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81681阅读:880来源:国知局
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影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



背景技术:

摄像机支架一般均为小型支架,有注塑型及金属型两类,可直接固定摄像机,也可通过防护罩固定摄像机,所有的摄像机支架都具有万向调节功能,通过对支架的调整,即可以将摄像机的镜头准确地对向被摄现场。

现有的摄影装置支撑架大多为简易的三角支架,无法为专业摄影提供补光,且无法同时支撑摄影棚,尤其是在户外使用时,容易受到户外光照的影响而降低照片质量,照相机固定不方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来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摄影装置支撑架大多为简易的三角支架,无法为专业摄影提供补光,且无法同时支撑摄影棚,尤其是在户外使用时,容易受到户外光照的影响而降低照片质量,照相机固定不方便的问题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包括云台,所述云台的下方安装有伸缩支架,所述伸缩支架上安装有平衡杆,所述云台的前方嵌入安装有太阳能集能板,且云台的顶部安装有照相机放置架,所述云台的一侧设置有调节转轴,所述调节转轴的外侧设置有摄影棚卡位,所述云台的内部安装有石墨烯蓄电池,所述石墨烯蓄电池的上方设置有蓝牙芯片,所述蓝牙芯片的一侧设置有核心处理器,所述照相机放置架的顶部安装有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所述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的上方设置有照相机补光装置,所述照相机补光装置上设置有照相机补光灯,所述照相机补光装置和蓝牙芯片的输出端均与核心处理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伸缩支架共设置有三个,所述三个伸缩支架均与云台通过转轴连接。

优选的,所述平衡杆与伸缩支架通过螺丝活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照相机放置架上设置有照相机快捷安装位。

优选的,所述照相机补光灯的下方设置有功能按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操作安全方便,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功能齐全,结构相对简单,能够快速固定照相机的摄影装置支撑架,本实用新型上设置有照相机快捷安装位和照相机放置架,能够快速安装固定各种类型的照相机,将照相机补光装置安装在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上,能够根据拍摄需要调节补光角度,适应更广泛的拍摄要求,同时配备有摄影棚卡位,无需另外携带摄影棚固定设备,降低摄影师的外出行李负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的云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照相机补光灯、2-照相机补光装置、3-照相机快捷安装位、4-太阳能集能板、5-伸缩支架、6-平衡杆、7-调节转轴、8-摄影棚卡位、9-云台、10-照相机放置架、11-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12-功能按键、13-蓝牙芯片、14-核心处理器、15-石墨烯蓄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摄影装置支撑架,包括云台9,云台9的下方安装有伸缩支架5,伸缩支架5上安装有平衡杆6,云台9的前方嵌入安装有太阳能集能板4,且云台9的顶部安装有照相机放置架10,云台9的一侧设置有调节转轴7,调节转轴7的外侧设置有摄影棚卡位8,云台9的内部安装有石墨烯蓄电池15,石墨烯蓄电池15的上方设置有蓝牙芯片13,蓝牙芯片13的一侧设置有核心处理器14,照相机放置架10的顶部安装有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11,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11的上方设置有照相机补光装置2,照相机补光装置2上设置有照相机补光灯1,照相机补光装置2和蓝牙芯片13的输出端均与核心处理器14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伸缩支架5共设置有三个,三个伸缩支架5均与云台9通过转轴连接,平衡杆6与伸缩支架5通过螺丝活动连接,照相机放置架10上设置有照相机快捷安装位3,照相机补光灯1的下方设置有功能按键12。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使用时首先将伸缩支架5延伸开来,利用平衡杆6固定伸缩支架5的位置,防止滑动,然后将摄影棚卡在摄影棚卡位8上,可转动调节转轴7调节摄影棚的角度,然后将照相机放置在照相机放置架10上,利用照相机快捷安装位3快速固定,按下功能按键12打开照相机补光灯1,同时转动球笼式万向转动基座11调节照相机补光灯1的角度,太阳能集能板4能够在户外作业时自动吸收太阳能并转化为电能储存至石墨烯蓄电池15的内部,手机设备可通过蓝牙连接蓝牙芯片13,进而控制照相机补光灯1。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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