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8891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监护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



背景技术:

当今“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越来越多,照顾老人们的问题成为子女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市面上缺乏一些涉及老人们的远程监护设备;另外现有的产品功能单一操作复杂。鉴于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是基于LED、WIFI、网络摄像头功能以及利用人体传感技术、光传感技术、智能电源控制器、太阳能电池选择性集合于一体的一款“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用以解决子女远程监护家中的老人。



技术实现要素:

如前所述,为了实现上述功能,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充分利用照明功能、WIFI信号放大功能、网络摄像头监控功能及人体传感技术、光传感技术、智能电源控制器、太阳能电池,发明该多功能智能监护设备,能够使子女们时时刻刻都能知道家中父母的状况,形成远程的监控。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其特征是:包括智能电源控制器(2)、太阳能电池(3)、智能照明模块(6)、WIFI信号放大器(4)、网络摄像头(5)、模式选择开关(16)、光传感器(12)、人体传感器(11)、LED灯珠(8)组成。

对于所述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智能电源控制器(2)经一路输入(17)端口接入市电(1),经二路输入(18)端口接入太阳能电池(3),智能电源控制器(2)三路输出分别为,一路输出(13)为产品本身提供所需电源,二路输出(14)、三路输出(15)为预留输出端口。

对于所述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智能电源控制器(2)上的第一路输出(13)端口,给WIFI信号放大器(4)、网络摄像头(5)、LED灯珠(8)提供供电。

对于所述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模式选择开关(16)与触电A(9)接通后,智能照明模块(6)与电感(7)、LED灯珠(8)形成回路,模式选择开关(16)与触电B(10)接通后,也可与电感(7)、LED灯珠(8)形成回路。

对于所述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第一路输出(13)端口,同时为WIFI信号放大器(4)与网络摄像头(5)并联电路进行供电。

对于所述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智能照明模块(6)由人体感应器(11)与光传感器(12)串联构成。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电路示意图。

附图中:

1-市电电源;2-智能电源控制器;3-太阳能电池;4-WiFi信号放大器;5-网络摄像头;6-智能照明模块;7-电感;8-LED灯珠;9-触电A;10-触电B;11-人体感应器;12-光传感器;13-一路输出;14-二路输出;15-三路输出;16-模式选择开关;17-一路输入;18-二路输入。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地描述。

如附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处于太阳光照区域内时,太阳能电池组(3)发出的电流通过二路输入端口(18)给智能电源控制器(2)进行充电。

如附图1所示,当在有光照的条件下一路输入(17)自动切断,此时由太阳能电池(3)发出的电流经过二路输入(18)为智能电源控制器(2)供电,当没有光照时,自动切换至市电(1),电流经过(17)为电路供电,当上述两路输入都没有电流时,智能电源控制器(2)自带的蓄电池自动为产品正常工作提供电源。

如附图1所示,当电路通入电流时,电流始终为WIFI信号放大器(4)、网络摄像头(5)供电。

如附图1所示,若模式选择开关(16)调至触点B(10)时,电流经过电感(7)、LED灯珠(8),此时提供普通照明;若模式选择开关(16)调至触电A(9)时,电流经过智能照明模块(6)、电感(7)、LED灯珠(8),此时提供智能照明模式

如附图1所示,由于电感(7)的存在,LED灯珠(8)在不亮到亮、亮到不亮两个过程中缓慢变化,起到家庭照明作用。

如附图1所示,模式选择开关(16)与智能照明模块(6)控制LED灯珠照明,当无光线时,人体感应器(11)感应到在检测区域内有人时,灯会立马点亮,直至人在感应区域内消失,灯才会熄灭。

如附图1所示,WIFI信号放大器为家中的路由器起到信号放大功能,同时为网络摄像头(5)提供较强的无线信号.

如附图1所示,网络摄像头(5)具有监控拍摄功能并有语音提示功能,实现子女的远程监护功能。

如附图1所示,在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和家中路由器上安装智能电源控制器(2),当家中断电时智能电源控制器(2)为本产品起到备用电源的作用,不会因家中断电而中断了WIFI信号和监护功能。

如附图1所示,太阳能电池(3)为产品提供供电时,太阳能优先为灯式多功能智能监护器提供电能,当无光时,才会切换至市电(1)供电,以达到节能目的。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创新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因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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