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6930阅读:6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果树害虫防治技术领域,更具体涉及一种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



背景技术:

实蝇类害虫属双翅目(Diptera)实蝇科(Tephritidae),在我国分布广泛,种类众多,寄主范围广,是水果和蔬菜作物类的重要害虫,给农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实蝇类害虫的防治有一定局限。原因是:1.取食范围广,为害多种植物。2.害虫一年繁殖一代或一年繁殖多代,繁殖速度快且数量多。3.能飞行,迁徙距离远。4.为害植物的时间较长,且抗药性强,而农药的药效时间较短,喷施农药往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现在实蝇类害虫防治方法主要包括:1.性引诱剂诱杀。2.食物诱剂诱杀。3.诱杀装置诱杀。4.喷施农药。5.生物诱杀。中国专利文件201510104992.7公开的一种甜味剂在防治实蝇类害虫中的应用,所述甜味剂为赤藓糖醇、阿斯巴甜和糖精中的至少一种。中国专利文件201521031809.7公开的一种柑橘实蝇类性诱捕器,所述性诱捕器包括瓶体、瓶盖、引诱剂置放装置、遮光帽。中国专利文件201120283642.9公开的一种果蝇类实蝇类害虫的诱捕灭杀装置,所述诱捕灭杀装置包括防护装置、固定设备以及诱剂载体三个部分。中国专利文件201410576292.3公开的桔小实蝇引诱剂,引诱剂包括甲基丁香酚、4-烯丙基氧基苯酚、乙酸丁酯和红糖醋酸煮沸物。中国专利文件201310750281.8公开的果实蝇诱捕器,该果实蝇诱捕器包括设有窗口的诱杀桶、设于诱杀桶上的顶盖和固定于顶盖上的遮雨盖、导管、诱饵、棉芯。中国专利文件201510986349.1公开的换装粘虫板柑橘大实蝇诱捕器,该诱捕器包括设有诱芯的固定柱和粘虫板,固定柱中部设有挂环,固定柱周边设有竖向T型槽,粘虫板一边设有与T型槽相配的横向凸台。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如何延长对实蝇类害虫的诱杀时间,便捷使用,降低成本,对环境零污染,从而提供一种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

(二)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该诱杀装置包括球体、黏胶和引诱剂、吊耳;所述吊耳连接球体,所述黏胶和引诱剂位于球体外表面。

优选地,所述球体为椭圆球体或正圆球体;椭圆球体的赤道半径a和b的范围为10~50mm,极半径c的范围为10~45mm,且a和b都大于c,a可以等于b;所述正圆球体的直径为20~100m。

优选地,所述球体的颜色为绿色,包括亮镉绿色、深绿色、深镉绿色。

优选地,所述吊耳的长度为2~50mm。

优选地,所述黏胶为耐雨水冲刷,耐旱,耐自然天气下高温的环保热溶胶,包括环氧树脂胶、聚醋酸乙酯胶。

优选地,所述引诱剂包括十一醇、柠檬烯和蛋白类物质。

优选地,所述蛋白类物质为水解蛋白或酵母水解物。

优选地,所述球体外面包裹一层离型纸,使用时将其撕开。

优选地,所述球体为空心球体或实心球体。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是根据实蝇类害虫视觉和嗅觉特征来吸引实蝇类害虫,使实蝇类害虫落在混有黏胶和引诱剂的球体表面,不能逃走,通过切断其食物来源与营养补给杀死实蝇类害虫,本实用新型球形诱杀装置不含杀虫剂成分,环境友好,使用便捷,诱杀效率高,防效稳定。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吊耳,2、黏胶和引诱剂,3、球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能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

参见图1,本申请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包括球体3、黏胶和引诱剂2、吊耳1;所述吊耳1连接球体3,所述黏胶和引诱剂2位于球体3外表面。球体3颜色为亮镉绿色至深绿色,根据实蝇类害虫视觉和嗅觉特征来吸引实蝇类害虫。引诱剂为十一醇。黏胶的颜色为无色至浅黄色。黏胶为耐高温,耐雨水冲刷的环氧树脂胶。

实验例1

2016年6月11日至2016年7月10日,在往年柑橘大实蝇危害较严重的地区选取30亩柑橘地,分三个时期进行田间柑橘大实蝇诱杀试验,时期①为6月11日至6月20日,时期②为6月21日至6月30日,时期③为7月1日至7月10日,每个时期都换新制的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包括本申请的诱杀装置、市场上的柑橘大实蝇防控球和柑橘大实蝇诱杀板)。分别在每个柑橘园每棵树挂1个诱杀装置,其中诱杀装置分三种,分别为本申请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市场上柑橘大实蝇防控球、柑橘大实蝇诱杀板),将三种诱杀装置间隔排列。结果见表1,结果显示,本申请的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的诱杀效果明显强于市场上的柑橘大实蝇防控球和柑橘大实蝇诱杀板。

表1:2016年田间诱杀柑橘大实蝇试验结果

②2016年6月11日至2016年7月10日田间诱杀装置诱杀试验结果比较见表2,共诱杀365头柑橘大实蝇成虫,其中应用本申请之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的诱杀量占诱杀总数的68.22%,明显多于市场上的防控球(占20.55%)和柑橘大实蝇诱捕器(占11.23%),本申请的实蝇类害虫球形诱杀装置诱杀效果显著。

表2:2016年田间诱杀柑橘大实蝇诱杀效果比较

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各种组合、修改或者等同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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