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561574发布日期:2023-03-22 14:43阅读:90来源:国知局
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属于植物保护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


背景技术:

2.蝗虫隶属于直翅目蝗总科,其种类多,分布广。全世界蝗虫种类已超过1万种,有500多种蝗虫主要为害草原及农作物,其中,危害禾本科的主要蝗虫种类是飞蝗,危害牧草的主要蝗虫种类为小车蝗,取食其他作物的蝗虫种类如剑蝗、菱蝗、棉蝗、负蝗及笨蝗。
3.目前,在对蝗虫研究中发现,蝗虫对一些物质具有明显的趋向性及聚集性,如蝗虫自身的粪便以及其他动物排泄物。然而,市场上成品蝗虫聚集素类的引诱剂种类较少且诱集效果不突出;主要存在以下缺点,如:诱虫种类单一、效果不稳定、引诱效果不好、引诱非靶标害虫数量多杂虫多、产品持效期短、蝗蝻诱集量少,靶标害虫诱集效果,同时,在野外应用时受温度、阳光等环境因素影响效果不稳定、持效期短。
4.为解决现有蝗虫引诱的一系列问题,本发明拟开发一种高效专一的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根据蝗虫防治监测的实际需求,开发出一种草地贪夜蛾的昆虫信息素引诱剂的组合物,更好的克服了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其引诱剂组合物对于目标害虫蝗虫专一性强,诱集效果好,引诱剂稳定,持效期长的特点,能够满足田间靶标害虫高效监测精准防治的需求。
6.技术方案:
7.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其组成包括:蝗虫聚集素、缓释溶剂、增效剂和保护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成分按质量计,蝗虫聚集素为5-12%,缓释溶剂为85-92%,增效剂为0.9-3.6%,保护剂为0.8-2.2%。
8.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的组合物,包含蝗虫聚集素、缓释溶剂、增效剂以及保护剂,筛选上述成分并合理配比,可进一步增加蝗虫引诱剂组合物的诱虫数量、持效期,并保证蝗虫信息素成分组合物所释放的速率一致且气味稳定,以降低非靶标害虫的杂虫种类及杂虫占比。
9.进一步的,所述蝗虫聚集素组成成分分别为:愈创木酚、苯酚、反-2-戊醛、己醛、顺-3-己烯醇、苯甲醇、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2-辛酮、2-庚酮和2,5-二甲基吡嗪。
10.上述成分是从蝗虫害虫的粪便和虫体中分析提取到的聚集素成分,对靶标害虫具有聚集的专一性,其中,愈创木酚、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是蝗虫害虫主要诱集成分,对所诱集的蝗虫数量具有主导作用,如果去除相关成分,可直接影响蝗虫的诱集数量和诱集效果;苯甲醇具有芳香味道,对于蝗虫具有一定趋性,也可作为定香剂,增加持效期,使引诱剂组合物之间性质更加稳定;苯酚可促进引诱剂组合物所释放出蝗虫更加偏爱的气味,增加蝗虫聚集素对蝗虫的聚集效果,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可有效抑制蝗蝻的发育。
11.进一步的,所述蝗虫聚集素组成成分按质量计为:愈创木酚为0.2-2份、苯酚为1-10份、反-2-戊醛为0.5-2份、己醛为1-4份、顺-3-己烯醇为1-3份、苯甲醇为1-2份、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为0.5-10份,2-辛酮为0.5-4份、2-庚酮为0.5-4份、2,5-二甲基吡嗪为1-5份。上述成分及质量含量,对目标蝗虫的诱集效果、稳定性、持效期等方面达到最佳,同时在害虫的聚集过程中降低非靶标害虫的杂虫种类。
