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35030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军事防御板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



背景技术:

联合国维和军队在遂行武装护卫、长途巡逻、要员护卫和平民保护等例行性或临时性任务时,暴露于野外的人员和武器装备容易遭到“不怀好意”分子的伏击和袭扰,受到各种伤害。为减少人员伤亡,增强执行任务分队的防御能力,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为减少人员伤亡,增强执行任务分队的防御能力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包括复合防御板,所述复合防御板的边缘处包覆有铝合金包边,所述复合防御板的前壁四角均通过螺钉连接有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前端焊接有定位套筒,所述定位套筒的四角分别与四组支撑架焊接,所述定位套筒的左右侧壁均焊接有转向手柄,所述定位套筒内纵向插接有立柱,所述定位套筒通过螺栓与立柱连接,所述立柱外壁的底部套接有转动轴承,且转动轴承的外壁套接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的底部焊接有圆形支撑板,所述圆形支撑板的底部中心处通过螺钉纵向连接有嵌入锥。

优选的,所述立柱的前壁均匀开设有限位孔组,所述定位套筒通过螺栓与限位孔组连接。

优选的,所述嵌入锥的外壁均匀开设有防脱倒刺。

优选的,所述立柱的顶端焊接有挡位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防弹能力较强、组装迅捷、利于携带、便于维修,从而确保军队在遂行任务中的安全和减少经济损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复合防御板、支撑架、定位套筒、转向手柄的右视图。

图中:1复合防御板、2铝合金包边、3支撑架、4定位套筒、5转向手柄、6立柱、7轴承座、8圆形支撑板、9嵌入锥。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军事用组合式复合防御板,包括复合防御板1,复合防御板1的边缘处包覆有铝合金包边2,复合防御板1的前壁四角均通过螺钉连接有支撑架3,支撑架3的前端焊接有定位套筒4,定位套筒4的四角分别与四组支撑架3焊接,定位套筒4的左右侧壁均焊接有转向手柄5,定位套筒4内纵向插接有立柱6,定位套筒4通过螺栓与立柱6连接,立柱6外壁的底部套接有转动轴承,且转动轴承的外壁套接有轴承座7,轴承座7的底部焊接有圆形支撑板8,圆形支撑板8的底部中心处通过螺钉纵向连接有嵌入锥9。

其中,立柱6的前壁均匀开设有限位孔组,定位套筒4通过螺栓与限位孔组连接,嵌入锥9的外壁均匀开设有防脱倒刺,立柱6的顶端焊接有挡位板。

使用时,采用具有国家Ⅲ级防弹标准的复合防御板1作为关键部件,通过结合角和螺栓进行链接,形成防弹面,在使用时,可根据敌情顾虑方向和射向任意调整防弹面方向,增大掩体正面与射击方向之间的夹角,提高防弹能力,也可在一定的距离上,按照一定的间隔距离和相应角度排列数道复合防御板1,达到防护小型穿甲弹的能力,根据战场环境,只需将嵌入锥9按照防御方向夯入地下,将若干块复合防御板1按照作战要求组合成单人、双人、多人等掩体,经过训练的人员可在3分钟内完成1个单人跪姿掩体的构筑,比正常构筑掩体要节省3到5分钟,在装甲车辆、通用车辆和关键哨位上,在不影响射击的情况下,按照相应尺寸要求提前加焊固定架,在战斗发起的前夕,迅速加装此复合防御板1,快速形成防御“外壳”,用于构筑组合掩体的关键部件复合防御板1,每块大小为36厘米*36厘米*3厘米、仅重15公斤,如按照每16块构筑1个哨位(8块构筑1个单人跪姿掩体)来计算,携带120块也只有1800公斤左右,而且还可以根据遂行任务地区危险情况和道路通行情况,采取集中携带和分散携带的方式,加大携行数量,以便于更安全高效地遂行任务,由于组合式防御工事采用的是模块式,若某一个方向上的某一块复合防御板1或者连接件遭到破坏时,只需要直接进行更换即可,利用冲突间隙或者战斗完毕后,也可简单对连接件进行应急处理,即可继续遂行任务,通过转向手柄5带动定位套筒4转动,从而定位套筒4通过支撑架3带动复合防御板1和铝合金包边2转动,改变防弹面的角度,铝合金包边2的高度可通过定位套筒定位套筒4与立柱6的相互调节而调节,通过轴承座7与立柱6的相互配合,能够将铝合金包边2的防弹面进行角度调节。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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