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4993468发布日期:2018-07-20 23:00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汽车导航领域,涉及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路况信息系统一般通过导航软件在路网地图中以不同颜色的方式显示该路段的实时路况:一般以绿色表示畅通;黄色表示缓行;红色表示拥堵。这种实时路况的显示方式仅能提供较粗略的路况信息无法得知道路拥堵的具体原因及处于拥堵路段的车流状况,具有不精确的缺点。

现有的行车记录仪一般将视频信息以高清的长时间的视频文件的方式存储在内部的存储器中,当存储器容量不足时,行车记录仪会自动删除最早的一段视频文件,获得存储空间用来存储最新的视频文件,由于高清晰的视频文件一般文件尺寸较大,一个文件可以达到百兆以上,一般情况下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高清视频文件仅在本地存储,不具备上传平台的能力,具有不联网的缺点。

部分特殊行业专用行车记录仪安装有网络通信模块,可以将视频信息上传至远程服务器,但一般上传经过压缩的视频信息以降低网络流量的消耗及提高上传的实时性。这种特殊行业专用的行车记录仪一般涉及金融、安防、危险品运输领域,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信息不会公开具有非公开的缺点。

现有的城市公共主干交通网络一般在路口处安装有摄像头用于拍摄当地的路况信息,部分手机端路况查询软件可查询这些摄像头拍摄的“实景图片”,这种路况信息是以静态图片的方式将交通路网的关键路口的路况信息向公众公开。但是,这种方法所使用的专用摄像头需要交通部门进行架设,可以公开“实景图片”的摄像头数量较少;更新图片间隔一般在5分钟到10分钟间隔1幅图片,更新频率较低,无法在交通高峰期提供实时性更好的路况信息;“实景图片”是静态图片,仅能反映该路口车辆数量,并不能反映车流行进的真实速度,具有静态图像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的视频路况分享过程中,具有的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方法及系统,可以实现拍摄前置、调取后置,调取的时间区间灵活,且可调取数据量大,并仍然能够节约流量的效果。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方法,行车记录仪将车辆行驶方向上的路况信息以多段短视频方式记录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由微控制器读取车辆行驶位置的gps定位信息,并将路况短视频所对应的采集时间、gps定位信息、行车记录仪id信息以文本文件方式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且通过移动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平台,云平台将各记录以gps定位信息分布在路网地图上;手机终端向云平台发出查看路网地图上的某一定位区域在某一时间区间的路况视频信息的请求,云平台向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发出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指令,该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接收指令并向云平台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并由云平台将该短视频回复传输至发起查询请求的手机终端。

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系统,包括行车记录仪终端、和手机终端,所述行车记录仪包括摄像头、gps定位模块、移动通信网络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摄像头拍摄车辆行驶方向上的路况信息,并以多段短视频方式记录在存储器中,由微控制器读取gps定位模块采集的车辆行驶位置的gps定位信息,路况短视频所对应的采集时间、gps定位信息、行车记录仪id信息以文本文件方式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且通过移动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平台,记录被云平台以gps定位信息分布在路网地图上,手机终端发出的查看路网地图上的某一定位区域在某一时间区间的路况视频信息的请求被云平台接收,且云平台向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发出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指令,该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接收指令并向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至云平台,发起查询请求的手机终端接收由云平台回复传输的该短视频。

有益效果:

精确性:本发明可以更准确、更直观、更精确的反映当地路况拥堵情况,特别是在由交通事故引起的道路拥堵的情况下,手机终端用户可远程观察到事故现场的情况,判断路况信息,根据事故地点车流状态选择自己的行驶路线。

节约流量:本发明所述的方法可以有效降低行车记录仪的移动网络通信流量,即确保上传短视频的实时性,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流量损失。

数量多:采用这种车联网方法的行车记录仪的数量不受限制,系统覆盖范围相比固定路口的监控摄像头要广泛。

更新快:本发明采用路况更新方法相比于现有技术固定位置摄像头拍摄的路况信息照片的方法更新更快。

公开:本发明所述的路况视频可公开。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的系统框图;

图2为本发明的系统结构框图;

图3为本发明方法的程序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方法,行车记录仪将车辆行驶方向上的路况信息以多段短视频方式记录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由微控制器读取车辆行驶位置的gps定位信息,并将路况短视频所对应的采集时间、gps定位信息、行车记录仪id信息以文本文件方式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且通过移动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平台,云平台将各记录以gps定位信息分布在路网地图上;手机终端向云平台发出查看路网地图上的某一定位区域在某一时间区间的路况视频信息的请求,云平台向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发出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指令,该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接收指令并向云平台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并由云平台将该短视频回复传输至发起查询请求的手机终端。

