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钢切割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430427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一种角钢切割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于钢材切割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角钢切割器。
【背景技术】
[0002]角钢已经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根据不同的场合,需要将角钢切割成特定的尺寸。目前,主要采用角钢切割机对角钢进行切割,但是,现有的角钢切割机体积大,结构复杂,成本较高。另一方面,角钢铁塔主材选用了越来越多的大型端面的角钢(规格大于200mm,肢厚大于20 mm),而现有的角钢切割机的机械剪切范围小于200 mm,剪切肢厚度小于20 mm,因此,需要开发一种新的角钢切割器来完成适用于大型端面的角钢,且端面平整度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0003]鉴于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种角钢切割器。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将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
[0005]—种角钢切割器,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仿形角钢的卡槽,所述箱体上开设有呈直角的条形轨道,所述条形轨道内设有可相对所述条形轨道运动的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上固定连接有等离子切割枪,所述等离子切割枪的等离子气嘴与所述角钢肢面垂直,所述旋转轴与电机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所述旋转轴沿所述条形轨道移动,并在所述条形轨道的直角处驱动所述旋转轴正转90度或逆转90度。
[0006]进一步的,所述等离子气嘴在所述条形轨道的两端时分别对齐所述角钢的切割起始位置和切割终点位置。
[0007]本实用新型的突出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角钢切割器,通过电机带动旋转轴,使等离子切割枪沿条形轨道对待切割的角钢的一个肢面作切割运动,并在条形轨道的直角处驱动所述旋转轴正转90度或逆转90度,对齐待切割的角钢的另一个肢面作切割运动,具有体积小、搬运灵活,结构简单,成本低,定位精度高,端面平整度高等特点,不需要再重复翻转角钢,节省下料辅助时间。
[0008]以下便结合实施例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掌握。
【附图说明】
[0009]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角钢切割器,包括箱体2,箱体2的底部设有仿形角钢I的卡槽3,箱体2上开设有呈直角的条形轨道4,条形轨道4内设有可相对条形轨道4运动的旋转轴5,旋转轴5上固定连接有等离子切割枪6,等离子切割枪6的等离子气嘴与角钢I肢面垂直,旋转轴5与电机7连接,电机7驱动旋转轴5沿条形轨道4移动,并在条形轨道4的直角处驱动旋转轴5正转90度或逆转90度。等离子气嘴在条形轨道4的两端时分别对齐角钢I的切割起始位置和切割终点位置。
[0011 ]应用本实施例切割时,将角钢I放置在水平平台上,需角钢I背朝上,将角钢切割器的卡槽3卡在角钢I的背部,然后将等离子气嘴对齐角钢I的切割起始位置。通过电机7带动旋转轴5,使等离子切割枪6沿条形轨道4对待切割的角钢I的一个肢面作切割运动,并在条形轨道4的直角处驱动旋转轴5正转90度或逆转90度,对齐待切割的角钢I的另一个肢面作切割运动。
[0012]本实施例具有体积小、搬运灵活,结构简单,成本低,定位精度高,端面平整度高等特点,不需要再重复翻转角钢,节省下料辅助时间。
[0013]本实用新型尚有多种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变换而形成的所有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角钢切割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仿形角钢的卡槽,所述箱体上开设有呈直角的条形轨道,所述条形轨道内设有可相对所述条形轨道运动的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上固定连接有等离子切割枪,所述等离子切割枪的等离子气嘴与所述角钢肢面垂直,所述旋转轴与电机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所述旋转轴沿所述条形轨道移动,并在所述条形轨道的直角处驱动所述旋转轴正转90度或逆转90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角钢切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等离子气嘴在所述条形轨道的两端时分别对齐所述角钢的切割起始位置和切割终点位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揭示了一种角钢切割器,包括箱体,所述箱体的底部设有仿形角钢的卡槽,所述箱体上开设有呈直角的条形轨道,所述条形轨道内设有可相对所述条形轨道运动的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上固定连接有等离子切割枪,所述等离子切割枪的等离子气嘴与所述角钢肢面垂直,所述旋转轴与电机连接,所述电机驱动所述旋转轴沿所述条形轨道移动,并在所述条形轨道的直角处驱动所述旋转轴正转90度或逆转90度。本实用新型具有体积小、搬运灵活,结构简单,成本低,定位精度高,端面平整度高等特点,不需要再重复翻转角钢,节省下料辅助时间。
【IPC分类】B23K103/04, B23K10/00
【公开号】CN205342187
【申请号】CN201620136529
【发明人】刘丽娜
【申请人】刘丽娜
【公开日】2016年6月29日
【申请日】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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