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84958阅读:10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充电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墙壁插座就是安装在墙壁上使用的电器开关与插座,是用来接通和断开电路使用的家用电器,有时可以为了美观而使其还有装饰的功能。为了使得墙壁插座更加美观,目前的墙壁插座已经摒弃了以前全部裸露在墙体外侧的安装方式,大多采用内嵌如墙体的安装方式,这样墙壁插座突出墙壁的长度较短,大大增加了美观性。然而,利用这类墙壁插座对手机进行充电时,由于墙壁插座的位置较高、且手机充电器的长度较短,往往造成对手机充电时需要搬一个支撑物,比如椅子或者桌子之类的才能稳定的对手机进行充电。

授权公告号为CN 204243316U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可伸缩的墙壁插座,包括底座、伸缩框、插座头以及设置在插座头上的二线插孔或三线插孔,所述底座内设有凹槽,所述伸缩框一侧设置在凹槽内,所述伸缩框另一侧与插座头底部连接,所述插座头通过伸缩框进行伸缩,当电器电源线不够长的时候,可以将插座头从底座脱离,然后通过伸缩框进行有效伸缩,而且所述插座头还有 USB 充电接口和用于放置手机或其他物品的接线盒,这种接线盒既可以用于存放饰品、手机数据线或者其他小物品,又可以拉开连接盒临时放置小镜子用于吹头发时使用,或者手机充电时临时放置下手机,结构非常实用。然而,该实用新型提供的是墙壁插座,也就是说只有采用这种结构的墙壁插座才方便手机的充电,对于一般的墙壁插座无法解决由于墙壁插座的位置较高、且手机充电器的长度较短,造成对手机充电时需要搬一个支撑物,比如椅子或者桌子之类的才能稳定的对手机进行充电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能够应用在各种墙壁插座,不需要额外搬动支撑物即能够稳定可靠的对手机进行充电。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包括U型架,所述U型架左侧设置活动夹持模块,所述U型架右侧设置固定夹持模块,所述U型架上部设置柔性带,所述柔性带内侧设置无痕胶带层,所述无痕胶带层上粘附有防护层;

所述活动夹持模块包括若干个开设在所述U型架左侧的通孔,所述通孔内滑动设置导杆,全部所述导杆的外端通过连板连接在一起,全部所述导杆的内端通过内侧面开设有凹槽的夹持板连接在一起,所述U型架上且位于所述通孔内侧开设沉槽,所述导杆上套设有压缩弹簧,且所述压缩弹簧的第一端设置在所述沉槽内,所述压缩弹簧的第二端设置在所述夹持板左侧面上;

所述固定夹持模块包括设置在所述U型架右侧背面的背板和开设在所述U型架右侧内表面且与所述凹槽相对应的夹持槽。

进一步地,所述背板前表面设置吸碗。

进一步地,所述U型架上且位于所述背板的对面设置挡板。

进一步地,所述柔性带中部前侧设置延伸带,所述延伸带内侧设置粘结层,所述粘结层上粘附有覆盖层。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的数量为1~5个。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针对一般的墙壁插座无法解决由于墙壁插座的位置较高、且手机充电器的长度较短,造成对手机充电时需要搬一个支撑物,比如椅子或者桌子之类的才能稳定的对手机进行充电的问题,提供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包括U型架,在U型架左侧设置活动夹持模块,在U型架右侧设置固定夹持模块,并在U型架上部设置柔性带,柔性带是不能延展的以保证柔性带的牢固悬挂功能,在柔性带内侧设置无痕胶带层,并在无痕胶带层上粘附有防护层,采用这样的结构,首先将待充电的手机固定夹持在活动夹持模块和固定夹持模块之间,然后撕下无痕胶带的防护层,利用无痕胶带的粘性将柔性带黏贴在墙壁插座上沿,完成手机充电后只需将无痕胶带从墙壁插座上撕下,并用防护层贴回,就能够利于下次重复使用。

其中,活动夹持模块包括若干个开设在U型架左侧的通孔,在通孔内滑动设置导杆,全部导杆的外端通过连板连接在一起,全部导杆的内端通过内侧面开设有凹槽的夹持板连接在一起,在U型架上且位于通孔内侧开设沉槽,在导杆上套设有压缩弹簧,且压缩弹簧的第一端设置在沉槽内,压缩弹簧的第二端设置在夹持板左侧面上,活动夹持模块采用这种结构,一方面能够利用压缩弹簧的弹性力使得夹持板能够牢固夹持在待充电手机上,另一方面能够通过连板一次实现夹持板的夹持和松开。