12.进一步的,缓释溶剂包含快速缓释溶剂和匀速缓释溶剂,其中,快速稀释溶剂为正己烷、石油醚的一种或多种组合物;匀速缓释溶剂为(z)-9-十八碳烯酸(油酸)、液体石蜡油、肉豆蔻酸异丙酯的一种或多种组合物。缓释溶剂主要用于溶解上述蝗虫聚集信息素的各组成成分,帮助其实现缓释效果,且缓释速率稳定,同时也可以作为溶剂,可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添加。其中,组合物1主要是对有效成分物质进行快速融合、混匀,使蝗虫聚集素的有效成分形成均质的混合物;组合物2主要作用是弥补第一种组合物缓释过快而导致有效成分释放速度快,造成的浪费,持效期变短等一系列问题。
13.进一步的,所述缓释溶剂的两种组合物,按质量计为:快速稀释溶剂为1-1.5份,匀速缓释溶剂为6-9份。组合物1和组合物2按照上述比例混合,可使蝗虫聚集素有效成分匀速释放,诱集效果更稳定,持效期更长。
14.进一步的,所述增效剂为叶醇、苯甲醛、麦麸香精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物。其中,增效剂主要用于进一步增加蝗虫聚集信息素的组合物的诱集效果,其增效剂成分及比例的选择是根据蝗虫聚集信息素组合物的成分及总量而定,以达到最佳协同增效的作用。
15.进一步的,所述保护剂包含两种组合物,其中,
16.组合物a为:邻羟基苯甲酸苯酯、2-(2
ˊ-羟基-5
ˊ-甲基苯基)苯并三氮唑、2,4-二羟基二苯甲酮、间苯二酚单苯甲酸酯中的一种或多种组合物;
17.组合物b为三亚磷酸酯、维生素e、2,6-二叔丁基对甲酚的一种或多种组合物。
18.所述的保护剂成分的筛选主要考虑,蝗虫聚集素引诱剂在田间应用过程中,其环境因素包含:阳光照射、温度、湿度变化时,影响蝗虫聚集素不同成分组合物之间的释放稳定性,导致诱集数量降低和持效期变短。因此,运用保护剂减少外界环境因素对引诱剂成分组合物稳定性和持效期的影响。其中,组合物a包含邻羟基苯甲酸苯酯、2-(2
ˊ-羟基-5
ˊ-甲基苯基)苯并三氮唑、2,4-二羟基二苯甲酮、间苯二酚单苯甲酸酯,主要作用为紫外线吸收剂(抗紫外线),使在田间使用时有效成分更稳定,可以与载体结合,使载体使用期更长;组合物b包含三亚磷酸酯、维生素e、2,6-二叔丁基对甲酚主要作用是防止有效成分和所用载体氧化引起的持效期变短、效果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
19.进一步的,所述保护剂的两种组合物,各组合物按质量计:组合物a为1-1.5份,组合物b为1-3份。上述两种组合物按照合适质量配比,可使有效成分和载体更稳定释放,持效期增长,可避免保护剂成分含量不合适对聚集素有效成分的抑制作用。
20.进一步的,所述组合物可用于东亚飞蝗、小车蝗、负蝗、斑腿蝗、剑蝗、菱蝗,笨蝗、沙漠蝗、黄脊竹蝗各个虫龄蝗虫的聚集及引诱,所述组合物在引诱过程中,在诱集过程中上述种类的蝗虫的雄虫、雌虫,成虫及幼虫均能实现诱集效果。
21.进一步的,所述组合物可单独涂抹或搭配载体,包括:橡胶材质、pvc材质、荧光硅胶材质、聚异戊二烯材质或者所述组合物搭配蝗虫引诱装置使用。引诱剂的组合物搭配载体使用,可增加引诱剂的持效期及引诱效果,也增加了使用的便捷性,更好的适用于多场合
以及更复杂的环境,尤其搭配蝗虫监测设备,效果更佳;所述的引诱剂组合物与载体搭配使用的方式包括:滴加、浸泡、灌装等。
22.综上,本发明提供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通过蝗虫粪便提取筛选可诱导蝗虫聚集的有效成分,通过各成分的适合配比,来实现对主要种类蝗虫及蝗蝻均具有良好的引诱效果;通过缓释溶剂成分及比例,促进蝗虫聚集信息素的各组成成分的充分溶解,实现聚集素有效成分的持续稳定释放,根据蝗虫的偏好性,添加合理的增效剂及质量比例,与聚集素引诱剂的其他成果最佳协同增效的作用。同时,在组合物中增加保护剂,是根据引诱剂组合物的各个成分选择合适的保护剂及其质量含量,可延长组合物的有效期,增加本发明的田间适用性,即使在高温,高湿以及高强度阳光照射的情况下,引诱剂组合物仍然可以实现持续稳定的释放,本发明蝗虫聚集素引诱物组合物的持效期可达60天,其杂虫率小于1%。
具体实施方式:
23.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实施例不应该当作对本发明的限制。
24.实施例1:
25.将本发明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其各组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蝗虫聚集素7.2%、缓释溶剂为87%、增效剂为3.6%和保护剂为2.2%;其中,缓释溶剂的各成分按质量计:快速缓释溶剂为1.5份,为正己烷,匀速缓释溶剂为9份,其中(z)-9-十八碳烯酸为6份、肉豆蔻酸异丙酯为3份,增效剂为苯甲醛;保护剂的各成分按质量计:组合物a为1.5份,其中邻羟基苯甲酸苯酯为0.2份、2-(2
