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耳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597638阅读:339来源:国知局
一种耳机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耳机,包括耳机后壳、第一耳机前盖,所述第一耳机前盖与耳机后壳扣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容腔的耳机壳体,在所述耳机壳体的容腔中设置有发声单元;其中,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一出音孔;还包括可拆卸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上的第二耳机前盖,所述第二耳机前盖上设置有出音通道。本发明的耳机,通过第一耳机前盖、第二耳机前盖可以将耳机设计为入耳式、半入耳式或者贴耳式,由此可提高耳机的通用性,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相应的模式的耳机。
【专利说明】
一种耳机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发声装置,更具体地,本发明涉及一种耳机。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科技不断进步,电子产品无不朝向轻巧迷你化的趋势发展,例如常见的MP3随身听、个人数字助理(PDA)、笔记本电脑等,更是日常生活所必不缺少的。无论上述何种电子产品,为了让使用者在不干扰旁人的状况下聆听电子产品所提供的声音信息,耳机已经成为各电子产品的必要配件,此外耳机也提供了聆听者较佳的声音传输,使聆听者能清楚的听到及了解声音内容。耳机通常由喇叭、前壳、后壳及耳机线(耳机线一端连接喇叭,另一端为插头)构成。
[0003]现在耳机的种类繁多,一般分为入耳式耳机、半入耳式耳机、贴耳式耳机。这些种类不同的耳机各有优缺点,在购买的时候,用户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提高了消费者的使用成本。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了一种耳机。
[0005]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耳机,包括耳机后壳、第一耳机前盖,所述第一耳机前盖与耳机后壳扣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容腔的耳机壳体,在所述耳机壳体的容腔中设置有发声单元;其中,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一出音孔;还包括可拆卸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上的第二耳机前盖,所述第二耳机前盖上设置有出音通道。
[0006]可选的是,所述第二耳机前盖与第一耳机前盖通过螺纹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
[0007]可选的是,所述第一耳机前盖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第二耳机前盖上设置有内螺纹。
[0008]可选的是,还包括环形胶垫,所述环形胶垫用于覆盖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的外螺纹位置。
[0009]可选的是,所述第二耳机前盖与第一耳机前盖通过卡扣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
[0010]可选的是,所述第一出音孔设置有多个,分布在第一耳机前盖的端面上。
[0011]可选的是,所述出音通道包括位于第二耳机前盖侧壁的主出音孔。
[0012]可选的是,所述出音通道包括位于第二耳机前盖端面上的副出音孔。
[0013]可选的是,所述出音通道为位于第二耳机前盖端面上的出音管。
[0014]可选的是,还包括套在所述出音管前端的耳塞。
[0015]本发明的耳机,设置有可拆卸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上的第二耳机前盖,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将第二耳机前盖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上,通过第二耳机前盖上的出音通道进行聆听;也可以选择将第二耳机前盖从第一耳机前盖上取下,通过第一耳机前盖上的第一出音孔进行聆听。通过第一耳机前盖、第二耳机前盖可以将耳机设计为入耳式、半入耳式或者贴耳式,由此可提高耳机的通用性,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相应的模式的耳机。
[0016]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及其优点将会变得清楚。
【附图说明】
[0017]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并且连同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的原理。
[0018]图1是本发明耳机的爆炸图。
[0019]图2是本发明耳机在贴耳式状态下的示意图。
[0020]图3是图2中加装环形胶垫时的示意图。
[0021 ]图4是本发明耳机在半入耳式状态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2]现在将参照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应注意到: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23]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发明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
[0024]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和设备应当被视为说明书的一部分。
[0025]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例子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例子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0026]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0027]参考图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耳机,其包括具有内腔的耳机壳体,在所述耳机壳体的内腔中设置有用于发声的发声单元2,该发声单元2可以是动圈式、电动式、动铁式或其它类型的喇叭等。
[0028]在本发明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耳机壳体包括扣合在一起的耳机后壳1、第一耳机前盖3,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与耳机后壳I扣合在一起,形成了用于容纳所述发声单元2的耳机壳体。所述耳机后壳1、第一耳机前盖3均可采用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的形状结构;在所述耳机后壳I上还设置有出线管,以便进行走线。
[0029]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一出音孔4,使得发声单元2发出的声音可以经过该第一出音孔4传输至外界。其中,第一出音孔4可以设置有多个,分布在第一耳机前盖3的端面上。