另外,固定夹持模块包括设置在U型架右侧背面的背板和开设在U型架右侧内表面且与凹槽相对应的夹持槽,这样一方面能够简化本固定装置的结构,另一方面能够利用夹持槽对待充电手机的右侧进行夹持。本实用新型能够应用在各种墙壁插座,不需要额外搬动支撑物即能够稳定可靠的对手机进行充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种实施方式的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种实施方式的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种实施方式的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三种实施方式的结构俯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包括U型架1,所述U型架1左侧设置活动夹持模块,所述U型架1右侧设置固定夹持模块,所述U型架1上部设置柔性带2,所述柔性带2内侧设置无痕胶带层3,所述无痕胶带层3上粘附有防护层4;

所述活动夹持模块包括若干个开设在所述U型架1左侧的通孔5,所述通孔5内滑动设置导杆6,全部所述导杆6的外端通过连板7连接在一起,全部所述导杆6的内端通过内侧面开设有凹槽的夹持板8连接在一起,所述U型架1上且位于所述通孔5内侧开设沉槽9,所述导杆6上套设有压缩弹簧10,且所述压缩弹簧10的第一端设置在所述沉槽9内,所述压缩弹簧10的第二端设置在所述夹持板8左侧面上;

所述固定夹持模块包括设置在所述U型架1右侧背面的背板11和开设在所述U型架1右侧内表面且与所述凹槽相对应的夹持槽12。

所述通孔5的数量为3个。

该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包括U型架,在U型架左侧设置活动夹持模块,在U型架右侧设置固定夹持模块,并在U型架上部设置柔性带,柔性带是不能延展的以保证柔性带的牢固悬挂功能,在柔性带内侧设置无痕胶带层,并在无痕胶带层上粘附有防护层,采用这样的结构,首先将待充电的手机固定夹持在活动夹持模块和固定夹持模块之间,然后撕下无痕胶带的防护层,利用无痕胶带的粘性将柔性带黏贴在墙壁插座上沿,完成手机充电后只需将无痕胶带从墙壁插座上撕下,并用防护层贴回,就能够利于下次重复使用。

其中,活动夹持模块包括若干个开设在U型架左侧的通孔,在通孔内滑动设置导杆,全部导杆的外端通过连板连接在一起,全部导杆的内端通过内侧面开设有凹槽的夹持板连接在一起,在U型架上且位于通孔内侧开设沉槽,在导杆上套设有压缩弹簧,且压缩弹簧的第一端设置在沉槽内,压缩弹簧的第二端设置在夹持板左侧面上,活动夹持模块采用这种结构,一方面能够利用压缩弹簧的弹性力使得夹持板能够牢固夹持在待充电手机上,另一方面能够通过连板一次实现夹持板的夹持和松开。

另外,固定夹持模块包括设置在U型架右侧背面的背板和开设在U型架右侧内表面且与凹槽相对应的夹持槽,这样一方面能够简化本固定装置的结构,另一方面能够利用夹持槽对待充电手机的右侧进行夹持。另外,该实施例中,通孔的数量为3个,很显然也可以是其它数量个,比如1个、2个、4个或5个等。本实用新型能够应用在各种墙壁插座,不需要额外搬动支撑物即能够稳定可靠的对手机进行充电。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一种墙壁插座用手机充电固定装置,包括U型架1,所述U型架1左侧设置活动夹持模块,所述U型架1右侧设置固定夹持模块,所述U型架1上部设置柔性带2,所述柔性带2内侧设置无痕胶带层3,所述无痕胶带层3上粘附有防护层4;

所述活动夹持模块包括若干个开设在所述U型架1左侧的通孔5,所述通孔5内滑动设置导杆6,全部所述导杆6的外端通过连板7连接在一起,全部所述导杆6的内端通过内侧面开设有凹槽的夹持板8连接在一起,所述U型架1上且位于所述通孔5内侧开设沉槽9,所述导杆6上套设有压缩弹簧10,且所述压缩弹簧10的第一端设置在所述沉槽9内,所述压缩弹簧10的第二端设置在所述夹持板8左侧面上;

所述固定夹持模块包括设置在所述U型架1右侧背面的背板11和开设在所述U型架1右侧内表面且与所述凹槽相对应的夹持槽12。

所述通孔5的数量为3个。

所述背板11前表面设置吸碗13。

所述U型架1上且位于所述背板11的对面设置挡板14。

该实施例中,为了使得待充电手机夹持在活动夹持模块和固定夹持模块之间时更加牢固,不松动,在背板的前表面设置有吸碗,这样能够将待充电手机背面通过吸碗吸附在背板上。另外,在U型架上且位于背板的对面设置挡板,以避免待充电手机下端夹持不稳定。

实施例3

如图3和图4所示,其与实施例2的区别在于:所述柔性带2中部前侧设置延伸带15,所述延伸带15内侧设置粘结层,所述粘结层上粘附有覆盖层。

该实施例中,为了进一步的使得柔性带黏贴在墙壁插座上表面时更加牢固可靠,在柔性带中部前侧设置延伸带,在延伸带内侧设置粘结层,并在粘结层上粘附有覆盖层,这样在使用中同时将延伸带通过粘结层粘附在墙壁插座前表面。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