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076996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
【背景技术】
[0002]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深化发展,各行各业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企业日益重视利用网络、计算机等技术手段集中管理、生产、销售、物流和售后服务等,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0003]现代化生产监控中,由于大规模化生产同质化的特点,生产过程中的视频画面存在雷同,有时无法通过肉眼识别不同阶段不同批次产品的生产视频,有些不法分子以旧生产视频冒充新生产视频,欺骗视频观看者。而对于生产监管者来说,在甄别不同批次的产品视频时也会有一定的阻碍。
[0004]当今,达到雷同视频快速区分的最常用的方法将时间、日期的数据合成到视频信息中,从而在视频画面中显示拍摄时的日期和时间,但是这种方法的问题在于技术人员如果使用视频编辑软件对时间和日期进行更改,导致视频画面中显示的日期和时间与实际的拍摄时间不符,为不法分子伪造视频提供了途径,也是消费者对现在企业公开的生产视频的真实性保持怀疑态度的原因。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目前监控视频存被恶意修改的漏洞,真实性和可信度不高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0006]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标志物,所述标志物在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一个区域中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
[0007]作为优选,还包括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摄像机和标志物同时开启和关闭。
[0008]具体的,所述标志物为电视机、用于连续播放视频文件的LED显示器、电子计数器或者用于显示拍摄日期和时间的电子表。
[0009]作为优选,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二个标志物,所述二个标志物分别为电视机和电子计数器。
[0010]作为优选,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控制所述电子计数器显示的数字变化频率与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传输帧率一致。
[00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这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结构简单,受到“内标法”原理的启发,在摄像机拍摄的区域内设置了标志物,将连续不循环的画面内标进摄像机的拍摄画面中,从而杜绝视频数据被串改的可能性,提高监控视频的真实性和可信度,智能控制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完成监控画面的拍摄,简单有效的产生不易篡改,可信度极高的视频画面。
【附图说明】
[0012]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的最优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中1、摄像机,2、电视机,3、电子计数器。
[0015]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的录制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相反,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包括落入所附加权利要求书的精神和内涵范围内的所有变化、修改和等同物。
[00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 “内”、“外”、“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18]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0019]流程图中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任何过程或方法描述可以被理解为,表示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用于实现特定逻辑功能或过程的步骤的可执行指令的代码的模块、片段或部分,并且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的范围包括另外的实现,其中可以不按所示出或讨论的顺序,包括根据所涉及的功能按基本同时的方式或按相反的顺序,来执行功能,这应被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0020]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包括摄像机,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标志物,标志物在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一个区域中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还包括控制单元,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摄像机和标志物同时开启和关闭,标志物为电视机、用于连续播放视频文件的LED显示器、电子计数器或者用于显示拍摄日期和时间的电子表;电视机播放可以播放电视节目,一般来说电视机播放的电视节目具有很高的实时性和无序性,内容无序的电视节目使监控视频的每一帧都是独一无二的,监控视频通过剪辑进行造假的空间几乎为零,切实提高了视频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度;而LED显示器、电子计数器和电子表虽然在无序性上相对于电机节目略有不足,但由于它们显示的视频文件、数字、时间和日期都一个时间段内都是可以人为设定成连续变化且不循环的,因此可以将它们作为电视机的辅助手段,进一步提高摄像机拍摄的监控视频的剪辑造假的难度;在本实施例中,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二个标志物,二个标志物分别为电视机和电子计数器,将电视机播放的电视节目和电子计数器形成的递增的数字相结合并且被摄像机捕捉到监控视频中,内标至摄像机拍摄的视频画面中,无法通过后期软件对其进行清除;而且控制单元还用于控制电子计数器显示的数字变化频率与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传输帧率一致,这样电子计数器在监控视频的每一帧图像中显示的数字都不会重复,而且在一帧一帧查看监控视频的图像时,也不会出现相邻两帧图像上的数字发生跳跃的情况,又保证了视频数据难以篡改,也有利于内部人对视频画面的甄别。
[0021]如图2所示,是这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的录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通过摄像机对监控区域进行视频拍摄,并且在监控区域设置二个标志物,标志物上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并被摄像机捕捉进拍摄的视频画面中;在启动摄像机进行拍摄工作时,同步控制标志物开始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并且在摄像机停止拍摄时同步控制标志物停止工作;标志物为电视机、用于连续播放视频文件的LED显示器、电子计数器或者用于显示拍摄日期和时间的电子表;在本实施例中二个标志物为电视机和电子计数器,启动摄像机的同时电视机开始播放电视节目,并且电子计数器开始显示连续但不循环的数字;调整电子计数器显示的数字变化频率与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传输帧率一致。
[0022]摄像机拍摄的监控视频进行甄别时首先查看电视节目中的显示的时间和日期与监控视频录制的时间和日期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说明此监控视频存在问题,可能是系统内部显示时间和日期的控制单元出现了故障,也可能是视频被人为调换过;经过上面的查验,如果时间和日期是一致的则分段检查电视节目的连续性,如果电视节目出现中断或者跳跃,则说明监控视频被剪切过,如果没有则进入下一步,抽查任意相邻两帧的视频图像,查看电子计数器上的数字在前后两帧的图像上是否是连续的,如果不连续则表示监控视频被剪切过。
[0023]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所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0024]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标志物,所述标志物在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一个区域中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用于控制所述摄像机和标志物同时开启和关闭。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志物为电视机、用于连续播放视频文件的LED显示器、电子计数器或者用于显示拍摄日期和时间的电子表。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二个标志物,所述二个标志物分别为电视机和电子计数器。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控制所述电子计数器显示的数字变化频率与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传输帧率一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包括摄像机,所述摄像机的拍摄视野内设置有至少一个标志物,所述标志物在所述摄像机的拍摄画面的一个区域中形成连续且不循环的画面,这种防止剪辑的监控视频录制装置结构简单,受到“内标法”原理的启发,在摄像机拍摄的区域内设置了标志物,将连续不循环的画面内标进摄像机的拍摄画面中,从而杜绝视频数据被串改的可能性,提高监控视频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IPC分类】H04N5/76, H04N7/18, H04N5/225
【公开号】CN204733294
【申请号】CN201520541455
【发明人】熊建民, 曾桂凤, 王鲁
【申请人】熊建民
【公开日】2015年10月28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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