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39656发布日期:2019-02-12 21:23阅读:355来源:国知局
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图形识别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折叠手机已然成为未来手机发展的重要趋势。由于虹膜的唯一性、稳定性、精确性等优点,未来虹膜识别也将成为身份认证的一种常用方法。

现有手机上的虹膜识别系统均是通过按动电源按钮或其他按钮,亦或打开APP等方式来触发启动的,此种启动方式机械、且操作不够便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快速、便捷的进行虹膜识别的折叠手机。

为实现上述技术效果,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其包括:

折叠手机机身,具有一体设计的第一机身和第二机身,所述第一机身和第二机身的正面具有一整体显示屏幕;

虹膜摄像头,所述虹膜摄像头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上;

红外线发射装置,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靠近边侧的位置处;

数据处理系统,所述数据处理系统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内部,用于处理虹膜摄像头拍摄到的红外虹膜图像;

触发系统,所述触发系统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内部,用于触发开启虹膜摄像头。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改进在于,所述虹膜摄像头位于显示屏幕上方,设置在第一机身上、靠近第二机身的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虹膜摄像头设置在显示屏幕上方、第一机身中间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设置在第一机身上、远离第二机身的边侧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的数量为两个,分别位于第一机身上、远离第二机身的边侧位置处,以及第二机身上、远离第一机身的边侧位置处。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为红外LED。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其通过设置触发系统,当折叠手机展开后,触发系统工作并促使虹膜摄像头开启,进行身份注册或身份识别等工作。不用重新按动电源按钮等操作键,简单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其包括折叠手机机身10、虹膜摄像头20、红外线发射装置30、数据处理系统40以及触发系统50。所述折叠手机机身10包括一体设计的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12,该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12可进行折叠或展开,所述第一机身11和第二机身12的正面具有一整体显示屏幕15;所述虹膜摄像头20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10上、显示屏幕15的上方;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30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10靠近边侧的位置处;所述数据处理系统40和所述触发系统50均设置在折叠手机机身10的内部,其中,数据处理系统40用于处理虹膜摄像头20拍摄到的红外虹膜图像,实现虹膜注册或识别;触发系统50在折叠手机机身10展开后触发开启虹膜摄像头20,进行身份注册或身份认证。

如图1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虹膜摄像头20设置在第一机身11上、靠近第二机身12的位置处,即设置在整体显示屏幕15上方且靠近其中间的位置处。如图2所示,在另一实施例中,所述虹膜摄像头20设置在显示屏幕15上方、第一机身11中间位置处。在其他实施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虹膜摄像头20的位置,便于拍摄虹膜图像。

进一步地,如图2所示,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30设置在第一机身11上、远离第二机身12的边侧位置处。如图1所示,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30的数量设置为两个,分别位于第一机身11上、远离第二机身12的边侧位置处,以及第二机身12上、远离第一机身11的边侧位置处。在其他实施例中,红外线发射装置30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位置设置,便于虹膜摄像头20拍摄到红外虹膜图像。较佳地,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红外线发射装置30为其红外LED。

具体地,用户在打开折叠手机,即折叠手机展开后,触动触发系统50,而后触发系统运作开启虹膜摄像头20,由此虹膜摄像头20开始拍摄用户的红外虹膜图像,而后拍摄到的虹膜图像传输至数据处理系统40,数据处理系统40将拍摄到的虹膜图像用以注册或识别,从而视线用户身份的认证。

需要注意,触发系统50可在折叠手机系统中设置为关闭状态,当关闭时,折叠手机的展开并不触发虹膜摄像头20的开启。

本实用新型具有虹膜识别功能的折叠手机,通过触发系统的设置,使手机打开时可直接进行身份认证,无需按钮开启,快捷方便。

以上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中普通技术人员可根据上述说明对本实用新型做出种种变化例。因而,实施例中的某些细节不应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实用新型将以所附权利要求书界定的范围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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