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及电池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082836阅读:521来源:国知局
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及电池组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警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尤其是涉及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及电池组件。
【背景技术】
[0002]执法记录设备简称执法仪,此设备主要用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现场发生的过程进行依法记录,以避免相关的法律纠纷,还原事实,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宜。记录过程和证据的保存均为合法授权的。记录的音频、视频及图像中均有不可更改的水印。
[0003]执法仪发展至今一直存在一个比较难于解决的问题,那就是在不增加体积的情况下,随着功能的增加,功耗随之增大,续航时间变短,如何可以让续航时间更长?这个问题大家都在思考,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解决,主要是目前电池的工艺限制,还没有办法可以在同等体积的情况下将电池容量再提高。
[0004]我们经过思考采用可更换电池的方案来完成电池的续航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执法仪的可更换电池方案,主要有两种,侧装式和前装式。侧装式是将电池通过执法仪机体侧面的结构门装入机体的方式,此方式需要在产品的侧面设计一个可以开闭的结构门,需要有可转动或滑动的结构件,这方式较复杂;前装式是将执法仪的喇叭位置变更为安装电池的位置,将喇叭转移到后面或顶面。此方式可以较好的解决电池的安装问题,比较容易做到IP67的防护级别。
[0005]侧装式由于结构复杂实现困难,实现过程中牺牲过多的结构空间,并且复杂的结构在防护等级上很难做到IP67的级别,在跌落中容易出现卡死电池门和无法打开的情况,实现成本过高。
[0006]前装式由于将喇叭的位置变更到了后面或顶面,使得喇叭的安装位置受压缩小过多,产品只能选用小体积的喇叭,整体音量下降太多,在做对讲机手咪时如遇环境嘈杂根本无法使用,这种损失了性能做为代价的方案也不可取。
【实用新型内容】
[0007]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电池和喇叭接合后可充分发挥两者的功能,使之从设计弊端成为优势;此方案有效解决了更换电池和IP67防护等级之间的冲突,充分利用了机身的尺寸,不增加体积的情况下实现电池容量最大化,有效降低了设计、制造成本。
[0008]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本体和电池组件;所述记录仪本体设置有第一凹槽,用于放置所述电池组件;所述电池组件包括喇叭和电芯,所述喇叭与电芯连接。
[0009]其中,所述电池组件还包括上盖和下盖,所述下盖内嵌于所述第一凹槽,并与所述记录仪本体和上盖连接。
[0010]其中,所述下盖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和第一凹槽的尺寸相匹配。
[0011]其中,所述上盖的底部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用于放置喇叭。
[0012]其中,所述电芯设置有金属端子,所述电芯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内,用于提供记录仪的电源。
[0013]其中,所述下盖还包括接线端子,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内的侧壁上。
[0014]其中,所述接线端子与金属端子连接,用于连接所述电芯和记录仪本体。
[0015]其中,所述电池组件还包括喇叭孔和防尘网,所述喇叭孔设置于所述上盖的外壳上,所述防尘网紧贴喇叭的顶部,并内嵌于所述第一凹槽。
[0016]其中,所述电池组件还包括防水触点,用于对记录仪进行防水。
[0017]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电池组件,所述电池组件为上述【实用新型内容】中所述的电池组件。
[00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情况,充分利用了机身的尺寸,不增加体积的情况下实现电池容量的最大化,有效降低了设计和制造的成本。
【附图说明】
[0019]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电池组件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0020]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0021]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上盖的背面结构示意图。
[0022]附图标记说明:100、记录仪本体;110、第一凹槽;200、电池组件;210、喇叭;220、电芯;221、金属端子;230、上盖;231、第三凹槽;232、喇叭孔;233、防尘网;234、防水触点;240、下盖;241、第二凹槽;242、接线端子。
【具体实施方式】
[0023]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详细的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表述“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其间可以存在一个或多个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表述“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其间可以存在一个或多个居中的元件。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0024]除非另有定义,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说明书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说明书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0025]参阅图1,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本体100和电池组件200 ;记录仪本体100设置有第一凹槽110,用于放置电池组件200 ;电池组件200包括喇叭210和电芯220,喇叭210与电芯220连接。喇叭210和电芯220封装成一体,采用独立的塑料壳体将喇叭210和电芯220和封装在一个空间里,能让电芯的容量不减少并能轻松的装入,喇叭210和电芯220都是嵌入在凹槽内,具有足够大的空间用于安装,亦可在空间允许的情况下提高电芯的容量,非常实用。
