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及终端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58007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及终端与制造工艺

本发明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及终端。



背景技术:

现有的智能终端(如手机)一般都具备便携式无线局域网络(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WLAN)热点功能,即终端可以通过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将自身设置为热点,以将自身的数据流量分享给与该热点连接的其他设备,供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

然而,目前终端的很多功能均是在连接至WLAN网络后自动完成的,如系统的更新、应用软件的更新或视频的下载等,因此,与热点连接的其他设备在通过该热点访问互联网时往往会消耗较多的数据流量,很可能导致终端产生巨额话费。对此,现有技术提供了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即在终端通过热点分享的流量达到一定值时对用户进行提醒。用户根据该提醒,关闭热点或继续通过热点分享流量,若用户选择了继续分享流量,则终端不会再对用户进行提醒,这样依然可能导致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及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该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包括:

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

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另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该终端包括:

监测单元,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

提醒单元,用于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获取单元,用于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所述提醒单元还用于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图3是本发明再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的示意性框图;

图5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示意性框图;

图6是本发明再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示意性框图;

图7是本发明又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示意性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和“包含”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在此本发明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仅仅是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并不意在限制本发明。如在本发明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指明其它情况,否则单数形式的“一”、“一个”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

还应当进一步理解,在本发明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和/或”是指相关联列出的项中的一个或多个的任何组合以及所有可能组合,并且包括这些组合。

如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那样,术语“如果”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当...时”或“一旦”或“响应于确定”或“响应于检测到”。类似地,短语“如果确定”或“如果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可以依据上下文被解释为意指“一旦确定”或“响应于确定”或“一旦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或“响应于检测到[所描述条件或事件]”。

具体实现中,本发明实施例中描述的终端包括但不限于诸如具有触摸敏感表面(例如,触摸屏显示器和/或触摸板)的移动电话、膝上型计算机或平板计算机之类的其它便携式设备。还应当理解的是,在某些实施例中,所述设备并非便携式通信设备,而是具有触摸敏感表面(例如,触摸屏显示器和/或触摸板)的台式计算机。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描述了包括显示器和触摸敏感表面的终端。然而,应当理解的是,终端可以包括诸如物理键盘、鼠标和/或控制杆的一个或多个其它物理用户接口设备。

终端支持各种应用程序,例如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绘图应用程序、演示应用程序、文字处理应用程序、网站创建应用程序、盘刻录应用程序、电子表格应用程序、游戏应用程序、电话应用程序、视频会议应用程序、电子邮件应用程序、即时消息收发应用程序、锻炼支持应用程序、照片管理应用程序、数码相机应用程序、数字摄影机应用程序、web浏览应用程序、数字音乐播放器应用程序和/或数字视频播放器应用程序。

可以在终端上执行的各种应用程序可以使用诸如触摸敏感表面的至少一个公共物理用户接口设备。可以在应用程序之间和/或相应应用程序内调整和/或改变触摸敏感表面的一个或多个功能以及终端上显示的相应信息。这样,终端的公共物理架构(例如,触摸敏感表面)可以支持具有对用户而言直观且透明的用户界面的各种应用程序。

请参见图1,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示意流程图。本实施例中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执行主体为终端。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但不限于此,还可以为其他终端,此处不做限制。如图1所示,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101: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开启热点,并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其他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其中,开启热点具体指开启终端的便携式无线局域网络(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WLAN)热点功能。相应的,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具体指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的预设操作,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终端在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后,其自身便相当于一个网络热点,终端可以通过该热点将自身的数据流量分享给与该热点连接的其他设备,供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

其中,其他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为了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所消耗的数据流量进行更加有效的监测和管理,且为了保证终端的安全性,用户可以设置接入热点的鉴权密码,即其他设备需要通过预设的鉴权密码接入热点。可以理解的是,用户为不同的接入设备设置的鉴权密码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若用户选择为不同的接入设备设置不同的鉴权密码,则终端在接收到其他设备的接入请求时,获取请求接入的设备对应的国际移动设备(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IMEI)识别码。在获取到IMEI识别码后,终端可以随机为该请求接入的设备分配鉴权密码;终端也可以输出与该IMEI识别码对应的设置信息,以使用户对该请求接入的设备设置鉴权密码。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在开启热点后,若检测到其他设备通过预设的鉴权密码接入该热点,则终端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实时统计并监测其通过热点分享给其他设备的数据流量值。

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可以为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也可以为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即在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之后,终端可以实时统计并监测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也可以实时统计并监测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每个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S102:若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终端若检测到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输出提醒信息,对用户进行提醒。

其中,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仅包括一个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则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仅包括一个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该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与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相对应。

