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88682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执法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执法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执法记录仪。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执法机构在进行执法时,为了收集证据以及记录执法过程,会配置相应的装 置进行摄像,例如摄像机。但是,由于成本问题,大多数执法机构都没有配备相应的执法设 备,在执法时,一般仅通过个人手机或者是简易的摄像工具来记录执法过程或者收集证据。 这种设备要么成本较高,要么质量太差,且大多数执法机构配置的执法设备也各不相同,并 不统一,使执法的质量大打折扣。然而,执法时,经常需要记录并存储大量的视频文件,而现 有的设备多采用VGA或者AVI压缩格式对视频信号进行编码,压缩率低,压缩后的文件占用 存储空间大,因此,实用性差。 【实用新型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执法记录仪,旨在提高视频文件的存储效 率,使该执法记录仪能记录的视频数据。
[0004]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执法记录仪包括拍摄装置、采用H. 265视频 编码标准的编码器、中控器及存储卡,所述拍摄装置的输出端与所述编码器的输入端电连 接,所述编码器的输出端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所述存储卡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其中,
[0005] 所述拍摄装置,用于采集视频信号;
[0006] 所述编码器,用于根据H. 265视频编码标准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进行编码;
[0007] 所述中控器,用于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存储卡,以进行存储。
[0008] 优选地,所述存储卡为TF卡,所述中控器具有供所述TF卡插设的第一插槽。
[0009] 优选地,所述中控器还连接有USB接口。
[0010] 优选地,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按键组件,所述按键组件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所 述按键组件至少包括电源开关键、控制所述拍摄装置启动的录像键、以及用于在未触发时, 通过所述中控器控制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所述存储卡,在触发时,通过所述中控 器控制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所述USB接口的切换键。
[0011] 优选地,所述中控器还连接有无线通讯模块,所述中控器还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 讯模块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上传至服务器。
[0012] 优选地,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内置有兼容3G或者4G手机卡的无线网卡,通过3G网 络或者4G网络传输数据。
[0013] 优选地,所述中控器还连接有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讯模块进行通讯的麦克风和听 筒。
[0014]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用于采集视频信号的拍摄装置、根据H. 265视频编码标准将 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进行编码的编码器、用于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存储卡,以进 行存储的中控器,实现对执法过程进行拍摄记录,其中由于采用H. 265视频编码标准的编 码器,提高了视频文件的压缩效率,使存储卡的存储效率相应提高,即使得该执法记录仪记 录的视频数据量更多。
【附图说明】
[0015]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执法记录仪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16]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执法记录仪一实施例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0017]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执法记录仪另一实施例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0018] 附图标号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 实用新型。
[0022]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执法记录仪。
[0023] 参照图1及图2,在一实施例中,该执法记录仪包括拍摄装置10、采用H. 265视频 编码标准的编码器20、中控器30及存储卡40,其中,所述拍摄装置10用于采集视频信号; 所述编码器20用于根据H. 265视频编码标准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进行编码;所述中控器 30用于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存储卡40,以进行存储。
[0024] 具体地,所述拍摄装置10的输出端与所述编码器20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编码器 20的输出端与所述中控器30电连接,所述存储卡40与所述中控器30电连接。
[0025]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执法记录仪通过设置用于采集视频信号的拍摄 装置10、根据H. 265视频编码标准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进行编码的编码器20、用于将编码 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存储卡40,以进行存储的中控器30,实现对执法过程进行拍摄记 录,其中由于采用H. 265视频编码标准的编码器20,提高了视频文件的压缩效率,使存储卡 40的存储效率相应提高,即使得该执法记录仪可以记录的视频数据量更多。
[0026] 上述拍摄装置10可以是任何具有摄像功能的器件,本实施例中优选为摄像头,且 可采用高清针孔摄像头,以提高视频清晰度,保证证据的质量,同时可以减少整个执法记录 仪的体积。
[0027] 上述存储卡40可以是SD卡或者是TF卡,本实施例中优选为TF卡,所述中控器30 具有供所述TF卡插设的第一插槽301 ;所述TF卡插设于所述第一插槽301内,并通过锁止 机构进行定位固定,通过弹性机构进行复位。可以理解的是,通过该存储卡40,可以将执法 过程存储下来,以便于后续查证,而该存储卡40可以拆卸,方便转移数据。当然,也可以在 所述中控器30上设置USB接口 50,该USB接口 50用以在中控器30将视频文件存储至存储 卡40时,同步将数据输出;并且,该USB接口 50还可以将存储卡40中的数据导出。