[0030]本发明的耳机,还包括可拆卸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3上的第二耳机前盖6,在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上还设置有出音通道,使得发声单元2发出的声音可以经过第一出音孔4、出音通道传输至外界。第二耳机前盖6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上,使得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将第二耳机前盖6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3上,或者将第二耳机前盖6从第一耳机前盖3上取下。
[0031]例如在本发明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与第一耳机前盖3通过螺纹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可在第一耳机前盖3上设置外螺纹8,参考图2,在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上设置内螺纹,第一耳机前盖3与第二耳机前盖6通过这种外螺纹8、内螺纹的方式螺纹连接在一起。当然,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还可以将外螺纹8设置在第二耳机前盖6上,将内螺纹设置在第一耳机前盖3上,在此不再具体说明。
[0032]在本发明另一个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与第一耳机前盖3可通过卡扣的方式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采用卡扣的方式进行可拆卸连接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在此不再具体说明。
[0033]本发明的耳机,设置有可拆卸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上的第二耳机前盖,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将第二耳机前盖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上,通过第二耳机前盖上的出音通道进行聆听;也可以选择将第二耳机前盖从第一耳机前盖上取下,通过第一耳机前盖上的第一出音孔进行聆听。通过第一耳机前盖、第二耳机前盖可以将耳机设计为入耳式、半入耳式或者贴耳式,由此可提高耳机的通用性,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相应的模式的耳机。
[0034]在本发明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用户将第二耳机前盖6从第一耳机前盖3上取下,并使用第一耳机前盖3上的第一出音孔4进行聆听,此时该耳机构成了贴耳式耳机。在该实施例中,还可包括环形胶垫5,所述环形胶垫5用于覆盖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的外螺纹8位置,参考图3。在使用时,该环形胶垫5可与用户的耳道接触,以此来大大提高用户佩戴的舒适度。
[0035]在本发明另一具体的实施方式中,用户将第二耳机前盖6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3上,并可通过第二耳机前盖6上的出音通道进行聆听。具体地,出音通道可以包括位于第二耳机前盖6侧壁的主出音孔7,使得该耳机构成了半入耳式耳机。在该实施例中,所述出音通道优选还包括位于第二耳机前盖6端面上的副出音孔9,发声单元2发出的声音通过主出音孔7、副出音孔9发出,参考图4。
[0036]本发明的耳机还可以是入耳式耳机,此时,所述出音通道为位于第二耳机前盖6端面上的出音管;进一步优选的是,还包括套在所述出音管前端的耳塞。出音管以及耳塞的结构均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在此不再具体说明。
[0037]虽然已经通过示例对本发明的一些特定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以上示例仅是为了进行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理解,可在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和精神的情况下,对以上实施例进行修改。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来限定。
【主权项】
1.一种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耳机后壳(1)、第一耳机前盖(3),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与耳机后壳(1)扣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容腔的耳机壳体,在所述耳机壳体的容腔中设置有发声单元(2);其中,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的端面上设置有第一出音孔(4);还包括可拆卸连接在第一耳机前盖(3)上的第二耳机前盖(6),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上设置有出音通道。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与第一耳机前盖(3)通过螺纹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上设置有外螺纹(8),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上设置有内螺纹。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环形胶垫(5),所述环形胶垫(5)用于覆盖在所述第一耳机前盖(3)的外螺纹(8)位置。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耳机前盖(6)与第一耳机前盖(3)通过卡扣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音孔(4)设置有多个,分布在第一耳机前盖(3)的端面上。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音通道包括位于第二耳机前盖(6)侧壁的主出音孔(7)。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音通道包括位于第二耳机前盖(6)端面上的副出音孔(9)。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音通道为位于第二耳机前盖(6)端面上的出音管。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耳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套在所述出音管前端的耳塞。
【文档编号】H04R1/10GK105959853SQ201610450655
【公开日】2016年9月21日
【申请日】2016年6月20日
【发明人】谢萍, 郭彤辉, 赵燕鹏
【申请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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