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输出提醒信息,对用户进行提醒。其中,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可由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用户可以设置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为10M(兆),即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10M,则输出提醒信息,以对用户进行提醒。

当然,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由于连接至热点的设备至少为一个,因此,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包括至少一个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该至少一个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与连接至热点的至少一个设备对应。

终端若检测到至少有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输出提醒信息,对用户进行提醒。其中,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可由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若连接至热点的设备有三个,用户可以设置该三个设备各自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为5M、3M及2M,终端若检测到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5M,或检测到第二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3M,或检测到第三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2M,则输出提醒信息,以对用户进行提醒。

具体的,终端可以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例如,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总共已达到10M,是否停止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或者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给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已达到5M,是否停止为第一个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同时该提示框还可供用户输入设置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震动或输出提示音的方式输出提示信息。例如,终端在弹出提示框的同时输出提示音,以更加有效的对用户进行提醒。

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的设置信息可以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停止分享数据流量等。当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即需要继续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或者设置不再对其进行提醒。

其中,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仅包括一个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则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仅包括一个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该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与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相对应。

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也可以包括至少一个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且至少有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包括至少一个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该至少一个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与至少一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对应。

S103: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终端继续通过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具体的,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则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终端继续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其中,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具体指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终端需要通过热点继续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用户可以设置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

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则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终端继续通过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其中,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具体指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终端需要通过热点继续分别分享给每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若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有三个,则用户可以设置与这三个设备分别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为5M、3M或2M等。

S104: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若检测到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可以通过直接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来判断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且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则终端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5M,若达到5M,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且有两个终端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且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为5M和2M,则终端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两个终端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是否分别达到5M和2M,若分别达到5M和2M,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也可以通过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来判断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且用户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为10M,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则终端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15M,若达到15M,则终端确定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若终端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且有两个终端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该两个终端各自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为3M和5M,且用户再次为这两个终端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分别为5M和2M,则终端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8M或第二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7M,若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8M或第二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7M,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时,可以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例如,终端若检测到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15M,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总共已达到15M,是否停止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或者终端若检测到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8M,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给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已达到8M,是否停止为该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同时该提示框还可供用户再次输入设置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震动或输出提示音的方式输出提示信息。例如,终端在弹出提示框的同时输出提示音,以更加有效的对用户进行提醒。

用户根据提醒信息再次输入的设置信息可以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停止分享数据流量等。当用户再次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设置需要继续分享的数据流量值,终端可以根据用户再次设置的需要继续分享的数据流量值,继续对终端所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并对用户进行提醒,直至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为止。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请参见图2,图2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示意流程图。本实施例中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执行主体为终端。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但不限于此,还可以为其他终端,此处不做限制。如图2所示,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201: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开启热点,并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其他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其中,开启热点具体指开启终端的便携式无线局域网络(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WLAN)热点功能。相应的,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具体指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的预设操作,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终端在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后,其自身便相当于一个网络热点,终端可以通过该热点将自身的数据流量分享给与该热点连接的其他设备,供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

其中,其他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为了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所消耗的数据流量进行更加有效的监测和管理,且为了保证终端的安全性,用户可以设置接入热点的鉴权密码,即其他设备需要通过预设的鉴权密码接入热点。可以理解的是,用户为不同的终端设置的鉴权密码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若用户选择为不同的接入设备设置不同的鉴权密码,则终端在接收到其他设备的接入请求时,获取请求接入的设备对应的国际移动设备(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IMEI)识别码。在获取到IMEI识别码后,终端可以随机为该请求接入的设备分配鉴权密码;终端也可以输出与该IMEI识别码对应的设置信息,以使用户对该请求接入的设备设置鉴权密码。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在开启热点后,若检测到其他设备通过预设的鉴权密码接入该热点,则终端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实时统计并监测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

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具体指终端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即在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之后,终端实时统计并监测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

S202:若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

其中,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仅包括一个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可由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用户可以设置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为10M(兆),即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10M时,则输出提醒信息,以对用户进行提醒。

具体的,终端可以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例如,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总共已达到10M,是否停止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同时该提示框还可供用户输入设置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震动或输出提示音的方式输出提示信息。例如,终端在弹出提示框的同时输出提示音,以更加有效的对用户进行提醒。

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的设置信息可以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停止分享数据流量等。当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即需要继续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或者设置不再对其进行提醒。

S2031: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终端继续通过热点为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其中,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仅包括一个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具体指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终端需要通过热点继续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总和,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用户可以设置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