[0028] 进一步地,上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按键组件60,所述按键 组件60与所述中控器30电连接,所述按键组件60至少包括电源开关键、控制所述拍摄装 置10启动/停止的录像键、以及用于在未触发时,通过所述中控器30控制编码后形成的视 频文件发送至所述存储卡40,在触发时,通过所述中控器30控制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 送至所述USB接口 50的切换键。其中,该切换键触发后,中控器关闭存储卡40的传输通道, 使得视频文件仅通过USB接口 50输出。这样,在USB接口 50上插接上U盘时,通过按下切 换键,将编码器20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直接存储至U盘内,提高数据存储的灵活性,避免 存储卡40空间不足时,无法继续存储执法证据。
[0029] 进一步地,参照图2及图3,所述中控器30还设置有无线通讯模块70,所述中控器 30还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讯模块70将编码后的视频文件上传至对应的服务器。该服务器 为执法记录总机,与匹配后的执法记录仪之间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无线通讯。其中,所述无线 通讯模块70内置有兼容3G或者4G手机卡的无线网卡,通过3G网络或者4G网络将视频文 件上传至服务器。这样,通过将数据实时上传,就不会限制于存储卡40空间的不足而无法 长时间记录执法过程,提高了执法记录仪的实用性。值得一提的是,采用H. 265视频编码标 准的编码器20对视频信号进行编码后,其数据包的压缩效率高,网络传输的效率也高,传 输速度快,且数据的错误恢复能力较好,在执法过程中能够极大地方便执法者进行案件指 挥、侦破及取证,同时也提高了证据的质量。其中,可以通过设置麦克风和听筒以实现两部 执法记录仪之间的通讯,以提供案件指挥等功能。该麦克风和听筒与所述中控器30信号连 接,通话信息由无线通讯模块70的网络进行传输。
[0030]该实施例中,所述中控器30包括接收模块31及控制模块32,所述接收模块31用 于接收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所述控制模块32用于将接收到的视频文件存储至所述存 储卡40,并控制所述无线通讯模块70将存储后的视频文件上传至所述服务器。
[0031] 更进一步地,所述中控器30包括检测判别模块33,所述检测判别模块33用于检 测接收到的视频文件的大小并判断接收到的视频文件的大小是否大于预设阈值;所述控制 模块32还用于在接收到的视频文件的大小大于预设阈值时,将所述视频文件存储至存储 卡40 ;并且,所述控制模块32还用于在接收到的视频文件的大小小于预设阈值时,控制所 述无线通讯模块70将所述视频文件上传至所述服务器。应当理解的是,无线网络传输的数 据量有限,无法短时间内传输大量数据。而且当录制多段视频时,由于存储卡40的存储空 间有限,可能无法满足大量的存储要求,因此,本实施例,通过将数据量较小的视频文件通 过无线网络的形式上传至服务器,可以快速的将一个完整的视频文件上传,避免大数据传 输过程中,因网络延时而造成数据丢失而导致需要重新上传时浪费时间。
[0032] 应当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各个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 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 人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33]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 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 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 一种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拍摄装置、采用H. 265视频编码标准的编码器、 中控器及存储卡,所述拍摄装置的输出端与所述编码器的输入端电连接,所述编码器的输 出端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所述存储卡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其中, 所述拍摄装置,用于采集视频信号; 所述编码器,用于根据H. 265视频编码标准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进行编码; 所述中控器,用于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存储卡,以进行存储。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卡为TF卡,所述中控器具有 供所述TF卡插设的第一插槽。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控器还连接有USB接口。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包括按键组件,所 述按键组件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所述按键组件至少包括电源开关键、控制所述拍摄装置 启动的录像键、以及用于在未触发时,通过所述中控器控制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 所述存储卡,在触发时,通过所述中控器控制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所述USB接口 的切换键。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控器还连接有无线通讯模块, 所述中控器还用于通过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上传至服务器。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内置有兼容3G或 者4G手机卡的无线网卡,通过3G网络或者4G网络传输数据。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控器还连接有用于通过所述 无线通讯模块进行通讯的麦克风和听筒。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执法记录仪,该执法记录仪包括用于采集视频信号的拍摄装置、根据H.265视频编码标准将采集到的视频信号进行编码的编码器、用于将编码后形成的视频文件发送至存储卡,以进行存储的中控器。本实用新型提高了视频文件的压缩效率,使得该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数据量更多。
【IPC分类】H04N7/18, H04N5/225, H04N5/76
【公开号】CN204741503
【申请号】CN201520386542
【发明人】杜伟
【申请人】深圳市华德安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4日
【申请日】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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