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包装材料、片材组和密封包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1710阅读:314来源:国知局
复合包装材料、片材组和密封包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复合包装材料,尤其涉及用于液体饮料包装的复合包装材料、由该包装材料切割而成的片材组,以及由该包装材料或片材组制造的密封包装。



背景技术:

液体食品,如牛奶和酸奶,以及半液体食品,如果汁,通常在小容积消费包装容器中销售。该包装容器用来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贯穿价值链而保护食品。

这种包装容器由包装材料的连续卷形成,该材料卷可被切开以形成坯料,或者被纵向地密封以形成包装材料的管,然后在灌装内容物的同时密封成形,最终在折叠工位折叠成最终的包装的形状。

对于液体或者半液体食品,目前的包装容器是由纸基复合包装材料制成的,该包装材料具有纸纤维芯并且该芯被一层或多层阻挡材料围绕,如聚合物涂层和/或金属膜,从而得到复合包装材料。该阻挡材料用来保护芯材料不与容纳的产品接触并且还保护产品不受围绕包装容器的气体和湿气的影响。

近些年来,针对一些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商品,例如食品、医药、婴幼儿奶粉等,国家提出了明确的质量体系管理要求与溯源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近些年来,针对一些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商品,例如食品、医药、婴幼儿奶粉等,国家提出了明确的质量体系管理要求与溯源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在产品上设置相关的标识,包括点阵码、条形码、二维码或数字码等等作为防伪溯源的标识,通过手持设备对标识进行扫描可极大的方便商品防伪溯源。

现有的包装上通常会设置唯一性标识,消费者通过利用手机等手持设备进行扫描,可以达到参与活动、商品真伪验证、产品追溯等目的。但是,直接暴露在产品外包装表面的标识,存在产品被出售前,标识就已经被盗扫的情况。为防范标识被盗扫,通常产品售出前会使标识不直接暴露在外包装表面,消费者只有在购买后才能解除对标识的遮挡或隐藏,从而对标识进行扫描或识别。

对于厂商而言,还需要解决窜货问题。经销商置经销协议和制造商长期利益于不顾,跨过自身覆盖的销售区域而进行的有意识的销售就是窜货。是经商网络中的公司分支机构或中间商受利益驱动,把所经销的产品跨区域销售,造成市场倾轧、价格混乱,严重影响厂商声誉的恶性营销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产品售出前标识的隐藏方式,并便于消费者快速发现和显露标识。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复合包装材料,具有多个用于形成单独包装的单元,所述复合包装材料具有防水层、印刷层和基层,每个单元具有标识,且两两单元的标识互不相同,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密封剂层、阻气层和粘合层,所述标识位于复合包装材料所形成的密封包装背部结合处的边缘内侧,所述标识下方设有隔离层,所述隔离层与所述粘合层之间的结合力小于所述标识与所述隔离层之间的结合力和/或小于所述标识与所述基层之间的结合力和/或小于所述阻气层与所述粘合层之间的结合力,使得在外力作用下所述粘合层与所述隔离层分离。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从内向外所述复合包装材料依次包括所述密封剂层、所述阻气层、所述粘合层、所述隔离层、所述标识、所述基层、所述印刷层、所述防水层。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隔离层的面积不小于所述标识的面积且完全覆盖住所述标识。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标识距离所述边缘一定距离。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复合包装材料还包括附着层,所述附着层位于所述隔离层和所述标识之间,所述附着层的面积大于所述隔离层的面积。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隔离层为透明或半透明的光油。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附着层为丙烯酸树脂。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标识为点阵码、二维码、条形码、数字字符串或其组合。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基层为纸基。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密封剂层为热塑性树脂。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阻气剂层为铝箔、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聚乙烯醇(PVOH)、无机氧化物或聚酰胺树脂。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片材组,包括前述复合包装材料,所述片材组由所述复合包装材料具有的所述用于形成单个包装的单元组成。

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密封包装,由前述复合包装材料组成或由前述片材组组成。

本发明技术方案针对一物一码液体饮料包装,提供一种产品标识售出前的隐藏方式,防止产品标识在售出前被盗刷或篡改。如果标识用于消费者活动,只有在购买产品并饮用之后方能掀开包装显现标识,如果标识用于厂商防窜货,窜货商想要篡改标识则必须破坏产品导致无法销售。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复合包装材料的立体图。

图2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复合包装材料的横截面示意图。

图3所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复合包装材料的横截面示意图。

图4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标识位于成形密封包装背部粘合处上封边内侧时片材组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1-密封剂层 12-阻气层 13-粘合层 14-隔离层