S204: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若检测到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可以通过直接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来判断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是否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终端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是否达到5M,若达到5M,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也可以通过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来判断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是否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即终端若检测到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与第二数量流量提醒值之和,则终端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例如,若用户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为10M,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终端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是否达到15M,若达到15M,则终端确定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时,可以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例如,终端若检测到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15M,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总共已达到15M,是否停止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同时该提示框还可供用户再次输入设置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震动或输出提示音的方式输出提示信息。例如,终端在弹出提示框的同时输出提示音,以更加有效的对用户进行提醒。

用户根据提醒信息再次输入的设置信息可以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停止分享数据流量等。当用户再次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设置需要继续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终端可以根据用户再次设置的需要继续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继续对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并对用户进行提醒,直至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为止。

S2032:若所述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热点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具体的,终端可以通过关闭热点,即关闭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停止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终端也可以通过重置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对应的鉴权密码来断开热点与所有设备的连接,以停止为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进一步的,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且不再提醒,则终端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且不再提醒,终端继续开启热点,并继续通过热点为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且终端不再对用户进行提醒。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终端通过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从而可以简单快捷地对热点所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有效防止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请参见图3,图3是本发明再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示意流程图。本实施例中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执行主体为终端。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但不限于此,还可以为其他终端,此处不做限制。如图3所示,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S301: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连接至所述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开启热点,并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其他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其中,开启热点具体指开启终端的便携式无线局域网络(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s,WLAN)热点功能。相应的,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具体指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的预设操作,开启热点的预设操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终端在开启便携式WLAN热点功能后,其自身便相当于一个网络热点,终端可以通过该热点将自身的数据流量分享给与该热点连接的其他设备,供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

其中,其他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为了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所消耗的数据流量进行更加有效的监测和管理,且为了保证终端的安全性,用户可以设置接入热点的鉴权密码,即其他设备需要通过预设的鉴权密码接入热点。可以理解的是,用户为不同的接入设备设置的鉴权密码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若用户选择为不同的接入设备设置不同的鉴权密码,则终端在接收到其他设备的接入请求时,获取请求接入的设备对应的国际移动设备(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IMEI)识别码。在获取到IMEI识别码后,终端可以随机为该请求接入的设备分配鉴权密码;终端也可以输出与该IMEI识别码对应的设置信息,以使用户对该请求接入的设备设置鉴权密码。具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终端在开启热点后,若检测到其他设备通过预设的鉴权密码接入该热点,则终端通过热点为连接至该热点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终端实时统计并监测连接至该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

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

连接至该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具体指终端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每个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即在检测到用户触发了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之后,终端实时统计并监测从开启热点时刻到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该热点的每个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

S302:若至少有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该热点的所有设备中至少有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

其中,连接至该热点的每个设备分别对应一个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连接至该热点的每个设备分别对应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可由用户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用户可以设置连接至该热点的第一个设备和第二个设备分别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和3M,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5M,或者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第二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3M,则输出提醒信息,以对用户进行提醒。

具体的,终端可以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例如,终端若检测到连接至热点的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5M,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给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已达到5M,是否停止为第一个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同时该提示框还可供用户输入设置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震动或输出提示音的方式输出提示信息。例如,终端在弹出提示框的同时输出提示音,以更加有效的对用户进行提醒。

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的设置信息可以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停止分享数据流量等。当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流量提醒值的终端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即需要继续分享的数据流量值),或者设置不再对其进行提醒。

S3031: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与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终端继续通过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用户再次设置的与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其中,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具体指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终端需要通过热点继续分享给每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此处不做限制。例如,若有三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已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用户为该三个设备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可以分别为5M、3M或2M等。

S304:若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继续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若检测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继续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可以通过直接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来判断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其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例如,若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用户再次设置的与第一个设备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则终端检测从上次输出提醒信息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5M,若达到5M,则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也可以通过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来判断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其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即终端若检测到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与第二数量流量提醒值之和,则终端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例如,若连接至热点的第一个设备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为10M,用户再次设置的与第一个设备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为5M,终端检测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通过热点分享给连接至该热点的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是否达到15M,若达到15M,则终端确定继续通过热点分享给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达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

终端再次对用户进行提醒时,可以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例如,终端若检测到从开启热点开始至当前时刻的这段时间内连接至热点的第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15M,则终端在当前显示界面上弹出提示框,该提示框的内容可以为“您通过热点分享给第一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已达到15M,是否停止为第一个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同时该提示框还可供用户再次输入设置信息。

可以理解的是,终端在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输出提醒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震动或输出提示音的方式输出提示信息。例如,终端在弹出提示框的同时输出提示音,以更加有效的对用户进行提醒。

用户根据提醒信息再次输入的设置信息可以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停止分享数据流量等。当用户再次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时,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设置需要继续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终端可以根据用户再次设置的需要继续分享给每个设备的数据流量值,继续对连接至该热点的每个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监测,并对用户进行提醒,直至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为止。

