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47879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夹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夹具,主要用于液压叉车运输 和物料搬运过程中对物料的稳定夹持。
背景技术
液压叉车广泛用于货物运输和物料搬运,众知的液压叉车搬运物料的方法是将液 压叉车前的两个货叉置于物料的下面,垂直提升货叉,将货物托起。另一种带有夹持功能 的液压叉车,其两个平行货叉安装在液压叉车前面的装有液压装置的液压横梁上,两个平 行货叉可在液压装置的驱动下在液压横梁上相对平移运动,两个货叉可以从侧面将货物夹 持,用另外一套液压装置垂直提升连接货叉的液压横梁,将货物提起。这种方法极大地方便 了货物运输和物料搬运。然而,由于驱动两个货叉平移的液压装置安装在货叉的一端,而被 夹持的货物在货叉的另一端,在夹持较大的货物或夹持力较大时,原来平行的货叉发生变 形,货叉只与货物的后端接触,提升货物时,由于夹持位置偏离货物重心,货物极易倾翻。
发明内容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 夹具,包括矩形套筒、实体立柱,夹持垫块。矩形套筒由金属材料制成,其横断面为空心矩 形,实体立柱为半圆柱体,夹持垫块为长方体。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方法,将实体立柱与 矩形套筒的内侧壁连接,实体立柱连接于矩形套筒的内侧壁中央,夹持垫块焊接在矩形套 筒外侧面的两端,将连接好的辅助夹具安装在货叉的前部,辅助夹具以实体立柱为支点在 水平面内可以旋转一定的角度。矩形套筒内的宽度A减去实体立柱的宽度C大于或等于货叉的宽度B,矩形套筒内 的高度E大于货叉的厚度D。在夹持较大的货物或夹持力较大时,原来平行的货叉发生变形,套装在货叉上的 辅助夹具可以以实体立柱为支点在水平面内旋转一定的角度,抵消货叉的变形,前、后夹持 垫块同时接触被夹持的货物,由于实体立柱位于矩形套筒的内侧壁中央,根据力学原理,货 叉的夹持力被均勻分配到前、后两个夹持垫块上,货物所承受的总夹持力仍等于货叉的夹 持力,货物重心在前、后两对夹持垫块之间,从而解决了在夹持较大的货物或夹持力较大 时,由于原来平行的货叉发生变形,货叉只与货物的后端接触,夹持位置偏离货物重心,货 物极易倾翻的问题。使液压叉车夹持货物更加稳定、可靠,提高了液压叉车搬运货物的安全 性。由于套装在货叉上的辅助夹具可以以实体立柱为支点在水平面内旋转一定的角 度,对于夹持面不平整的货物,也能取得稳定、可靠地夹持效果。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说明。
3[0008]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辅助夹具与液压叉车货叉的组装图的a-a剖面图。图中1,矩形套筒;2,实体立柱;3,夹持垫块;4,货叉;5,液压横梁。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以Iinde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生产的linde-E16C电动液压叉车为 例,说明辅助夹具的制作和使用,该液压叉车货叉的宽度B = 100mm,货叉的厚度D = 30mm。(1)参见图2,采用宽度为200mm,长350mm的槽钢,制作2个矩形套筒1,每个矩形 套筒由槽钢对焊而成。制成后的矩形套筒内部宽度A = 170mm,内部高度E = 50mm。(2)采用长度50mm,直径50mm的圆钢,制作半圆柱体的实体立柱2。制成后的实体 立柱宽度C = 25mm。(3)用钢质材料制作夹持垫块3,其尺寸为长50mm,宽30mm,高70mm。(4)参见图1,将实体立柱2焊接在矩形套筒1内侧壁的中央,将夹持垫块3焊接 在矩形套筒1外侧壁的两端,制成辅助夹具。将辅助夹具安装在液压叉车的货叉4前部,即 可使用辅助夹具夹持货物。
权利要求一种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夹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矩形套筒(1)、实体立柱(2)和夹持垫块(3),夹持垫块(3)连接在矩形套筒(1)外侧面的两端,实体立柱(2)连接于矩形套筒(1)的内侧壁的中央,辅助夹具以实体立柱(2)为支点在水平面内可以旋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夹具,其特征在于矩形套筒 (1)内的宽度A减去实体立柱(2)的宽度C大于或等于货叉(4)的宽度B,矩形套筒(1)内 的高度E大于货叉(4)的厚度D。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用于液压叉车夹持货物的辅助夹具,包括套筒、夹持垫块、立柱,可直接安装在液压叉车的货叉上,液压叉车通过辅助夹具夹持货物,有效地解决了由于被夹持货物侧面不平行、夹持货物时货叉变形,夹持位置偏离货物重心造成的货物倾翻问题。辅助夹具使液压叉车夹持货物更加稳定、可靠,提高了液压叉车搬运货物的安全性。
文档编号B66F9/18GK201647939SQ201020178890
公开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请日期2010年4月28日 优先权日2010年4月28日
发明者刘建臣, 彭飞, 李涛, 王永春, 胡晓宏, 魏林 申请人:首钢总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