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42854阅读:5394来源:国知局
一种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申请属于家庭果蔬厨余垃圾处理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



背景技术:

家庭果蔬厨余有机垃圾占生活垃圾的50%以上,这些果蔬厨余有机垃圾无法焚烧,若将其填埋处理,渗出的污水将会污染地下水,如果能在源头分类处理,那将有利于垃圾减量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而蚯蚓可以快速处理分解果蔬厨余,并转化成蚯蚓粪有机肥可用于种花种菜,实现无害化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针对上述的问题,提供了一种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包括中空的养殖箱本体,所述养殖箱本体内设置有蚯蚓养殖槽,所述蚯蚓养殖槽的侧面上设置有与其相连通的进料槽,所述进料槽与蚯蚓养殖槽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进料口,进料槽的另一端与养殖箱本体的顶部相连通,所述进料槽与养殖箱本体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进料口,所述进料槽内设置有进料盒;所述进料盒的底部且靠近蚯蚓养殖槽处设置有污水过滤孔,所述进料槽上且在污水过滤孔处设置有开口;所述蚯蚓养殖槽上且在第一进料口的下方设置有污水导流槽,所述蚯蚓养殖槽上且在污水导流槽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透气孔;

所述养殖箱本体内设置有固定支架,污水导流槽的下方且在固定支架上还放置有污水收集槽;所述养殖槽的底部设置有与其相连通的伸缩收集袋,所述伸缩收集袋的侧面设置有密封拉链;所述伸缩收集袋设置在蚯蚓粪收集盒内,所述养殖箱本体上设置有供蚯蚓粪收集盒进出的第一进出口;蚯蚓收集盒的底部设置有透水滤网,所述箱本体的底部设置有吸水海绵;

所述养殖箱本体的侧壁上且在污水收集槽的下方设置有活性炭空气净化盒和电源开关,所述活性炭空气净化盒后方设置有风扇,所述风扇通过导线与电源开关相连接;所述固定支架上且在污水收集槽的正下方设置有第三透气孔。

进一步地,养殖箱本体为长方体型。

进一步地,进料盒至少设置有2个,所述进料盒与第一进料口和第二进料口一一对应设置。

进一步地,进料盒顶部设置有密封盖,所述进料盒上连接有第一复位弹簧,所述第一复位弹簧的另一端与蚯蚓养殖槽相连接,所述进料盒的底部且第一复位弹簧上方在设置有滑动轮,所述进料盒通过滑动轮在进料槽滑动。

进一步地,蚯蚓养殖槽内且在第一进料口处设置有挡板,所述挡板上连接有第二复位弹簧,所述第二复位弹簧的另一端与蚯蚓养殖槽相连接。

进一步地,养殖箱本体顶部设置有观察窗,所述观察窗上方设置有上盖板,所述上盖板通过第三复位弹簧与养殖箱本体相连接,所述上盖板上设置有第二透气孔。

进一步地,污水收集槽为中空无盖的长方体形结构,污水收集槽的侧面上设置有把手、水龙头和水位观察窗,所述水龙头设置在把手的下方。

进一步地,养殖箱本体上设置有供污水收集槽进出的第二进出口;所述污水收集槽设置有水位观察窗的一侧朝向第二进出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可以获得包括以下技术效果:

本发明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采用多个分离式进料盒对家庭果蔬厨余进行干湿分离发酵设计,每一个进料盒内的果蔬厨余都将经过七天的发酵,再按压使其进入蚯蚓养殖槽中,由蚯蚓分解处理转化成蚯蚓粪有机肥,上方进料下方出肥的持续循环收集一体化设计,其设计科学合理,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技术效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申请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左视图;

图2是本申请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俯视图;

图3是本申请粪收集盒为打开状态时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俯视图。

图中,1.密封盖,2.进料盒,3.滑动轮,4.第一复位弹簧,5.污水过滤孔,6.污水导流槽,7.污水收集槽,8.把手,9.水龙头,10.第三透气孔,11.风扇,12.活性炭空气净化盒,13.电源开关,14.第三复位弹簧,15.上盖板,16.第二透气孔,17.观察窗,18.第二复位弹簧,19.挡板,20.蚯蚓养殖槽,21.第一透气孔,22.水位观察窗,23.固定支架,24.蚯蚓粪收集盒,25.伸缩收集袋,26.密封拉链,27.透水滤网,28.吸水海绵,29.养殖箱本体,30.进料槽,31.第一进料口,32.第二进料口,33.第一进出口,34.第二进出口。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藉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家庭果蔬厨余蚯蚓养殖箱,如图1所示,包括中空的养殖箱本体29,所述养殖箱本体29内设置有蚯蚓养殖槽20,所述蚯蚓养殖槽20的侧面上设置有与其相连通的进料槽30,所述进料槽30与蚯蚓养殖槽20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一进料口31,进料槽30的另一端与养殖箱本体29的顶部相连通,所述进料槽30与养殖箱本体29的连接处设置有第二进料口30,所述进料槽30内设置有进料盒2;所述进料盒2的底部且靠近蚯蚓养殖槽20处设置有污水过滤孔5,所述进料槽30上且在污水过滤孔5处设置有供污水流出的开口;所述蚯蚓养殖槽20上且在第一进料口31的下方设置有污水导流槽6,污水导流槽6有一定的斜度,收集每一个进料盒的污水,所述蚯蚓养殖槽20上且在污水导流槽6的下方设置有第一透气孔21;

