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218294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核电厂排放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
【背景技术】
[0002]为解决日益严峻的能源问题,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国家有关部门正稳步推进内陆核电厂的规划及选址工作。我国现有滨海核电厂均采用液态流出物槽式排放方式,将核电厂不复用且经过处理后满足排放标准的液态流出物排入大海。相对于滨海核电厂,内陆地区的核电规划厂址易存在无液态流出物受纳水体或受纳水体稀释能力不足的情况,因此,在无可靠液态排放途径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气态途径排放方式实现对液态流出物的排放,具体可采用空气冷却塔气态途径排放及厂房烟囱气态途径排放两种方式。
[0003]中国专利申请“核电厂的大气排放系统”(申请号201320306303,授权公告日2013年12月25日)公开的技术方案主要是针对核电厂二回路蒸汽的排放,并不针对液态流出物排放。中国专利申请“地下核电站非能动过滤排放系统”(申请号201410082994,公开发明日2014年06月18日)公开的技术方案主要针对严重事故情况下地下核电站安全壳及反应堆厂房洞室内的带放射性气载物的过滤排放,与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差异明显。

【发明内容】

[0004]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通过蒸发的方式,将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不复用的液态流出物通过气态途径向环境排放,实现无液态流出物受纳水体及受纳水体稀释能力不足地区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的排放。
[0005]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所述的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所述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和厂房烟囱,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和空气冷却塔。
[0006]进一步,所述的排放蒸发器与厂房烟囱之间的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上设置有第一排放监测仪表。
[0007]进一步,所述的监测排放槽与空气冷却塔之间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上设置有第二排放监测仪表。
[0008]进一步,所述的监测排放槽上设置有连接取样分析槽的取样管线。
[0009]进一步,所述的空气冷却塔设置有雾化装置。
[0010]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设置有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和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监测排放槽上设置有取样管线,用于取样分析槽中收集的液态流出物,确保待排放的液态流出物满足排放标准;排放蒸发器与厂房烟囱之间设置有排放监测仪表,用于监测排放中的蒸汽,若监测到蒸汽不满足排放标准则自动终止排放过程;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上设置有排放监测仪表,若监测到液态流出物不满足排放标准则自动终止排放过程;因此本发明通过蒸发的方式,可以安全有效地将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不复用的液态流出物通过气态途径向环境排放,实现无液态流出物受纳水体及受纳水体稀释能力不足地区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的排放。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中:1监测排放槽、2排放蒸发器、3厂房烟囱、4空气冷却塔、5第一排放监测仪表、6第二排放监测仪表。
[0013]节点NOl至节点N02为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3为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节点N04至节点N05为取样管线。
【具体实施方式】
[0014]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描述。
[0015]如图1所示,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I和厂房烟囱3,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2,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3),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3)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I和空气冷却塔4。
[0016]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和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一端的监测排放槽1,用于收集经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的核电厂不复用液态流出物。
[0017]监测排放槽I上设置有取样管线(节点N04至节点N05),用于取样分析槽中收集的液态流出物,确保待排放的液态流出物满足排放标准。
[0018]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上设置的排放蒸发器2,用于将液态流出物蒸发为气态(蒸汽)。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与厂房烟囱3相连,通过厂房烟囱3将已经蒸发为气态的液态流出物排入大气环境中。
[0019]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3)用于将监测排放槽I内收集的经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的核电厂不复用液态流出物输送至空气冷却塔4。
[0020]待排放的液态流出物在空气冷却塔4中通过雾化装置雾化后分散在塔内空气中,利用塔内与外界环境相对较高的温度和较大的风速,以及雾化后巨大的气液接触面积,实现液态流出物在塔内的完全蒸发,再通过空气冷却塔4出风口排入大气环境。
[0021]如图1所示,厂房烟囱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中的排放蒸发器2与厂房烟囱3之间,与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2)中的监测排放槽I与空气冷却塔4之间分别设置有第一排放监测仪表5和第二排放监测仪表6。
[0022]排放蒸发器2与厂房烟囱3之间设置第一排放监测仪表5,用于监测排放中的蒸汽,若监测到蒸汽不满足排放标准则自动终止排放过程。
[0023]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节点NOl至节点N03)上设置第二排放监测仪表6,若监测到液态流出物不满足排放标准则自动终止排放过程。
[0024]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对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同等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主权项】
1.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所述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I)和厂房烟囱(3),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2),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I)和空气冷却塔(4)。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排放蒸发器(2)与厂房烟囱(3)之间的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上设置有第一排放监测仪表(5)。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监测排放槽(I)与空气冷却塔(4)之间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上设置有第二排放监测仪表(6)。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监测排放槽(I)上设置有连接取样分析槽的取样管线。5.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空气冷却塔(4)设置有雾化装置。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的气态途径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及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所述的厂房烟囱排放系统包括厂房烟囱排放管线,所述厂房烟囱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监测排放槽和厂房烟囱,中间连接有排放蒸发器,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系统包括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所述的空气冷却塔排放管线两端分别连接有监测排放槽和空气冷却塔;本发明通过蒸发的方式,将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不复用的液态流出物通过气态途径向环境排放,实现无液态流出物受纳水体及受纳水体稀释能力不足地区核电厂液态流出物的排放。
【IPC分类】G21D1/02, G21C17/017
【公开号】CN104934085
【申请号】CN201510157991
【发明人】张志银, 邢磊, 叶欣楠, 杨永春, 王梅, 吕航, 严沧生, 王长东
【申请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9月23日
【申请日】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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