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22229阅读:3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对讲机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对讲机是一种较短途的通信设备,现在在一些特殊环境下,通讯还不得不依赖对讲机,一般来说,对讲机的结构如名称为一种可定位对讲机系统、申请号为CN201410656322.1的中国专利所述,包括子机和主机,子机和主机分别包括麦克风、扬声器、音频编解码模块、无线通信模块、处理器,子机还包括GPS定位模块,主机还包括目标源模块,所述GPS定位模块或目标源模块、子麦克风、子扬声器、子音频编解码模块、子无线通信模块分别与处理器连接,子机的无线通信模块与主机的无线通信模块相连通。但目前现有技术对讲机功能单一,对于一些危险环境下还需要工作人员携带专用的空气监测设备,且缺乏准确定位。一旦发生危险不能准确及时地 实施救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使对讲机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并能及时向监控系统发送位置,一旦发生危险便于及时施救。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包括若干个对讲子机,所述对讲子机包括目标源模块、子麦克风、子扬声器、子音频编解码模块、子无线通信模块、子处理器;所述目标源模块、子麦克风、子扬声器、子音频编解码模块与子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子无线通信模块与子音频编解码模块相连接;所述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还包括监控平台和有毒气体检测模块,每一个所述对讲子机内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且该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与子处理器相连接;所述监控平台包括主处理器、主无线通信模块、GPS定位模块、报警器,所述主无线通信模块、GPS定位模块、报警器分别与主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子无线通信模块与主无线通信模块无线通信连接。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监控平台的主处理器还连接有主音频编解码模块并通过主音频编解码模块连接主麦克风和主扬声器。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报警器为声光报警器。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为一氧化碳气体检测模块、氨气气体检测模块、一氧化氮气体检测模块、二氧化氮气体检测模块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对讲机增加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一旦发现有毒气体超标即报警,并利用局域网定位系统时时向监控平台发送位置,一旦危险发生,便可及时报警,并根据其定位救治人员及时准确的到达现场实施救治。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包括若干个对讲子机,所述对讲子机包括目标源模块、子麦克风、子扬声器、子音频编解码模块、子无线通信模块、子处理器;所述目标源模块、子麦克风、子扬声器、子音频编解码模块与子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子无线通信模块与子音频编解码模块相连接;所述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还包括监控平台和有毒气体检测模块,每一个所述对讲子机内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且该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与子处理器相连接;所述监控平台包括主处理器、主无线通信模块、GPS定位模块、报警器,所述主无线通信模块、GPS定位模块、报警器分别与主处理器相连接;所述子无线通信模块与主无线通信模块无线通信连接。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监控平台的主处理器还连接有主音频编解码模块并通过主音频编解码模块连接主麦克风和主扬声器。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报警器为声光报警器。

作为对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为一氧化碳气体检测模块、氨气气体检测模块、一氧化氮气体检测模块、二氧化氮气体检测模块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取得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具备有毒气体检测功能的对讲机系统,对讲机增加有毒气体检测模块,一旦发现有毒气体超标即报警,并利用局域网定位系统时时向监控平台发送位置,一旦危险发生,便可及时报警,并根据其定位救治人员及时准确的到达现场实施救治。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实用新型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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