ˊ-羟基-5
ˊ-甲基苯基)苯并三氮唑为0.5份,间苯二酚单苯甲酸酯为0.8份;组合物b为1份,其中维生素e为0.5份、2,6-二叔丁基对甲酚为0.5份。蝗虫聚集素各成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表,其添加量是以标准质量数为单位添加量,按照相关成分所需份数进行添加。
26.表1:蝗虫聚集素各成分及质量含量表单位:份
[0027][0028]
按照上述成分及质量组成的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8。
[0029]
同时,取现有技术作为对照进行蝗虫引诱观察;
[0030]
在上述缓释溶剂、增效剂和保护剂的成分及含量相同的情况下,不添加蝗虫聚集素的为空白ck。
[0031]
试验地点:河北沧州黄骅南大港湿地
[0032]
时间:2021年7-9月
[0033]
将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8以及组合物ck,单独涂抹在相同的蝗虫引诱装置上,每个诱捕器间隔100米,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每个处理重复五次,持续调查30天,每日上午记录诱集的目标害虫的数量及杂虫数量,以组合物ck,以及组合物1-8的五个重复的平均数,统计:诱虫总量、蝗虫数、杂虫数、各类蝗虫数、雄虫数、雌虫数以及蝗蝻数,并统计杂虫占比及蝗蝻占比。
[0034]
表2: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蝗虫诱集效果分析
[0035]
单位:头
[0036][0037]
本试验中,在河北沧州进行目标害虫诱集测试30天,其结果如下:
[0038]
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5诱集害虫包含:小车蝗、东亚飞蝗、负蝗、笨蝗、其他种类的蝗虫以及除蝗虫外的其他杂虫,诱集的总虫量均达230头以上,诱集的蝗虫数量达220头以上,其中,组合物3诱虫总量以及诱集的蝗虫数量最多,其诱虫总量为296头,蝗虫数可达280头。从诱集的杂虫数量来看,均不超过20头,其杂虫率为3.90%-6.00%,其杂虫率低。从诱集的蝗蝻数来看,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5均达到70头以上,蝗蝻占比可达30%以上,最多可达35.54%,可同时实现雄虫、雌虫的诱集。
[0039]
相对于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5来说,缺少蝗虫聚集素成分一种或多种的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6-8,其诱虫总量少、杂虫率高以及蝗蝻比例低,诱虫总量最低为组合物7仅为110头,最高为组合物6为157头,其杂虫率为10.83%-12.41%,是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5的2-3倍,其杂虫率较高,诱集到蝗蝻比例仅为10.83-12.37%,仅为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5蝗蝻比例的1/3。
[0040]
现有技术的诱虫总量与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6-8差距不大,但杂虫率较高,蝗蝻占比较低,仅为5.77%,蝗蝻占比将直接影响靶标害虫的防控效果。在目前的蝗虫诱捕上,如蝗虫诱捕产品诱捕蝗虫,其蝗蝻占比高,该产品将更利于目标害虫的防控,更适合蝗虫的防控试验,田间应用性好。
[0041]
然而,未添加蝗虫聚集素任何成分的空白ck,基本上对蝗虫没有聚集效果,其诱虫总量、杂虫率、蝗蝻占比为最差。
[0042]
