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钓竿导环固定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209阅读:53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钓竿导环固定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钓竿,尤其涉及一种钓竿导环固定支架,系指一种利用导环固定支架的衔接部,使钓竿导环固定支架更具有美观、变化性及可增加结构强度。
背景技术
现有的钓竿导线座,由于设计的重点部分大多局限于外形及结构,因此所设计出的造形变化就较为固定,其样式也较为呆板,无变化,逐渐演变成外观大同小异的情况,类同的现象也就时常发生;而对于追求现代感的使用者,将无法满足他们求新求变的需求。同时,钓竿导线座的固定支架整体强度并非最佳,是现有技术中最大的缺点
实用新型内容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钓竿导环固定支架。不仅增加结构强度,又兼具有美观性及独特性,可迎合时下使用者求新求变的需要。
具体的方案是,一种便于钓竿导环固定支架的两对称斜锥段间设一衔接部,于衔接部上设一容置孔,该容置孔内可依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便可制造出不一样的造形,而在容置孔中装填一具不同商标的图形体设计,以凸显该厂牌的特色,另外亦可置入具有夜光效果的萤光体,当在夜间使用更具醒目,得到不同凡响效果。


图1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立体图图2系为图1的前视图图3系为图1装设有商标图形体的前视图图4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立体图图5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实施例立体图图6系本实用新型的第四实施例立体图图7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五实施例立体图图8系本实用新型的第六实施例立体图图9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七实施例立体图图10系本实用新型的第八实施例立体图图11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九实施例立体图具体实施方式
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及技术内容与实施例,说明如下请参阅「图1、2所示」,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导环1固定支架12包含有三部分其结构为一圆环部11,系钓鱼线穿设之处,该部分为利于导环1主体端,在其圆环部11近底缘下伸有两对称斜锥段120的固定支架12;另一部分为固定支架12,系导环1的喉部位置。该固定支架12由两对称斜锥段120形成,并在两对称斜锥段120之间设具一衔接部121,于衔接部121上设一容置孔122,该容置孔122处显而易见,为一标示记号之适当位置,同时,该容置孔122内可依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123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最后一部分为缠固区13,其为于固定支架12两对称斜锥段120底端,通常该缠固区13为钓鱼线缠绕的最佳位置。
请参阅「图3所示」,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在导环1固定支架12上有两对称斜锥段120之间设有一衔接部121,并于衔接部121上所设的容置孔122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123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不仅凸显钓竿导环1外形,亦可使置入具有夜光效果的萤光体,让使用者在夜间钓鱼更具醒目,得到不同凡响效果。
请参阅「图4所示」,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1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固定支架12a两对称斜锥段120a的空间a连接有一纵向衔接部121a,并于纵向衔接部121a上设一容置孔122a,此容置孔122a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5所示」,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1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固定支架12b两对称斜锥段120b之间设有连续容置孔121b、122b、123b,并在中间容置孔122b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6所示」,系本实用新型的第四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1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导环1c圆环部近底端下伸有反向对应的固定支架12c、12c’,在其固定支架12c、12c’底端分别外展有缠固区120c、120c’,而其固定支架12两对称斜锥段121c之间设一衔接部122c,并于衔接部122c上设一容置孔123c,此容置孔123c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7所示」,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五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6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导环1d圆环部近底端下伸有反向对应的固定支架12d、12d’,在其固定支架12d两对称斜锥段121d之空间d连接有一纵向衔接部122d,并于纵向衔接部122d上设一容置孔123d,此容置孔123d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8所示」,系本实用新型的第六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6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固定支架12e两对称斜锥段120e之间设有连续容置孔121e、122e、123e,并在中间容置孔122e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9所示」,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七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1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导环1f圆环部11f两侧微向外下伸之固定支架12f,在其固定支架12f两对称斜锥段120f之间设一衔接部121f,并于衔接部121f上设一容置孔122f,此容置孔122f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10所示」,系本实用新型的第八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9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导环1g圆环部11g两侧微外下伸之固定支架12g,在其固定支架12g两对称斜锥段120g之空间g连接有一纵向衔接部121g,并于纵向衔接部121g上设一容置孔122g,此容置孔122g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请参阅「图11所示」,系本实用新型的第九实施例,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与图9的实施例大致相同,所不同之处在于该导环1h圆环部11h两侧微向外下伸的固定支架12h,在其固定支架12h两对称斜锥段120h之间设有纵、横向连结的衔接部121h,在此衔接部121h交会中央位置设一容置孔122h,于容置孔122h中可依使用者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权利要求1.一种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导环(1)圆环部(11)固定支架(12)近底缘下伸有两对称斜锥段(120),形成固定支架(12),在两对称斜锥段(120)之间设一衔接部(121),于衔接部(121)上设有容置孔(122),该容置孔(122)中可装填不同商标的图形体(12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图形体(123)可为一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萤光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支架(12a)两对称斜锥段(120a)的空间(a)连接有一纵向衔接部(121a),并于纵向衔接部(121a)上设有容置孔(122a)。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支架(12b)两对称斜锥段(120b)之间至少设有一个以上的容置孔(121b)、(122b)、(123b)。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导环(1c)圆环部近底端下伸反向对应的其一固定支架(12c),此固定支架(12c)两对称斜锥段(121c)之间设一衔接部(122c),并于衔接部(122c)上设有容置孔(123c)。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支架(12d)两对称斜锥段(121d)的空间(a)连接有一纵向衔接部(122d),并于纵向衔接部(122d)上设有容置孔(123d)。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支架(12e)两对称斜锥段(120e)之间至少设有一个以上的容置孔(121e)、(122e)、(123e)。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导环(1f)圆环部(11f)两侧微向外下伸有固定支架(12f),在其固定支架(12f)两对称斜锥段(120f)之间设一衔接部(121f),并于衔接部(121f)上设具有容置孔(122f)。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支架(12g)两对称斜锥段(120g)的空间(g)连接有一纵向衔接部(121g),并于纵向衔接部(121g)上设有容置孔(122g)。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钓竿导环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该固定支架(12h)两对称斜锥段(120h)之间设有纵、横向连结的衔接部(121h),于此衔接部(121h)交会中央位置处设有容置孔(122h)。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钓竿,尤其涉及一种钓竿导环固定支架,系指一种利用导环固定支架的衔接部,使钓竿导环固定支架更具有美观、变化性及可增加结构强度。而且在衔接部上的容置孔中可依所需置入不同型态商标的图形体或图案体或数字体或荧光体,不仅凸显钓竿导环外形,亦可使置入具有夜光效果的荧光体,让使用者在夜间钓鱼更具醒目,得到不同凡响的效果。
文档编号A01K87/04GK2666160SQ200320107979

公开日2004年12月29日 申请日期2003年11月12日 优先权日2003年11月12日
发明者李宗升 申请人:李宗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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