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49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农用器具,具体地讲,本发明涉及一种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
背景技术
手动喷雾器是一种人工喷洒农药的小型器具。配制液体农药经喷雾器手动增压后从农夫手持喷雾杆上的喷头喷出,喷雾杆结构合理与否关系到农药喷洒效率及效果。市场上商品喷雾杆为一根整体管结构,杆端集中固定2 3只朝下的喷头,喷洒农药时农夫边走边左右摆动手中的喷雾杆,凡喷雾杆能覆盖的范围内植物均能得到雾状农药喷洒。因市场上商品喷雾杆为固定结构且喷头集中,每次摆动喷洒的农药覆盖面积较小,效率差,易形成漏喷,达不到均匀防治目的。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主要针对现有商品喷雾杆的不足,提出一种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该结构连接简单、间距合理、喷洒效率高、防治效果好。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技术目标。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它包括外喷头、主接管、中喷头、内喷头、接头和副接管。所述外喷头为双通结构,中喷头和内喷头为三通结构。其改进之处在于两根主接管分别从两个方向同轴向串装且密封连接中喷头,两根主接管的另一端分别密封连接外喷头和内喷头组成主杆。副接管两端分别密封连接接头和另一只内喷头组成副杆备用。所述内喷头朝外一端的接口为内螺纹孔,该螺纹孔与手动喷雾器出口或副杆上的接头外螺纹相配合。所述外喷头、中喷头和内喷头之间相隔250_ 320_,所有喷头的喷口一顺朝下斜置,喷口轴线与主接管或副接管的轴线夹角α =10° 15°。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积极效果1、节连式喷雾杆结构简单,易制造;2、节连式喷雾杆结构便于组装连接或拆卸,满足使用者根据田块选择喷雾杆长度;3、按需加节连接,通过增加喷雾杆长度,提高摆动覆盖面积,增加治虫效率。


图1是本发明主杆与副杆相连接结构示意图。图2是副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根据附图并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图1所示的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是两节杆,它包括外喷头1、主接管2、中喷头3、内喷头4、接头5和副接管6。所述外喷头I为双通结构,即接口直接沟通朝下斜置的喷口。中喷头3和内喷头4为三通结构,两端接口为直通管,直通管沟通朝下斜置的喷口,两根主接管2分别从两个方向同轴向串装且密封连接中喷头3,两根主接管2的另一端分别密封连接外喷头I和内喷头4组成主杆。所述副接管6两端分别密封连接接头5和另一只内喷头4组成副杆备用。上述内喷头4朝外一端的接口为内螺纹孔,该螺纹孔与手动喷雾器出口或副杆上的接头5外螺纹相配合。使用过程中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单用主杆,直接以主杆上的内喷头4与手动喷雾器出口密封连接,也可以将副杆与主杆密封连接,再以副杆上的内喷头4与喷雾器出口连接。田间通行条件差,田块窄宜选用主杆配套手动喷雾器。田间通行条件好,田块宽宜在主杆上加上副杆,通过合理加大喷头之间的间距,提高喷酒农药均匀性,增加喷雾杆的长度,提高摆动覆盖面积,增加治虫效率。为了尽可能使喷雾杆喷出的雾状农药均匀且偏离操作者,本实施例中将外喷头1、中喷头3和内喷头4之间相隔300mm,所有喷头的喷口一顺朝下斜置,喷口轴线与主接管2或副接管6的轴线夹角a = 12°。
权利要求
1.一种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它包括外喷头(I)、主接管(2)、中喷头(3)、内喷头(4)、接头(5)和副接管(6);所述外喷头(I)为双通结构,中喷头(3)和内喷头(4)为三通结构;其特征在于两根主接管(2)分别从两个方向同轴向串装且密封连接中喷头(3),两根主接管(2)的另一端分别密封连接外喷头(I)和内喷头(4)组成主杆;副接管(6)两端分别密封连接接头(5)和另一只内喷头(4)组成副杆备用;所述内喷头(4)朝外一端的接口为内螺纹孔,该螺纹孔与手动喷雾器出口或副杆上的接头(5)外螺纹相配合;所述外喷头(I)、中喷头(3)和内喷头(4)之间相隔·250mm 320mm,所有喷头的喷口一顺朝下斜置, 喷口轴线与主接管(2)或副接管(6)的轴线夹角α =10° 15°。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手动喷雾器节连式喷雾杆,它包括外喷头、主接管、中喷头、内喷头、接头和副接管。所述外喷头为双通结构,中喷头和内喷头为三通结构,两根主接管分别从两个方向轴向串装且密封连接中喷头,两根主接管的另一端分别密封连接外喷头和内喷头组成主杆。副接管两端分别密封连接接头和另一只内喷头组成副杆备用。所述内喷头朝外一端的接口为内螺纹孔,该螺纹孔与手动喷雾器出口或副杆上的接头外螺纹相配合。所述外喷头、中喷头和内喷头之间相隔250mm~320mm,所有喷头的喷口一顺朝下斜置。本发明采用节连式结构,便于不同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组装连接或拆卸,有利于增加治虫效率。
文档编号A01M7/00GK103028517SQ20111030764
公开日2013年4月10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30日
发明者周宝龙 申请人:周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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