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可收缩线耳机的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26037阅读:28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可收缩线耳机的手机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周边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可收缩线耳机的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常用的手机支架,大部分的结构为手机固定夹、定型软管和固定座三个部件依次连接而成。由于此类手机支架大多用于床头、办公桌等上,经常在使用时配着耳机使用,而耳机线由于易缠绕成结,不易打理。使用携带时均有不便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以上缺点,提供一种手机支架,能方便快捷的使用耳机,避免耳机线的缠绕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带有可收缩线耳机的手机支架,包括固定底座、连接管和手机固定夹;所述固定底座包括上固定底座夹片和下固定底座夹片,所述固定底座上连接有刚性弹簧,所述固定底座起夹持固定手机支架的作用;所述的连接管为软塑合金万向管,所述软塑合金万向管顶端依次连接360度旋转滚球和手机固定夹,所述手机固定夹包括上固定夹片和下固定夹片,通过弹簧夹连接;在所述的上固定夹片上设有耳机绕线盘,所述的耳机绕线盘包括绕线底盘、绕线上盖,在所述绕线底盘内设有涡旋式弹性钢片,所述涡旋式弹性钢片内端固定在绕线底盘中心、外端连接耳机线,所述的耳机线圈绕在绕线底盘内涡旋式弹性钢片的外周的环形槽内;在所述绕线底盘侧壁上设有耳机头出口。

所述耳机头出口尺寸小于耳机头,耳机头通过耳机线从耳机头出口穿出。

所述的耳机头出口包括左耳机头出口和右耳机头出口,分别设于耳机绕线盘左、右两端。

所述涡旋式弹性钢片外端连接耳机线末端插头上侧的耳机线。所述的绕线上盖可从绕线底盘上取下,将耳机末端插头取出,插在手机固定夹上的手机对应插孔内。

所述固定底座连接支撑短柱,所述刚性弹簧套设在支撑短柱上,所述的刚性弹簧外周设有弹簧套筒。

所述上固定底座夹片和下固定底座夹片上后侧相应位置分别设有开孔,所述上固定底座夹片和下固定底座夹片从开孔处与支撑短柱连接,所述上固定底座夹片连接在刚性弹簧上,刚性弹簧的自然长度大于弹簧套筒的长度。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手机支架具有收耳机线的功能,耳机线环绕于绕线底盘内涡旋式弹性钢片外周的环形槽内,涡旋式弹性钢片内端固定在绕线底盘中心,外端连接耳机线,钢片除内端固定外,其余部分可变形活动。拉伸耳机线,牵引涡旋式弹性钢片末端,使涡旋式弹性钢片变形收缩,拉出耳机线;而放开绕线盘两侧的耳机线,绕线盘内的弹性钢片恢复原涡旋形状,耳机线沿涡旋式弹性钢片的外周的环形槽旋转,收于绕线盘内。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手机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耳机绕线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3:固定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固定底座;11-下固定底座夹片;12-上固定底座夹片;2-刚性弹簧;3-软塑合金万向管;4-360度旋转滚球;5-手机固定夹;51-下固定夹片;52-上固定夹片;6-耳机绕线盘;7-耳机;8-弹簧套筒;9-绕线底盘;10-绕线上盖;11-环形槽;12-耳机头出口;13-涡旋式弹性钢片;14-涡旋式弹性钢片内端;15-涡旋式弹性钢片外端;16-支撑短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一种带有可收缩线耳机的手机支架,包括固定底座1、连接管和手机固定夹5;所述固定底座1包括上固定底座夹片12和下固定底座夹片11,所述固定底座1上连接有刚性弹簧2,所述固定底座1起夹持固定手机支架的作用;所述的连接管为软塑合金万向管3,所述软塑合金万向管3顶端依次连接360度旋转滚球4和手机固定夹5,所述手机固定夹5包括上固定夹片52和下固定夹片51,通过弹簧夹连接。

在所述的上固定夹片52上设有耳机绕线盘6,所述的耳机绕线盘6包括绕线底盘9、绕线上盖10,在所述绕线底盘9内设有涡旋式弹性钢片13,所述涡旋式弹性钢片内端14固定在绕线底盘中心、涡旋式弹性钢片外端15连接耳机线,所述的耳机线圈绕在绕线底盘内涡旋式弹性钢片的外周的环形槽11内;在所述绕线底盘侧壁上设有耳机头出口12。

所述耳机头出口12尺寸小于耳机头,耳机头通过耳机线从耳机头出口12穿出。所述的耳机头出口包括左耳机头出口和右耳机头出口,分别设于耳机绕线盘左、右两端。所述涡旋式弹性钢片外端连接耳机线末端插头上侧的耳机线。所述的绕线上盖10可从绕线底盘9上取下,将耳机末端插头取出,插在手机固定夹上的手机对应插孔内。

所述固定底座连接支撑短柱16,所述刚性弹簧2套设在支撑短柱16上,所述的刚性弹簧2外周设有弹簧套筒8。所述上固定底座夹片12和下固定底座夹片11上后侧相应位置分别设有开孔,所述上固定底座夹片和下固定底座夹片从开孔处与支撑短柱连接,所述上固定底座夹片12连接在刚性弹簧上,刚性弹簧2的自然长度大于弹簧套筒8的长度。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的修改、等同替换与改进等,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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