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信息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基于远程控制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背景技术:
传统的资料记载通常使用纸质文件作为载体,不仅不方便归纳查找,且需要占据大量的空间,且纸质文件不便于保存。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科学化管理及真实的过程记录,已经成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关键环节,与学生的毕业和升学紧密相关。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基于远程控制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本发明提出的基于远程控制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云服务器、处理器和平台系统,所述平台系统安装于处理器内,处理器包括信息处理模块和数据库,且云服务器通过网络与数据库连接,且云服务器通过网络连接有操作终端,所述平台系统包括注册模块、登录认证模块、信息录入模块、审核模块、后台管理模块、资源上传模块、界面显示模块和存储模块。
优选地,所述注册模块用于注册使用者的基本信息,并生成唯一的账号编码和初始登录密码,使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使用者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年级号、班级号和学籍号,且注册模块包括密码找回子模块、密码修改子模块和安全绑定子模块,唯一的账号编码包括学生账号、老师账号、院校账号和管理员账号。
优选地,所述登录认证模块用于使用唯一的账号编码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云服务器,且登录云服务器后使用者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唯一的账号编码具有唯一性,唯一的账号编码或登录密码丢失时通过找回子模块找回唯一的账号编码或登录密码。
优选地,所述信息录入模块用于暂存注册模块、登录认证模块、审核模块、后台管理模块、资源上传模块、界面显示模块操作产生的数据,并将操作数据缓存于操作终端内。
优选地,所述资源上传模块用于录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包括实践地点、公司、联系人、证明人、社会实践接受协议和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视频、照片和文档资料。
优选地,所述审核模块用于审核注册模块、资源上传模块导入的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存储模块将信息存储于数据库中。
优选地,所述后台管理模块用于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后对界面显示模块进行操作,后台管理模块操作功能包括开通新的功能模块、设置显示窗界面、发布平台公告和重置学生账号、老师账号、院校账号的登录密码。
优选地,所述操作终端包括安装有平台系统的手机和计算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本系统能够通过网络平台统计和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根据系统的各个操作模块完成填报工作,老师能够对学生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信息最终存储于数据库中,方便查找,占用空间小,且各个操作终端均可通过网络与云服务器连接,登录方便,无需面对面填报,加速申报和审核流程,节约时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实施例1,基于远程控制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云服务器、处理器和平台系统,所述平台系统安装于处理器内,处理器包括信息处理模块和数据库,且云服务器通过网络与数据库连接,且云服务器通过网络连接有操作终端,所述平台系统包括注册模块、登录认证模块、信息录入模块、审核模块、后台管理模块、资源上传模块、界面显示模块和存储模块。
本发明中,所述注册模块用于注册使用者的基本信息,并生成唯一的账号编码和初始登录密码,使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使用者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年级号、班级号和学籍号,且注册模块包括密码找回子模块、密码修改子模块和安全绑定子模块,唯一的账号编码包括学生账号、老师账号、院校账号和管理员账号。
本发明中,所述登录认证模块用于使用唯一的账号编码和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云服务器,且登录云服务器后使用者修改初始登录密码,唯一的账号编码具有唯一性,唯一的账号编码或登录密码丢失时通过找回子模块找回唯一的账号编码或登录密码。
本发明中,所述信息录入模块用于暂存注册模块、登录认证模块、审核模块、后台管理模块、资源上传模块、界面显示模块操作产生的数据,并将操作数据缓存于操作终端内。
本发明中,所述资源上传模块用于录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包括实践地点、公司、联系人、证明人、社会实践接受协议和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视频、照片和文档资料。
本发明中,所述审核模块用于审核注册模块、资源上传模块导入的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存储模块将信息存储于数据库中。
本发明中,所述后台管理模块用于通过管理员账号登录后对界面显示模块进行操作,后台管理模块操作功能包括开通新的功能模块、设置显示窗界面、发布平台公告和重置学生账号、老师账号、院校账号的登录密码。
本发明中,所述操作终端包括安装有平台系统的手机和计算机。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