15-标识 16-基层 17-印刷层 18-防水层

19-附着层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配合图示及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发明为达成预定发明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

图1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复合包装材料的立体图。复合包装材料2具有多个用于形成单个包装的单元1。每个单元设有标识,且两两单元的标识互不相同。例如图1中所示的标识3、3’位于不同的单元内,且标识3和标识3’互不相同。另外,本发明中涉及的复合包装材料的层结构描述中由上至下的相对位置描述对应于复合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时由外至内的相对位置描述。根据需要,复合包装材料2可以在出厂之前,依据每个单元切割成片材。

图2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复合包装材料的横截面示意图。从内向外所述复合包装材料2包括密封剂层11、阻气层12、粘合层13、隔离层14、标识15、基层16、印刷层17和防水层18。

隔离层14设于标识15和粘合层13之间,隔离层14的面积不小于标识15的面积并能完全覆盖住标识15,以使粘合层13与隔离层14分离后,标识15能够完整显示。隔离层14的边缘之一与密封包装背部粘合处上封边的边缘相平齐,使消费者易于将隔离层14和粘合层13分离。由于包材切割时有可能存在轻微偏差,为了使切割后隔离层14边缘与包材切面平齐而不会因为切割偏差而偏离包材切面,可以将隔离层14设置得略微越过切割线。

隔离层14与粘合层13之间的结合力小于标识15与隔离层14之间的结合力,和/或小于标识15与基层16之间的结合力,和/或小于阻气层12与粘合层13之间的结合力,使得在外力作用下粘合层13与隔离层14分离。更优选地隔离层14与粘合层13之间的结合力还小于基层16/印刷层17与防水层18之间的结合力,和/或小于阻气层12与密封剂层11之间的结合力。隔离层14为透明或半透明的光油,如UV光油或水性光油。

包装单元1形成密封包装时,矩形相对两边在背部粘合,粘合处会有几毫米或十几毫米的交叠,该粘合处是由上封边的密封剂层11与下封边的防水层18通过热封粘合在一起。为了保证用手或工具掀或抠上封边边缘时能顺利将粘合层13与隔离层14分离,优选地隔离层14与粘合层13之间的结合力小于密封剂层11与防水层18之间的结合力。

图3所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复合包装材料的横截面示意图。在隔离层14和标识15之间增设附着层19,附着层19的面积大于隔离层14的面积,将隔离层14除与上封边边缘相平齐一边外的其余三边包覆在粘合层13和附着层19之间,增设附着层19能更好隔绝外界水汽对材料层的渗透。附着层19采用预涂液制备,优选丙烯酸树脂。

图4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标识位于成形密封包装背部粘合处上封边内侧时片材组的示意图。复合包装材料在生产中经过印刷、压痕、打孔、复合、切割等几道工序后形成复合包装材料,用于液体饮料的密封包装,标识15在形成密封包装后位于密封包装背部粘合处的上封边内侧,并且标识15在内侧距离上封边的边缘处留有一定距离,避免复合包装材料在切割过程中由于调整切割位置或切割误差导致标识15受损。

其中,标识15可以为点阵码、条形码、二维码、数字码、字符串中的任一种或从中任选一种以上进行组合,但不局限于此。标识还可以是磁条或磁性标记,或者是RFID标签,等等。标识15通过喷涂、压印或粘贴形成于复合包装材料的隔离层14和基层16之间。

防水层18为热塑性树脂,优选为聚烯烃,包括但不限于低密度聚乙烯(LDPE)、茂金属聚乙烯(m-PE)或其二者的混合物。在液体食品无菌包装领域,将防水层18设置在最外层,可以防止复合包装材料的内部结构层在运输过程中被磨损、并隔绝与外部的接触,在液体食品加工过程中保证包材的灭菌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复合包装材料还包括阻气层12和密封剂层11,阻气层12包括但不限于铝箔、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聚乙烯醇(PVOH)、无机氧化物(例如SiO2)或聚酰胺树脂。密封剂层11为热塑性树脂,优选含有聚烯烃,包括但不限于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超低密度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茂金属聚乙烯或其混合物。

本发明提供一种片材组,由上述包装材料经过印刷、喷涂标识、可选涂覆附着层、涂覆隔离层、导入压痕机压痕,打孔,及导入复合生产线完成防水层等复合后,根据需要,切割成卷材或片材组。

本发明提供一种密封包装,由上述的包装材料或片材组,经过灌装、密封、整形等步骤形成的液体饮料密封包装。

本发明特别适用于液体饮料的包装,但是本发明不限于此,本发明同时也适用于其他纸基包装的产品,例如食品、医药方面的产品。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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