S3032:若所述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具体的,终端可以通过重置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对应的鉴权密码来断开其与热点的连接,以使终端停止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进一步的,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且不再提醒,则终端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终端若检测到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且不再提醒,终端继续通过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且终端不再对用户进行提醒。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终端能够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所消耗的数据流量进行单独监测,从而使得终端能够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进行单独管理,提升了用户体验。

参见图4,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的示意性框图。终端400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还可以为其他设备,此处不做限制。本实施例的终端400包括的各单元用于执行图1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具体请参阅图1以及图1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赘述。本实施例的终端400包括监测单元401、提醒单元402及获取单元403。

监测单元401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监测单元401将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发送至提醒单元402。

提醒单元402用于接收监测单元401发送的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提醒单元402将设置信息发送至获取单元403。

获取单元403用于接收提醒单元402发送的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获取单元403将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发送至提醒单元402。

提醒单元402还用于接收获取单元403发送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参见图5,图5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的示意性框图。终端500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还可以为其他设备,此处不做限制。本实施例的终端500包括的各单元用于执行图2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具体请参阅图2以及图2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赘述。本实施例的终端500包括监测单元501、提醒单元502、获取单元503及第一停止单元504。

监测单元501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监测单元501将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发送至提醒单元502。

提醒单元502用于接收监测单元501发送的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若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提醒单元502将设置信息发送至获取单元503和第一停止单元504。

获取单元503用于接收提醒单元502发送的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获取单元503将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发送至提醒单元502。

提醒单元502还用于接收获取单元503发送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第一停止单元504用于接收提醒单元502发送的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终端通过对连接至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进行监测,从而可以简单快捷地对热点所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进行监测,有效防止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参见图6,图6是本发明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的示意性框图。终端600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还可以为其他设备,此处不做限制。本实施例的终端600包括的各单元用于执行图3对应的实施例中的各步骤,具体请参阅图3以及图3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赘述。本实施例的终端600包括监测单元601、提醒单元602、获取单元603及第二停止单元604。

监测单元601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连接至所述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监测单元601将连接至所述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发送至提醒单元602。

提醒单元602用于接收监测单元601发送的连接至所述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若至少有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提醒单元602将设置信息发送至获取单元603和第二停止单元604。

获取单元603用于接收提醒单元602发送的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与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获取单元603将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发送至提醒单元602。

提醒单元602还用于接收获取单元603发送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继续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第二停止单元604用于接收提醒单元602发送的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终端能够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所消耗的数据流量进行单独监测,从而使得终端能够对连接至热点的每个设备进行单独管理,提升了用户体验。

参见图7,图7是本发明再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终端示意框图。如图7所示的本实施例中的终端70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701、一个或多个输入设备702、一个或多个则输出设备703及一个或多个存储器704。上述处理器701、输入设备702、则输出设备703及存储器704通过通信总线705完成相互间的通信。

存储器704用于存储程序指令。

处理器701用于根据存储器704存储的程序指令执行以下操作:

处理器701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

处理器701还用于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处理器701还用于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处理器701还用于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连接至所述热点的所有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的数据流量值的总和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所述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所有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连接至所述热点的设备各自消耗的数据流量值。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至少有一个设备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为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与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继续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

处理器701具体用于若所述设置信息为停止分享数据流量,则停止通过所述热点为所述消耗的数据流量值达到其对应的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的设备分享数据流量。

上述方案,终端若检测到触发开启热点分享流量提醒功能的预设操作,则实时监测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若通过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预设的第一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对用户进行提醒,以使所述用户根据提醒信息输入设置信息;若所述设置信息为继续分享数据流量,则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数据流量,并获取所述用户再次设置的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若检测到继续通过所述热点分享的数据流量值达到所述第二数据流量提醒值,则再次对所述用户进行提醒。终端能够根据用户设置的数据流量提醒值对用户进行多次提醒,避免了终端因消耗的流量超额而产生巨额话费。

应当理解,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称处理器70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输入设备702可以包括触控板、指纹采传感器(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指纹的方向信息)、摄像头、麦克风等,则输出设备703可以包括显示器(LCD等)、扬声器等。

该存储器705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和随机存取存储器,并向处理器701提供指令和数据。存储器705的一部分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随机存取存储器。例如,存储器705还可以存储设备类型的信息。

具体实现中,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处理器701、输入设备702、输出设备703可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热点分享流量的提醒方法的第一实施例和第二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也可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所描述的终端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终端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外,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也可以是电的,机械的或其它的形式连接。

本发明实施例方法中的步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顺序调整、合并和删减。

本发明实施例终端中的单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并、划分和删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各种等效的修改,这些修改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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