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及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55905阅读:629来源:国知局
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及移动终端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的移动终端其显示屏与耳机座分别进行防水处理,这种防水方式虽然简单,但是不利于移动终端的轻薄化设计。由于移动终端整机越做越薄,耳机座与显示屏厚度方向间隙不断地被缩小,若仍然采用这种防水方式的话,由于显示屏与耳机座之间没有足够的空间作隔离结构设计,这就导致防水难度增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当所述前壳组件应用在移动终端上时,不但可实现移动终端整机的轻薄化设计,而且可以有效地保证移动终端防水的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一种移动终端,包括上述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包括:前壳,所述前壳上设有在厚度方向上贯穿其的通孔;显示屏,所述显示屏设在所述前壳的前侧壁上;防水套,所述防水套设在所述前壳的后侧壁上且所述防水套与所述通孔对应设置以密封所述通孔;耳机座,所述耳机座设在所述防水套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通过在前壳上设置在厚度方向上贯穿其的通孔,并将显示屏设在前壳的前侧壁上,将防水套设在前壳的后侧壁上且使防水套与通孔对应设置以密封通孔,同时再将耳机座设在防水套上,当前壳组件用在防水套上时,不但实现了移动终端的整机的轻薄化,而且同时实现了对耳机座和显示屏的可靠防水,从而提高了移动终端防水的可靠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防水套上设有第一容纳部,所述耳机座容纳在所述第一容纳部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前壳上设有第二容纳部,所述第一容纳部配合在所述第二容纳部内。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防水套为柔性防水套。

具体地,所述防水套为硅胶套。

具体地,所述硅胶套的厚度为0.1mm~0.2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耳机座与所述防水套过盈配合。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所述防水套通过背胶粘贴在所述前壳的后侧壁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包括上述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通过设置上述的前壳组件,不但可实现移动终端整机的轻薄化设计,而且可以有效地保证移动终端防水的可靠性。

可选地,所述移动终端为手机或平板电脑。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部分前壳组件的剖视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前壳组件的爆炸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的前壳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前壳组件100;

前壳1;通孔11;第二容纳部12;

显示屏2;防水套3;第一容纳部31;耳机座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或彼此可通讯;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下面参考图1-图3描述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100,该前壳组件100可用在移动终端上。

如图1-图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100,可以包括前壳1、显示屏2、防水套3和耳机座4。

具体地,如图1和图3所示,前壳1上设有在厚度方向上贯穿其的通孔11,显示屏2和耳机座4分别位于通孔11的前后两侧。

具体地,显示屏2设在前壳1的前侧壁上,防水套3设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且防水套3与通孔11对应设置以密封通孔11。例如防水套3包覆在前壳1的整个后侧壁上。耳机座4设在防水套3上。具体而言,通孔11的设置有利于实现移动终端的整机的轻薄化,而且还有利于保证显示屏2足够的背部空间以便于将防水套3设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以实现对通孔11的密封,从而实现对显示屏2的防水,同时将耳机座4设在防水套3上可便于实现防水套3对耳机座4的防水。这种设置方式,不但实现了移动终端的整机的轻薄化,而且同时实现了对耳机座4和显示屏2的可靠防水,从而提高了移动终端防水的可靠性。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100,通过在前壳1上设置在厚度方向上贯穿其的通孔11,并将显示屏2设在前壳1的前侧壁上,将防水套3设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且使防水套3与通孔11对应设置以密封通孔11,同时再将耳机座4设在防水套3上,当前壳组件100用在防水套3上时,不但实现了移动终端的整机的轻薄化,而且同时实现了对耳机座4和显示屏2的可靠防水,从而提高了移动终端防水的可靠性。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如图2所示,防水套3上设有第一容纳部31,耳机座4容纳在第一容纳部31内。由此,有利于提高防水套3对耳机座4的防水作用。

进一步地,前壳1上设有第二容纳部12,第一容纳部31配合在第二容纳部12内,也就是说,防水套3上设有第一容纳部31,前壳1上设有第二容纳部12,第一容纳部31可配合在第二容纳部12内,且耳机座4容纳在第一容纳部31内,由此不但可以实现对耳机座4的可靠设置,而且还有利于提高防水套3对耳机座4的防水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防水套3为柔性防水套。柔性防水套材质软,在将柔性防水套与通孔11对应设置时,柔性防水套对显示屏2的影响小,柔性防水套可以预压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且耳机座4可以过盈压合在柔性防水套3上,不但安装方式简单,而且对耳机座4和显示屏2的防水效果好。

可选地,防水套3为硅胶套,当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此,在另一些实施例中,防水套3还可以为其它柔性防水套例如橡胶套或硅橡胶套。

可选地,硅胶套的厚度为0.1mm~0.2mm。由此,不但可使得硅胶套具有良好的防水效果,而且当硅胶套设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且与通孔11对应设置时,有利于整机厚度的减小。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防水套3通过背胶粘贴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由此,简单可靠。

下面参考图1-图3对本实用新型一个具体实施例的前壳组件100的结构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100,包括前壳1、显示屏2、防水套3和耳机座4。

具体地,前壳1上设有在厚度方向上贯穿其的通孔11,显示屏2设在前壳1的前侧壁上。防水套3通过背胶粘贴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且防水套3与通孔11对应设置以密封通孔11。具体地,防水套3上设有第一容纳部31,前壳1上设有第二容纳部12,第一容纳部31可配合在第二容纳部12内,且耳机座4容纳在第一容纳部31内,由此不但可以起到对耳机座4的可靠设置,而且还有利于提高防水套3对耳机座4的防水效果。

防水套3为硅胶套。硅胶套的厚度为0.1mm~0.2mm,硅胶套材质软,在将硅胶套与通孔11对应设置时,硅胶套对显示屏2的影响小,硅胶套可以预压在前壳1的后侧壁上,且耳机座4可以过盈压合在硅胶套上,不但安装方式简单,而且对耳机座4和显示屏2的防水效果好。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包括上述的移动终端的前壳组件100。

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移动终端,通过设置上述的前壳组件100,不但可实现移动终端整机的轻薄化设计,而且可以有效地保证移动终端防水的可靠性。

可选地,移动终端为手机或平板电脑。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实施例或示例的特征进行结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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