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2438阅读:3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属于手机附属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智能手机的方便、灵活、占用空间小、便于携带等优点,使其迅速推广,成为人们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助手,但是智能手机缺乏支撑结构,需要手持进行操作,在一些双手被占用的使用场合较为不便,比如躺下用智能手机看书,做饭时用智能手机直接上网查阅菜谱以及双手工作时使用智能手机辅助显示参考资料等时候。现有的手机支架通常为短距离固定座式支撑,支撑座的位置固定后难以调解,而较长的蛇形管支撑架的支撑力较小,容易出现弯曲变形的问题,支架使用寿命较短,并且无法进行自动的移动,所以需要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包括第一吸盘、连接条、第二吸盘、防滑纹、旋转杆、转轴以及荧光条,所述第一吸盘固定在连接条的左侧位置,所述第一吸盘为半球形结构,所述第二吸盘固定在连接条的右侧位置,所述背离连接条安装第一吸盘的端面上分布有防滑纹,所述转轴固定在连接条的左侧位置,所述转轴与旋转杆装配在一起,所述旋转杆上安装有荧光条。

进一步地,分布在连接条两侧的第一吸盘与第二吸盘规格相同。

进一步地,所述转轴是横截面呈工字型的圆柱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防滑纹是横截面呈半球形的曲面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连接条采用橡胶材料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通过添加防滑纹来实现增加摩擦力的目的,该设计有效的提高了使用者手掌与连接条之间的摩擦力,而第一吸盘与第二吸盘吸盘吸附在手机的外壳上,该设计解决了传统手机固定装置无法进行自由固定的问题,而旋转杆的设计则起到了支撑手机的作用,该设计解决了使用者通过手机进行视频的观看时无物体进行支撑的问题,而荧光条的设计则便于夜间使用者进行手机的寻找,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中旋转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中转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吸盘、2-连接条、3-第二吸盘、4-防滑纹、5-旋转杆、6-转轴、7-荧光条。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与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多功能手机吸盘,包括第一吸盘1、连接条2、第二吸盘2、防滑纹4、旋转杆5、转轴6以及荧光条7,第一吸盘1固定在连接条2的左侧位置,第一吸盘1为半球形结构,第二吸盘2固定在连接条2的右侧位置,背离连接条2安装第一吸盘1的端面上分布有防滑纹4,通过添加防滑纹4来实现增加摩擦力的目的,该设计有效的提高了使用者手掌与连接条2之间的摩擦力,转轴6固定在连接条2的左侧位置,转轴6与旋转杆5装配在一起,旋转杆5的设计则起到了支撑手机的作用,该设计解决了使用者通过手机进行视频的观看时无物体进行支撑的问题,旋转杆5上安装有荧光条7,荧光条7的设计则便于夜间使用者进行手机的寻找。

分布在连接条2两侧的第一吸盘1与第二吸盘2规格相同,第一吸盘1与第二吸盘2吸盘吸附在手机的外壳上,该设计解决了传统手机固定装置无法进行自由固定的问题,转轴6是横截面呈工字型的圆柱结构,防滑纹4是横截面呈半球形的曲面结构,连接条2采用橡胶材料制作而成。

具体实施方式:在进行使用时,首先工作人员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的话就无法进行使用了,此时需要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果不存在问题的话就可以进行使用,使用时,首先使用者根据自己的习惯将第一吸盘1与第二吸盘2固定在手机背面的面板上,然后通过按压第一吸盘1与第二吸盘2,进而第一吸盘1与第二吸盘2内部的空气排出,在外界大气压强的作用下第一吸盘1与第二吸盘2紧紧的吸附在手机背面的面板上,如果使用者需要观看视频时,此时,通过旋转旋转杆5,通过将旋转杆5支撑在桌面上,进而实现对手机的支撑,另外荧光条7的设计则便于使用者夜间寻找手机。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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