所述养殖箱本体29内设置有固定支架23,污水导流槽6的下方且在固定支架23上还放置有污水收集槽7;所述养殖槽20的底部设置有与其相连通的伸缩收集袋25,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伸缩收集袋25的侧面设置有密封拉链26,拉开密封拉链26可以将蚯蚓粪肥清理出来,如此形成上方进料下方出肥;所述伸缩收集袋25设置在蚯蚓粪收集盒24内,所述养殖箱本体29上设置有供蚯蚓粪收集盒24进出的第一进出口33,蚯蚓收集盒24底部设置有一层透水滤网27,整个箱本体29的底部设置有一块吸水海绵28,伸缩收集袋25中的蚯蚓粪的多余水分,能透过透水滤网27被吸水海绵28吸收。

所述养殖箱本体29的侧壁上且在污水收集槽7的下方设置有活性炭空气净化盒12和电源开关13,所述活性炭空气净化盒12后方设置有风扇11,由内向外抽气,所述风扇11通过导线与电源开关13相连接;所述固定支架23上且在污水收集槽7的正下方设置有第三透气孔10。

所述养殖箱本体29为长方体型。所述进料盒2至少设置有2个,优选为7个,所述进料盒2与第一进料口31和第二进料口32一一对应设置。

所述进料盒2顶部设置有密封盖1,所述进料盒2上连接有第一复位弹簧4,所述第一复位弹簧4的另一端与蚯蚓养殖槽20相连接,第一复位弹簧4方便进料盒2自行复位,所述进料盒2的底部且第一复位弹簧4上方在设置有滑动轮3,所述进料盒2通过滑动轮3在进料槽30滑动,可减少进料盒2与进料槽30的摩擦。

所述蚯蚓养殖槽20内且在第一进料口31处设置有挡板19,所述挡板19上连接有第二复位弹簧18,所述第二复位弹簧18的另一端与蚯蚓养殖槽20相连接,方便挡板19自动复位闭合。

所述养殖箱本体29顶部设置有观察窗17,所述观察窗17上方设置有上盖板15,所述观察窗17通过透明塑料板密封,所述上盖板15通过第三复位弹簧14与养殖箱本体29活动连接,使观察窗的上盖板15自动闭合,避免长时间透光。所述上盖板15上设置有第二透气孔16。

所述污水收集槽7为中空无盖的长方体形结构,污水收集槽7的侧面上设置有把手8、水龙头9和水位观察窗22,所述水龙头9设置在把手8的下方,水龙头9的作用是使污水排出;水位观察窗22的的作用是便于观察污水收集槽7内的污水水位,防止污水从污水收集槽7顶部流出。

所述养殖箱本体29上设置有供污水收集槽7进出的第二进出口34;所述污水收集槽7设置有水位观察窗22的一侧朝向第二进出口34;把手8方便拉动污水收集槽7,使之进出第二进出口34。

第一透气孔、第二透气孔、第三透气孔和活性炭空气净化盒12使整个养殖箱本体29与外界保持通气,可进行换气。

在使用时,打开密封盖1,将厨余垃圾放置于进料盒2内,此时,进料盒2的底部被挡板19挡在蚯蚓养殖槽20外,厨余垃圾中的污水通过进料盒2底部的污水过滤孔5过滤流入污水导流槽6中,进一步排入污水收集槽7中,实现干湿分离,然后向下按压进料盒2,将挡板19打开,厨余垃圾中的固体垃圾进入蚯蚓养殖槽20内,当垃圾倾倒完成后,放开进料盒2,进料盒2在滑动轮3和第一复位弹簧4的作用下自动复位,挡板19在第二复位弹簧18的作用下,将第一进料口31封住,固体垃圾蚯蚓养殖槽20内进行发酵处理,由蚯蚓分解处理转化成蚯蚓粪有机肥,蚯蚓粪有机肥落入伸缩收集袋25中,拉动蚯蚓粪收集盒24,蚯蚓粪收集盒24从第一进出口33出来,然后拉开密封拉链可以将蚯蚓粪肥清理出来,如此上方进料下方出肥;通过观察窗口17可以观察到蚯蚓养殖槽内的发酵情况,通过水位观察窗22观察,污水收集槽7内的污水装满后,可通过水龙头9排出;同时,活性炭空气净化盒10可以吸收养殖箱本体29内的有毒气体,防止有毒气体排出到大气中。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成分或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不同地区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成分。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成分的方式。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发明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发明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发明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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