本发明行车记录仪,将拍摄视频进行分割,以分段短视频方式存在,并存储在存储器中,并仅上传该视频的拍摄位置、拍摄时间和行车记录仪的身份的文本信息至平台,存储的分段短视频不会一味全部上传至平台,而文本信息的传输,使用的流量极小,在其他用户发出相关位置和时间的视频信息查询时,平台将文本信息进行索引,找到上传了该位置和时间的文本信息的行车记录仪,并发出其上传相应短视频的指令,在收到该短视频时,云平台将该视频转发至发出请求的手机终端以使手机终端使用。从而实现了,视频信息采集前置,而请求查询后置,可以由众多行车记录仪形成庞大的数据库支持,并且,用极小的流量上传文本信息,并在需要时,调取相应的视频,即,只是使用流量上传有用的视频,而不被查询的视频,仅存储于行车记录仪中备查。

作为一种实施例:云平台将所述的短视频回复传输至发起查询请求的手机终端,且同时在云平台上存储该短视频,其他手机终端发出相同的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查询请求时,云平台直接回复传输该定位区域在该定位时间区间已缓存的短视频至手机终端。这样的好处是,被使用了流量上传的视频信息,会被存储在云平台,而再次被查询相同区域和时间时,直接将云平台存储的视频回复传输给请求查询的手机终端,无需再调取行车记录仪的存储视频,不需要二次重复消耗流量。

短视频以拍摄时的起始时间、拍摄时的结束时间、以拍摄时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拍摄的起始时间和拍摄时长、以拍摄的结束时间和拍摄时长中的一种命名。上述方案中,所述的短视频的短是指代视频录制时间的长度,其为几秒至几分钟。

作为另一种实施例,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系统,包括行车记录仪终端、和手机终端,所述行车记录仪包括摄像头、gps定位模块、移动通信网络模块和存储模块;所述摄像头拍摄车辆行驶方向上的路况信息,并以多段短视频方式记录在存储器中,由微控制器读取gps定位模块采集的车辆行驶位置的gps定位信息,路况短视频所对应的采集时间、gps定位信息、行车记录仪id信息以文本文件方式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且通过移动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平台,记录被云平台以gps定位信息分布在路网地图上,手机终端发出的查看路网地图上的某一定位区域在某一时间区间的路况视频信息的请求被云平台接收,且云平台向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发出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指令,该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接收指令并向上传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至云平台,发起查询请求的手机终端接收由云平台回复传输的该短视频。

发起查询请求的手机终端接收由云平台回复传输的该短视频的同时,该短视频存储于云平台上,其他手机终端发出相同的该定位区域在该时间区间的短视频查询请求时,手机终端接收到云平台直接回复传输的该定位区域在该定位时间区间已缓存的短视频。上述方案中,所述的短视频的短是指代视频录制时间的长度,其为几秒至几分钟。

本实施例,通过多个车联网行车记录仪弥补了公共路况摄像头数量的不足,只在终端用户发起请求时才上传相应的路况短视频的方法,在有限的网络流量消耗的前提下避免了大量无用视频文件消耗网络流量占用云服务器存储空间,保障了视频路况信息的实时性。

上述方案可以取得以下效果:

精确性,本实施例采用实景短视频方式表现路段中车流路况信息,因此,可以更直观、更精确的反映当地路况拥堵情况。

节约流量,本实施例所述的路况视频采集方法,先通过行车记录仪用文本文件向云平台上传实时位置及短视频录制的时间信息,使用较少的移动网络流量,保证了上传的实时性,待手机终端用户请求该段路况短视频时,再由云平台下发上传指定的短视频,回复手机终端用户的同时云平台存储该段短视频,行车记录仪无需重复上传相同的视频文件浪费网络流量,也无需上传未发起请求的视频文件。因此,可以节约不必要的移动网络通信流量的损失。

数量多,采用这种车联网方法的行车记录仪的数量不受限制,由于云平台依据行车记录仪的gps定位信息将路况短视频分布在路网地图的单位区域范围内,本实施例所使用的行车记录仪具有移动性,可以在车辆行驶的途中采集路况信息,因此,系统覆盖范围相比固定路口的监控摄像头要广泛。