[0026]在本实用新型中,电池组件200还包括上盖230和下盖240,下盖240内嵌于第一凹槽110,并与记录仪本体100和上盖230连接。上盖230与下盖240配合连接,上盖230的边缘位置与记录仪本体的表面连接,形成一个密封的空间,将电芯220和喇叭210组装在同一个密闭空间内,大大节省了安装的空间。
[0027]下盖240设置有第二凹槽241,第二凹槽241和第一凹槽110的尺寸相匹配。第二凹槽241与第一凹槽110紧密贴合,形状尺寸一致,有利于电芯220在第一凹槽110的稳定安装。
[0028]在本实用新型中,上盖230的底部设置有第三凹槽231,第三凹槽231用于放置喇叭210,由于上盖230具有一定的厚度,在上盖的内部设置有第三凹槽231,用于放置喇叭210,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安装的厚度空间,并且不影响喇叭的使用功能。
[0029]电芯220设置有金属端子221,电芯220放置于第二凹槽241内,用于提供记录仪的电源,电芯220的金属端子221连接记录仪中其它需要用电的部件,为其供电。
[0030]下盖240还包括接线端子242,设置于第二凹槽241内的侧壁上,接线端子242的位置和金属端子221的位置相对应,用于连接通电。
[0031]接线端子242与金属端子221连接,用于连接电芯220和记录仪本体100,同样的,喇叭210与接线端子连接通电,为喇叭供电。
[0032]如图3所示,电池组件200还包括喇叭孔232和防尘网233 (图未示),喇叭孔232设置于上盖230的外壳上,防尘网233紧贴喇叭210的顶部,并内嵌于第一凹槽110。喇叭孔232的形状为(不限于):长方形、正方形、圆形或椭圆,防尘网用于防止灰尘的侵入,影响喇叭的正常使用。
[0033]在本实用新型中,电池组件200还包括防水触点234,用于对记录仪进行防水,通过上盖表面上的防水触点234和电池组件200相连接,将防水触点234做好防护即可达到IP67的等级,使得记录仪中的电池组件200具有防水功能。
[0034]本实用新型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本实用新型通过将电池和喇叭接合后可充分发挥两者的功能,使之从设计弊端成为优势;此方案有效解决了更换电池和IP67防护等级之间的冲突,充分利用了机身的尺寸,不增加体积的情况下实现电池容量最大化,有效降低了设计、制造成本。
[0035]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及其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说明书所描述的实施方式,这些实施方式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内容】的额外限制,提供这些实施方式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并且,上述各技术特征继续相互组合,形成未在上面列举的各种实施方式,均视为本实用新型说明书记载的范围;进一步地,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而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主权项】
1.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本体和电池组件; 所述记录仪本体设置有第一凹槽,用于放置所述电池组件; 所述电池组件包括喇叭和电芯,所述喇叭与电芯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还包括上盖和下盖,所述下盖内嵌于所述第一凹槽,并与所述记录仪本体和上盖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包括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位于下盖内,所述第二凹槽和第一凹槽的尺寸相匹配。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还包括第三凹槽,所述第三凹槽设置于所述上盖的底部,所述第三凹槽用于放置喇叭。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芯设置有金属端子,所述电芯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内,用于提供记录仪的电源。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盖还包括接线端子,所述接线端子设置于所述第二凹槽内的侧壁上。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线端子与金属端子连接,用于连接所述电芯和记录仪本体。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还包括喇叭孔和防尘网,所述喇叭孔设置于所述上盖的外壳上,所述防尘网紧贴喇叭的顶部,并内嵌于所述第一凹槽。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还包括防水触点,用于对记录仪进行防水。10.一种电池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件为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电池组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单警视音频执法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仪本体和电池组件;所述记录仪本体设置有第一凹槽,用于放置所述电池组件;所述电池组件包括喇叭和电芯,所述喇叭与电芯连接。通过上述方式,本实用新型能够充分利用了记录仪机身的尺寸,不增加体积的情况下实现电池容量的最大化,有效降低了设计和制造的成本。
【IPC分类】H04N5/76, H01M2/10
【公开号】CN205005167
【申请号】CN201520776440
【发明人】穆凯
【申请人】深圳市威特尼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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