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摔手机后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5515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后壳制造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摔手机后壳。



背景技术:

行动电话、手提电话、无线电话、移动电话、携带电话、流动电话,即是“手提式电话机”,简称手提手机,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而手机外壳主要是起到保护手机的作用。

但是手机在使用过程不可避免的会遭到碰撞或者掉落,而这种掉落极易损伤手机的内部零件,但是现在的手机后壳通常不会具有保护功能,一旦遭受撞击,手机被损坏将会不可避免,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防摔手机后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摔手机后壳,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摔手机后壳,包括第一壳体,所述第一壳体顶部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弹簧伸缩板,所述弹簧伸缩板相对侧的顶部通过第二壳体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壳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对称分布的滑轨,所述第一壳体顶部的中轴处固定连接有液体弹簧,所述液体弹簧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正面通过销柱固定连接有压缩杆,所述压缩杆靠近液体弹簧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弹簧,所述弹簧远离压缩杆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液体弹簧的一侧,所述压缩杆远离固定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滑轮,所述滑轮远离弹簧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滑轨的表面,所述第二壳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远离第二壳体的一端贯穿液体弹簧且延伸至液体弹簧的内部,所述连接杆远离第二壳体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挤压板,所述挤压板的一侧与液体弹簧的内壁滑动连接,所述液体弹簧内壁的顶部且对应挤压板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固定板,所述挤压板远离液体弹簧内壁的一端与固定板滑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弹簧伸缩板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卡扣。

优选的,所述第二壳体的底部且位于滑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块。

优选的,所述第一壳体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防摔手机后壳,通过弹簧伸缩板、第二壳体、滑轨、液体弹簧、固定杆、销柱、压缩杆、弹簧、滑轮、连接杆、挤压板和固定板的相互配合可以达到内部减震的效果,使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即便受到撞击也会将撞击力有效的缓冲减小,可以保护手机尽可能的少受到冲击,并且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壳体、2弹簧伸缩板、3第二壳体、4滑轨、5液体弹簧、6固定杆、7销柱、8压缩杆、9弹簧、10滑轮、11连接杆、12挤压板、13固定板、14卡扣、15限位块、16防滑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防摔手机后壳,包括第一壳体1,第一壳体1的底部设置有防滑垫16,防滑垫16的设置可以保证使用者在手持手机的时候避免发生滑动而使手机掉落,第一壳体1顶部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弹簧伸缩板2,弹簧伸缩板2可以保证手机后壳具有减震防摔的空间,弹簧伸缩板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卡扣14,卡扣14的设置可以更快速有效的将手机后壳卡在手机上,弹簧伸缩板2相对侧的顶部通过第二壳体3固定连接,第二壳体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对称分布的滑轨4,第二壳体3的底部且位于滑轨4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限位块15,第一壳体1顶部的中轴处固定连接有液体弹簧5,液体弹簧5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杆6,固定杆6的正面通过销柱7固定连接有压缩杆8,压缩杆8靠近液体弹簧5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弹簧9,弹簧9远离压缩杆8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液体弹簧5的一侧,压缩杆8远离固定杆6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滑轮10,滑轮10远离弹簧9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滑轨4的表面,限位块15的设置是为了防止滑轮10脱离滑轨4,滑轮10与弹簧9为相适配设置,方便于滑轮10在滑轨4上滑动,第二壳体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杆11,连接杆11远离第二壳体3的一端贯穿液体弹簧5且延伸至液体弹簧5的内部,液体弹簧5可以使缓震更加的舒缓,连接杆11远离第二壳体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挤压板12,挤压板12的一侧与液体弹簧5的内壁滑动连接,液体弹簧5内壁的顶部且对应挤压板12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3,挤压板12远离液体弹簧5内壁的一端与固定板13滑动连接。

工作原理:当防摔手机后壳受到撞击时,第一壳体1会产生下压的力,而此时第二壳体3会挤压液体弹簧5,而连接杆11则会挤压挤压板12从而对液体弹簧5内部的液体进行挤压减震,而固定于固定杆6上的压缩杆8也会受到挤压,从而迫使滑轮10在滑轨4上滑动,此时弹簧9会对压缩杆8产生牵引作用,从而达到防摔减震的作用。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