更新快,本实施例采用车联网的行车记录仪采集路况信息,路况更新速度取决于安装有本实施例的行车记录仪的车辆经过该路段的频率,因此,路况短视频的更新快。

公开,本实施例通过云平台分享各车的行车记录仪所录制的视频信息,不涉及特殊行业专用车,因此,可公开。

实施例2:作为实施例1的技术方案的补充,或者一种独立的实施方式,本实施例公开了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的方法及其系统,该系统包括行车记录仪、智能手机、云平台。本实施例所述的行车记录仪由摄像头、微控制器、存储器、gps定位模块、4g网络通信模块组成,安装在汽车前风挡玻璃内侧。所述的行车记录仪通过摄像头拍摄车辆前进方向上的视频信息,并将视频信息以短视频的方式记录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短视频的录制时间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可设置为几秒到几分钟,默认的录制时间为6秒,默认的视频录制格式为mp4。

本实施例所述的路况视频采集方法是,通过行车记录仪将车辆行驶方向上的路况信息以多段短视频方式记录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短视频以时间方式命名,文件名以“年月日时分秒”方式进行命名。微控制器读取车辆行驶位置的gps定位信息,微控制器将路况短视频所对应的采集时间、gps定位信息、行车记录仪id信息以文本文件方式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并且通过4g网络通信模块上传至云平台,云平台处理由各终端行车记录仪上传的文本文件,将各记录以gps定位信息分布在路网地图上。手机终端用户需要查看路况视频信息时,选取路网地图上的短视频向云平台发起请求,由云平台向对应的行车记录仪终端下发指令,要求行车记录仪上传对应的短视频,行车记录仪终端上传对应的短视频信息,云平台将该短视频回复给发起请求的手机终端用户并且在云平台上存储该段短视频,其他手机终端用户再次发起请求时,云平台直接回复已缓存的短视频给手机终端用户。

作为一种实施例,一种车联网路况视频采集与分享的方法,包括:

s1:行车记录仪初始化;

s2:微控制器接收gps信息;

s3:微控制器接收摄像头的视频信息,录制短视频;

s4:行车记录仪上传录制短视频信息的文本文件到云平台;

s5:行车记录仪接收云平台的指令,云平台要求上传短视频了吗?

s6:行车记录仪上传对应的短视频到云平台。

申请公布号:cn105741535a,公开了一种基于图片或视频的实时路况点播方法及系统,现有技术方案相当于安装在车上的“全球眼”网络摄像头,“在车辆上安装智能网络行车记录仪时,向车主发送是否允许共享的提示”如果用户允许共享,那么该摄像头可以公开所拍摄的视频信息。“接收用户的路况点播请求指令;智能网络行车记录仪根据拍摄指令,将拍摄的图片或录制的视频,平台服务器在收到图片或视频后,分享给对应的请求用户”相当于建立了p2p链接,请求端可以直接链接到网络摄像头,查看实时视频。这种方法的实时性建立在良好的移动网络通讯基础上,就是说用户发起请求时,要求车辆所处位置的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良好,方可转发车辆上安装智能网络行车记录仪所拍摄的图像或视频,如果车辆所在位置的移动通信网络信号不好,那么用户观察到的视频会断断续续,甚至无法观看,出现掉线的情况,影响路况信息的查看。而本发明所述的方法,不受车辆当下所在位置的移动通信网络信号的限制,行车记录仪不断地拍摄短视频,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这里相当于行车记录仪端存在6秒的缓存,接收到平台端的上传指令后,将刚才拍摄的对应的短视频信息上传给平台即可。因此,本发明方法不要求视频拍摄地的移动通信网络性能。

现有技术具有步骤s4:“其中,所述路况点播请求指令包括:选择的车辆的信息和路况查看方式,所述平台服务器根据所述路况点播请求指令,向对应车辆的智能网络行车记录仪发送拍摄指令;”这点与本发明方法也不同,本发明方法的行车记录仪是一直在拍摄短视频的,无论平台端是否下达拍摄指令,短视频信息不断存储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本方法是“通过行车记录仪将车辆行驶方向上的路况信息以多段短视频方式记录在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短视频以时间方式命名…”本发明是将定位信息以文本文件的方式上传给平台,平台下达上传指令时,行车记录仪上传对应的那一段短视频文件,这样做的好处是,只要车辆途经一段路,那么该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一定会记录下该车经过该路的路况信息,无论是否有人需要观看该路况信息,当有其他用户需要观看其中某一段短视频时,平台下达上传指令,行车记录仪才上传对应的短视频。此时,装有行车记录的车辆已经经过了那段路,而不是像对比文件中的方法,一定要求车一定处于该路段才能下达指令开始拍摄视频。

而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引申,甚至可以通过平台调取10分钟前、半小时前、一小时前、1天前、2天前、3天前、甚至更早的路况视频信息,因为这些短视频都存在于行车记录仪的存储器中,存储器的容量足够大,车辆途经的定位信息已经用文本文件的方式上传到平台了,有人需要观看的时候,就可以随时调取,不受该车辆当下所在位置的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创造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创造披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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