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拍摄设备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337959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一种拍摄设备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拍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拍摄设备。
【背景技术】
[0002]在现有技术中,目前市场上的便携DV—般停留在传统的便携DV上,如只提供录制视频和单纯拍照功能,然后通过自带的LCD显示屏去预览或播放视频和图片,功能单一不变,娱乐性内容不多,缺乏与互联网络相连,可玩性不强,不利于人机互动性的提高。
[0003]另外,目前传统便携DV进行录像拍照时,都是通过机器自带的按钮,通过人工手动按住该按钮才能进行拍照和录像,而且需要拍照的使用者近距离靠近机器,并通过使用者的手按住该按钮才能拍照,如想离开便携DV,进行自拍则不能实现,不具灵活性。
[0004]因此,有必要提出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拍摄设备,旨在解决现有技术的便携DV进行录像拍照时,都是通过机器自带的按钮,通过人工手动按住该按钮才能进行拍照和录像,而且需要拍照的使用者近距离靠近机器,并通过使用者的手按住该按钮才能拍照,如想离开便携DV,进行自拍则不能实现,不具灵活性的问题。
[0006]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拍摄设备,所述拍摄设备包括:蓝牙接收模块、处理器、以及摄像头;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与所述摄像头电性连接;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所述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拍摄。
[0007]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为便携DV。
[0008]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为具有摄像头的移动终端。
[0009]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
[0010]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无线通信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
[0011 ]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WIFI模块。
[0012]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麦克风,所述麦克风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
[0013]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扬声器,所述扬声器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
[0014]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USB接口,所述USB接口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
[0015]优选的,在所述的拍摄设备中,所述显示屏为触摸显示屏。
[0016]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蓝牙接收模块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摄像头进行拍摄。本实用新型通过蓝牙技术控制拍摄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可以实现远距离控制拍摄设备,不需要使用者拿着机器按住按钮就能实现拍照录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拍摄设备不方便自拍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拍照方式,增加了人机互动性。
【附图说明】
[0017]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0018]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设备的详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20]在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蓝牙接收模块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摄像头进行拍摄。本实用新型通过蓝牙技术控制拍摄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可以实现远距离控制拍摄设备,不需要使用者拿着机器按住按钮就能实现拍照录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拍摄设备不方便自拍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拍照方式,增加了人机互动性。
[0021]为了说明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0022]请一并参阅图1及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0023]所述拍摄设备包括:蓝牙接收模块101、处理器102、以及摄像头103;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101与所述处理器102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102与所述摄像头103电性连接。
[0024]然而,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拍摄设备可以为便携DV、或者是具有摄像头的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
[0025]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101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101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所述处理器102,所述处理器102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所述摄像头103进行拍摄。
[0026]例如,用户可以将便携DV放置在支架上,然后,用户站在远处,手上拿着蓝牙发射装置,用户通过短按该蓝牙发射装置上的按钮,此时,该蓝牙发射装置发送命令给便携DV,便携DV收到命令后,执行拍照动作,用户通过长按该蓝牙发射装置上的按钮,该蓝牙发射装置发送命令给便携DV,便携DV收到命令后,执行录像动作。
[0027]由上可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拍摄设备,通过蓝牙技术控制拍摄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可以实现远距离控制拍摄设备,不需要使用者拿着机器按住按钮就能实现拍照录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拍摄设备不方便自拍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拍照方式,增加了人机互动性。
[0028]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显示屏105,所述显示屏105与所述处理器102电性连接。用户可通过所述显示屏105进行预览或播放拍摄的视频和图片。
[0029]然而,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显示屏105可以为触摸显示屏。这样,用户可通过触摸的形式来触摸所述触摸显示屏以控制拍摄设备的操作,从而省去了物理按钮,使得拍摄设备更加美观。
[0030]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无线通信模块106,所述无线通信模块106与所述处理器102电性连接。可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106将拍摄的视频和图片无线发送到另一台设备上保存及查看。例如,发送到手机、电脑上、服务器上等等。
[0031]然而,可以理解的是,所述无线通信模块106可以为WIFI模块。
[0032]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麦克风107,所述麦克风107与所述处理器102电性连接。可通过所述麦克风107进入录音,从而实现声音控制所述拍摄设备的操作。
[0033]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扬声器108,所述扬声器108与所述处理器102电性连接。可通过扬声器108来播放拍摄的视频的声音。
[0034]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优选实施例,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USB接口109,所述USB接口109与所述处理器102电性连接。可通过所述USB接口 109与外界设备进行连接,从而实现互传视频和图片的功能。
[0035]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拍摄设备,通过蓝牙接收模块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摄像头进行拍摄。本实用新型通过蓝牙技术控制拍摄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可以实现远距离控制拍摄设备,不需要使用者拿着机器按住按钮就能实现拍照录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拍摄设备不方便自拍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拍照方式,增加了人机互动性。
[00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包括:蓝牙接收模块、处理器、以及摄像头;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与所述摄像头电性连接;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所述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拍摄。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为便携DV。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为具有摄像头的移动终端。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无线通信模块,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WIFI模块。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麦克风,所述麦克风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扬声器,所述扬声器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摄设备还包括USB接口,所述USB接口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10.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拍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触摸显示屏。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拍摄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拍摄设备包括:蓝牙接收模块、处理器、以及摄像头;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与所述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处理器与所述摄像头电性连接;其中,所述蓝牙接收模块接收蓝牙发射装置发送的拍摄指令,所述蓝牙接收模块将所述拍摄指令转发给所述处理器,所述处理器根据所述拍摄指令控制所述摄像头进行拍摄。本实用新型通过蓝牙技术控制拍摄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可以实现远距离控制拍摄设备,不需要使用者拿着机器按住按钮就能实现拍照录像,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拍摄设备不方便自拍的问题,提供了新的拍照方式,增加了人机互动性。
【IPC分类】H04N5/76, H04N5/232
【公开号】CN205249357
【申请号】CN201521097175
【发明人】陈伟君, 陈剑辉, 苏桂明
【申请人】享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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