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锁实千斤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56966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立式锁实千斤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适合在各种场合下,用于支撑起重物的一种立式锁实千斤顶。
背景技术
立式千斤顶是历史最长,应用范围最广,最灵活的千斤顶。由于是用橡胶密封圈去建立和保持缸筒内压力,进而保持升降顶杆不回落,而将重物支起。在长期的使用中,由于橡胶密封圈的老化,而造成使用安全性能逐渐降低,正如在要求安全性高的场合 下,当修理工在汽车底下作业时,操作规程上要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用千斤顶支起车后,必需要用木块、石块或其它硬性支撑物将车支住、才能下到车底,以保证人身安全。发明内容为克服已有立式千斤顶在长期使用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解决由于橡胶密封圈老化所造成的支起后的升降顶杆发生回落问题,及泄压后被支撑物粘在升降顶杆上、使千斤顶不易抽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了ー种立式锁实千斤顶。本实用新型立式锁实千斤顶的技术解决方案是结构中包括了已有技术的基座、手压杆、升降顶杆、油压阀,并在基座上部设有ー个套在升降顶杆外部的通过螺丝与基座上端固定着的锁定机构,在升降顶杆的顶部外设有由ー个方形或圆形的外套、在外套上通过螺丝固定的可转动的松顶压条构成的松顶机构。本实用新型立式锁实千斤顶安全可靠,推、拉方便,在不增加体积、不破坏已有千斤顶结构的情况下,通过设置的锁定机构,解决了升降顶杆的回落问题,从而保证了被支撑物不下落,消除了人们在被支撑物下方作业的不安全陷患,用本发明的5吨立式锁实千斤顶支撑10吨重的货车,其试验结果安全无恙。如果每种型号的立式千斤顶都配上与它型号相应的锁定机构,那么本实用新型立式锁实千斤顶的安全系数就更高了。结构中松顶机构的设置,在泄压后、用压杆将松顶压条的一端轻轻下压,使粘在升降顶杆上的被支撑物分离,就可不费カ的将立式锁实千斤顶轻松抽出。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立式锁实千斤顶在修理汽车时,修理工可不用趴下操作,只要蹲下即可完成全部作业。


附图I、为本实用新型立式锁实千斤顶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I中锁定机构5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对本实用新型立式锁实千斤顶的结构有进一歩的了解,结合附图详述如下參照图1、2,本实用新型立式锁实千斤顶的结构包括了图中的基座1,与基座I内液压机构连接的手压杆2,设在基座I内的升降顶杆3,在基座I前面的油压阀4,在升降顶杆3顶部外设有的由ー个方形或圆形的外套6、在外套6上通过螺丝7固定的可转动的松顶压条8构成的松顶机构,设在基座I上部的一个套在升降顶杆3外部通过螺丝与基痤I上端固定着的锁定机构5,其锁定机构5是ー块圆形与矩形连接构成的20-40mm厚的钢板(见图2),在钢板的圆形部分中间设有一个内孔大于升降顶杆3外径O. 03-0. 05mm的圆孔,在矩形钢板部分中间开有ー个与圆孔相通的开ロ,在与开ロ垂直方向的螺孔内设有螺丝9,在与螺丝9后部连接的螺孔内设有与螺丝9匹配的内螺纹10,在圆形钢板部分上方设有与基座I固定的螺孔11。锁定机构5的钢板也可以是ー块矩形的。
权利要求1.一种立式锁实千斤顶,它包括有基座(I)、手压杆(2)、升降顶杆(3)、油压阀(4),其特征在于在基座(I)上部设有一个套在升降顶杆(3)外部的通过螺丝与基痤(I)上端固定着的锁定机构(5),在升降顶杆(3)的顶部外设有由一个方形或圆形的外套¢)、在外套(6)上通过螺丝(7)固定的可转动的松顶压条(8)构成的松顶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立式锁实千斤顶,其特征在于锁定机构(5)是一块圆形与矩形连接构成的钢板,在钢板的圆形部分中间设有一个内孔大于升降顶杆(3)外径0.03-0. 05mm的圆孔,在矩形钢板部分中间开有一个与圆孔相通的开口,在与开口垂直方向的螺孔内设有螺丝(9),在与螺丝(9)后部连接的螺孔内设有与螺丝(9)相匹配的内螺纹(10),在圆形钢板部分上方设有与基座⑴固定的螺孔(11)。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立式锁实千斤顶,其特征在于锁定机构(5)的钢板也可以是一块矩形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适合在各种场合下使用的一种立式锁实千斤顶。该千斤顶结构包括了基座、手压杆、升降顶杆、油压阀,并在基座上部设有套在升降顶杆外部的通过螺丝与基座上端固定着的锁定机构,在升降顶杆的顶部外设有由一个方形或圆形的外套、在外套上通过螺丝固定的可转动的松顶压条构成的松顶机构。该立式锁实千斤顶安全可靠,推、拉方便,锁定机构解决了升降顶杆的下降问题,消除了在被支撑物下方作业的不安全陷患。松顶机构的设置,在泄压后、用压杆将松顶压条的一端轻轻下压,使粘在升降顶杆上的被支撑物分离,就可轻松将千斤顶抽出。在修理汽车时采用本实用新型的立式锁实千斤顶,修理工可不用趴下操作,只要蹲下即可完成全部作业。
文档编号B66F3/30GK202440269SQ20122000566
公开日2012年9月19日 申请日期2012年1月8日 优先权日2012年1月8日
发明者贝殿秋 申请人:贝殿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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