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杀虫剂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果树杀虫剂。
背景技术:
我国果枝栽培历史悠久,种植品种多,资源丰富等显著特点,种植果树步骤多,整地、施肥、护理、剪枝、护果、除虫等等,其中除虫最为关键,为防止害虫病菌抑制果树的生长发育,通常会对果树喷洒杀虫剂,以确保果树能不给害虫侵害。但现普遍杀虫剂都是化学农药杀虫剂,容易在果树及果实上残留有毒成份,不仅影响水果的销售,而且更可能在食用水果时危害人体健康。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果树杀虫剂,配方合理,纯天然无污染,具有绿色环保、杀虫效果显著的优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10-20份、鱼藤酮8-12份、辣蓼6-14份、排钱草4-9份、丙烯甲酸乙酯6-12份、熊耳草4-8份、苦皮藤9-13份、花椒6-10份、蓖麻4-12份、氧化苦参碱5-9份、苦参8-10份。
优选地,所述的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10份、鱼藤酮8份、辣蓼6份、排钱草4份、丙烯甲酸乙酯6份、熊耳草4份、苦皮藤9份、花椒6份、蓖麻4份、氧化苦参碱5份、苦参8份。
优选地,所述的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20份、鱼藤酮12份、辣蓼14份、排钱草9份、丙烯甲酸乙酯12份、熊耳草8份、苦皮藤13份、花椒10份、蓖麻12份、氧化苦参碱9份、苦参10份。
优选地,所述的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15份、鱼藤酮10份、辣蓼10份、排钱草6.5份、丙烯甲酸乙酯9份、熊耳草6份、苦皮藤11份、花椒8份、蓖麻8份、氧化苦参碱7份、苦参9份。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对果树能够起到杀虫效果显著的作用,配方合理,纯天然无污染,具有绿色环保、杀虫效果显著的优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10份、鱼藤酮8份、辣蓼6份、排钱草4份、丙烯甲酸乙酯6份、熊耳草4份、苦皮藤9份、花椒6份、蓖麻4份、氧化苦参碱5份、苦参8份。
实施例2: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20份、鱼藤酮12份、辣蓼14份、排钱草9份、丙烯甲酸乙酯12份、熊耳草8份、苦皮藤13份、花椒10份、蓖麻12份、氧化苦参碱9份、苦参10份。
实施例3:一种果树杀虫剂,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除虫菊15份、鱼藤酮10份、辣蓼10份、排钱草6.5份、丙烯甲酸乙酯9份、熊耳草6份、苦皮藤11份、花椒8份、蓖麻8份、氧化苦参碱7份、苦参9份。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子只为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发明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发明之形状、原理所作的变化,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