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安装卡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59654阅读:591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钢结构安装卡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ー种卡紧装置,特别涉及ー种钢结构安装卡子。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站锅炉钢结构安装吋,钢结构的立柱上设有顶孔用于吊装。然而吊装完成后需要把吊钩解下,一般的立柱都有20-30米高,需要用到软爬梯,可软爬梯生根点不牢,梯上工作人员又缺乏安全保护措施,非常危险。而直接在钢结构上焊接保护的装置会影响钢结构的受力性能,所以国家规定也不允许。即使违反规定,要去除掉焊接件并且打磨光滑也需要不少时间和精力。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在钢结构安装过程中存在风险且操作不便利的技术问题,提供了ー种安全便利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同时本钢结构安装卡子可以重复利用。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ー种钢结构安装卡子,其包括一用于容纳立柱的容纳部件,该容纳部件上设有ー用于卡住立柱的卡紧部件和一个吊挂部件。其中,该容纳部件包括一基座、一第一侧壁和一第二侧壁,该基座、该第一侧壁和该第二侧壁围成一 U形形状。其中,该第一侧壁与立柱的接触面上附有一摩擦层。其中,该摩擦层的材料为橡胶。其中,该第二侧壁上设有一通孔;该卡紧部件由一对匹配的螺栓螺母组成,该螺母固定在该第二侧壁内侧,该螺栓从该第二侧臂外侧经通孔旋入螺母的内螺纹。其中,该吊挂部件为ー U形结构,两端固定连接于该容纳装置的底部。其中,该吊挂部件的材料为圆钢。本实用新型中,上述优选条件在符合本领域常识的基础上可任意组合,即得本实用新型各较佳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干本实用新型安装简便,可重复利用,在不影响钢结构性能的情况下,给予安装人员充分的安全和便利。

图I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主视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0018]如图I所示,本钢结构安装卡子包括一基座3,基座3上固定连接有第一侧壁I和第二侧壁2。其中,第一侧壁I的内壁附有ー层摩擦层7.该第二侧壁2内侧固定有ー螺母4,ー螺栓5通过该第二侧壁2的通孔并与该螺母的内螺纹配合。该基座3下方连接了一吊挂部件6。该基座3、该第一侧壁I和该第二侧壁2可以使用槽钢,一般选10号槽钢。该螺栓5选用M22较合适,长度大约为100毫米。该摩擦层7可以是5mm左右的胶皮。该吊挂部件6使用圆钢为材料,一般做成U形。使用时,按图I所示,把钢结构安装卡子靠上立柱8,使该立柱8—侧紧靠该第一侧壁1,然后旋转该螺栓5,使该螺栓5顶紧该立柱8。当使用完毕时,旋转该螺栓5,使该螺栓5松开该立柱8,从而可以取下本钢结构安装卡子。用户可以把安全绳或软爬梯挂在该吊挂部件6上,不需要吋,则可以取下挂钩。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些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做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一用于容纳立柱的容纳部件,该容纳部件上设有一用于卡住立柱的卡紧部件和一个吊挂部件。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该容纳部件包括一基座、一第一侧壁和一第二侧壁,该基座、该第一侧壁和该第二侧壁围成一 U形形状。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该第一侧壁与立柱的接触面上附有一摩擦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该摩擦层的材料为橡胶。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该第二侧壁上设有一通孔;该卡紧部件由一对匹配的螺栓和螺母组成,其中,该螺母固定在该第二侧壁内侧,该螺栓从该第二侧臂外侧经通孔旋入螺母的内螺纹。
6.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该吊挂部件为一U形结构,两端固定连接于该容纳装置的底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钢结构安装卡子,其特征在于,该吊挂部件的材料为圆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钢结构安装卡子。其包括一用于容纳立柱的容纳部件,该容纳部件上设有一用于卡住立柱的卡紧部件和一个吊挂部件,另外,该容纳部件包括一基座、一第一侧壁和一第二侧壁,该基座、该第一侧壁和该第二侧壁围成一U形形状;该卡紧部件由一对匹配的螺栓螺母组成,其中,该螺母固定在该第二侧壁内侧,该螺栓从该第二侧臂外侧经通孔旋入螺母的内螺纹;该吊挂部件为一U形结构,两端固定连接于该容纳装置的底部。本实用新型公开的钢结构安装卡子使用方便,不会破坏钢结构力学性能,有力的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而且可重复利用。
文档编号B66C1/10GK202531560SQ20122008365
公开日2012年1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7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7日
发明者丁桂民, 任祖贵, 周琳 申请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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