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4018阅读:1009来源:国知局
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技术过程包括:杀死,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固定,腐蚀去残肉,脱脂,漂白,定型,晒干,贴标签装盒保存。所述固定为在杀死,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后,用5~10%的甲醛溶液浸泡带残肉的骨架20~30分钟。关节的韧带经浸泡后,在腐蚀去残肉过程中得以保存,动物骨骼不散落。所述定型为在腐蚀去残肉、脱脂、漂白后,根据动物骨骼标本造型需要,用泡沫、竹木签、钢丝钢条等辅助材料固定动物韧带及骨骼,形成所需要的动物骨骼造型。本发明技术保存了动物骨骼标本关节的韧带,不用胶粘接,也不用钢丝等材料对骨骼进行肢解后的连接固定,降低了制作难度,易于造型,形态逼真,保证了动物骨骼标本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艺术性。
【专利说明】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生物标本制作技术范畴,具体地说是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技术为:先将小动物杀死并去皮肤和内脏,然后将头、颈、四肢和尾支解成为几部分,再去除大块肌肉,用碱腐蚀去残肉,脱脂,漂白,晒干,组装成为骨骼标本。这种技术需要支解动物和组装动物,工序复杂,由于动物被支解分离,因组装技术原因容易影响动物标本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本发明方法提供了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克服上述缺点,保证了动物标本的完整性、科学性。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技术需要支解分离动物骨骼和进行骨骼再组装,且因组装技术原因容易影响动物标本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因此需要克服上述缺点,提供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对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技术过程包括:杀死,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固定,腐蚀去残肉,脱月旨,漂白,定型,晒干,贴标签装盒保存。
[0005]所述固定为在杀死,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后,用5?10%的甲醛溶液浸泡带残肉的骨架2(Γ30分钟。关节的韧带经浸泡后,在腐蚀去残肉过程中得以保存,动物骨骼不散落。
[0006]所述定型为在腐蚀去残肉、脱脂、漂白后,根据动物骨骼标本造型需要,用泡沫、竹木签、钢丝钢条等辅助材料固定动物韧带及骨骼,形成所需要的动物骨骼造型。如:拉伸鸽子骨骼形成飞行的造型,然后用竹签等材料支撑将造型固定起来。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动物骨骼标本保存了关节的韧带,不用胶粘接,也不用钢丝等材料对骨骼进行肢解后的连接固定,降低了制作难度,易于造型,形态逼真,保证了动物骨骼标本的完整性、科学性和艺术性。

【具体实施方式】
[0008]本发明适合于脊椎动物各纲的骨骼标本制作。下面以鸟类为实施例介绍主要实施方式:
1、杀死。选择发育完全、骨骼无缺陷的鸟。用乙醚麻醉、头部浸于水中窒息或切断颈动脉放出血液等方式将其杀死。
[0009]2、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将已杀死的鸟的羽毛全部拔掉,去掉胸部及四肢的大块肌肉和头颈部、身体背面的皮肤,再取出腹腔和胸腔的内脏器官。
[0010]3、固定。将已去皮肤、肌肉和内脏的骨架,用清水洗去血迹,然后投入5—10%的甲醛液中,固定20— 30分钟,使关节韧带在腐蚀去肉过程中骨块不散落。
[0011]4、腐蚀去残肉。对固定后的标本用水清洗去除甲醛液,浸入I一3%的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液中腐蚀骨骼上的肌肉,待残肉腐蚀成“肉泥”时取出,用清水漂洗去碱性物质,再轻轻刷去残“肉泥”,用小铅丝从枕骨大孔伸入掏出颅内的脑,用刀尖穿刺眼球的角膜,挤出眼球的内容物。
[0012]5、脱脂、漂白。将已去掉残肉的骨骼标本洗净风干,放入汽油中脱脂一周左右(若无汽油也可省去这一步)。取出放入1%的过氧化钠或3 —10%的过氧化钠中漂白。漂白时间可根据鸟的大小及成熟程度而定。
[0013]6、定型干燥。将已漂白的标本,用水清洗干净,用夹子夹住龙骨突中部,将标本倒挂起来,使四肢和头颅自然下垂。待趾骨发白并稍弯曲时取下,用大钉在发跗踱骨远端将两足固定在泡沫板上,使三趾向前,一趾向后呈站立姿势。沿龙骨突前缘插一支撑物将头颈部支撑起来,使颈部呈自然弯曲状态。用夹子同时夹住龙突骨与支撑物,使之固定。再垫起尾骨,使躯体呈水平位置。最后将前肢骨叠于躯干背面,用线缠绕定位。气管附着在颈椎骨前缘。放烘箱内或通风良好的地方干燥保存。
[0014]7、装盒、贴标签,保存。
【权利要求】
1.一种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新技术,动物骨骼标本制作技术过程包括:杀死,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固定,腐蚀去残肉,脱脂,漂白,定型,晒干,贴标签装盒保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定为在杀死,去除皮肤、肌肉和内脏后,用5?10%的甲醛溶液浸泡带残肉的骨架20?30分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定型为在腐蚀去残肉、脱脂、漂白后,根据动物骨骼标本造型需要,用泡沫、竹木签、钢丝钢条等辅助材料固定动物韧带及骨骼,形成所需要的动物骨骼造型。
【文档编号】A01N1/00GK104336003SQ201310319227
【公开日】2015年2月11日 申请日期:2013年7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29日
【发明者】张发春, 李健 申请人:张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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