像头将实时图像数据传输至MCU;

C MCU将接受到的图像信号处理后分成三路,第一路输出至大容量存储模块以对其进行缓存保留,第二路输出至显示模块以供值班人员进行实时查看,第三路传输至无线通讯模块;

D 通过通讯模块传递至远程终端,由远程终端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应对措施,即是否将控制命令传输至报警器以报警提示值班人员;

E 当监控系统的正常供电突然中止时,备用电源模块可整个监控系统提供应急电流,确保监控系统在供电故障排除前的正常工作;

上述步骤中包括MCU、图像采集模块、备用电源模块、显示模块、大容量存储模块,还包括无线通讯模块和报警模块;

所述MCU,分别与图像采集模块、备用电源模块、显示模块大容量存储模块以及无线通讯模块连接,用于协调各模块之间的工作;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与防干扰模块连接,用于对监控的环境进行稳定实时图像采集;

所述备用电源模块,用于为整个系统提供备用电源;

所述显示模块,用于将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到的图像信号进行显示以供安保人员的实时观察;

所述大容量存储模块,用于对采集的图像数据进行缓存以方便监控人员的随时调取;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与远程终端连接,用于接收和发射MCU处理后的图像数据至远程终端,远程终端在对接收到的图像数据进行对比计算,可将控制命令输出至报警模块,以进行报警提示。

所述图像采集模块包括多个分布均匀的高分辨率的摄像头。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为GPRS模块或是3G模块。

所述远程终端为3G手机、平板电脑或是计算机。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发明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该区域内环境进行动态和静态的实时拍摄记录,通过MCU的数据处理,即时将图像资料显示在监控点处的屏幕上,以供值班人员进行对紧急情况进行及时反应,同时针对突发事件的产生,MCU还可通过无线通讯线路直接将实时状况传送至位于后台的远程终端,由远程终端对该突发事件进行远距离调控指挥,避免错过最佳的解决时机。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包括以下步骤:

A 多个摄像头分布在整个监控范围内,使得该区域无法出现监控死角;

B 正常情况下,摄像头将实时图像数据传输至MCU;

C MCU将接受到的图像信号处理后分成三路,第一路输出至大容量存储模块以对其进行缓存保留,第二路输出至显示模块以供值班人员进行实时查看,第三路传输至无线通讯模块;

D 通过通讯模块传递至远程终端,由远程终端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应对措施,即是否将控制命令传输至报警器以报警提示值班人员;

E 当监控系统的正常供电突然中止时,备用电源模块可整个监控系统提供应急电流,确保监控系统在供电故障排除前的正常工作;

上述步骤中包括MCU、图像采集模块、备用电源模块、显示模块、大容量存储模块,还包括无线通讯模块和报警模块;所述MCU,分别与图像采集模块、备用电源模块、显示模块以及无线通讯模块连接,用于协调各模块之间的工作;所述图像采集模块,与防干扰模块连接,用于对监控的环境进行稳定实时图像采集;所述备用电源模块,用于为整个系统提供备用电源;所述显示模块,用于将图像采集模块采集到的图像信号进行显示以供安保人员的实时观察;所述大容量存储模块,用于对采集的图像数据进行缓存以方便监控人员的随时调取;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与远程终端连接,用于接收和发射MCU处理后的图像数据至远程终端,远程终端在对接收到的图像数据进行对比计算,可将控制命令输出至报警模块,以进行报警提示。

本发明工作时,大容量存储模块,可对数据流量巨大的监控图像进行长时间缓存,方便相关人员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可对某一具体日期的监控数据反复进行查阅,利于对突发事件的破解。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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