综上可知:蝗虫聚集素成分组成及含量对于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对蝗虫的引诱总量、降低杂虫率,提高蝗蝻占比、诱集的主要蝗虫种类,均衡蝗虫的雌雄虫数量均有良好的效果。同时,在后续的试验中,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5依然可以持续的诱集到目标蝗虫,其综合持效期均可达60天以上。
[0043]
实施例2:
[0044]
将本发明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其各组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蝗虫聚集素8.8%、缓释溶剂为89.5%、增效剂为0.9%和保护剂为0.8%,其中,蝗虫聚集素的成分为:愈创木酚为0.5份、苯酚为6份、反-2-戊醛为1.25份、己醛为3.5份、顺-3-己烯醇为2.1份、苯甲醇为1.7份、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为1份,2-辛酮为2份、2-庚酮为2.3份、2,5-二甲基吡嗪为1.5份;增效剂的成分及质量占比分别为:苯甲醛与麦麸香精的组合物;保护剂的各组合物成分按质量计如下:组合物a为1.25份,其中邻羟基苯甲酸苯酯为0.25份、间苯二酚单苯甲酸酯为1份;组合物b为3份,其中:三亚磷酸酯为0.6份,维生素e为1份、2,6-二叔丁基对甲酚为1.4份。缓释溶剂各成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表,其添加量是以标准质量数为单位添加量,按照相关成分所需份数进行添加。
[0045]
表3:缓释溶剂各成分及质量含量表
[0046]
单位:份
[0047][0048]
按照上述成分及质量组成的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
[0049]
同时,在上述蝗虫聚集素、增效剂和保护剂的成分及含量相同的情况下,不添加缓释溶剂的情况,作为组合物ck;
[0050]
试验地点:云南蒙自地区
[0051]
时间:2021年7-9月
[0052]
将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以及组合物ck,单独涂抹在相同的蝗虫引诱装置上,每个诱捕器间隔20米,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每个处理重复五次,持续调查,并记录持效期(持效期是指:能够引诱目标害虫的累计天数),每日上午记录上述组合物1-7以及组合物ck五个重复所诱集的平均蝗虫数以及10天为单位诱集的蝗虫数,相关数据见下表:
[0053]
表4: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蝗虫诱集效果分析
[0054]
单位:头
[0055][0056]
本次试验,测试周期为60天,60天以上观察并记录,如连续5天未诱集到害虫,则将布置日期到5天前的时间记为持效期;
[0057]
由上表可知:组合物1-5在持效期、蝗虫数、日均诱虫量、以及以10天为单位记录诱虫量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在观察的60天测试期内,均能稳定的诱集靶标蝗虫,随试验天数的延长,其诱集效果变化不大。其诱集的蝗虫总量可达360头以上,其中组合物5表现最好,60天诱集总量可达428头,日均诱集量为7.13头,以10天为单位分阶段靶标蝗虫诱集量为65-81头/10天。
[0058]
和组合物1相比,仅缺少快速缓释溶剂,其他成分及质量含量均相同的组合物6,其诱集的持效期,也能达到60天的持效期,但蝗虫数以及日均诱虫量明显下降,诱虫总量仅为109头,日均诱集量为1.82头,以10天为单位分阶段诱虫量最多仅为32头。可见快速缓释溶剂对于蝗虫聚集素成分的充分、高效释放具有重要的作用。
[0059]
和组合物3相比,仅缺少匀速缓释溶剂,其他成分及质量含量均相同的组合物7,其诱集的持效期明显减少,仅为28天,诱虫总量以及日均诱集虫量明显下降,诱集总量仅为107头,日均诱集量为3.82头,在试验初期1-10天,其单位诱虫量与组合物2变化不大,为69头,但随着试验时间的延长,其阶段诱集虫量量急剧下降。可见匀速缓释溶剂对于蝗虫聚集素成分的持续稳定的释放具有重要的作用。
[0060]
而缺少缓释溶剂的组合物ck,在持效期、诱虫总量、日均诱集虫量均表现较差,诱虫总量仅为10个,持效期为12天,在试验初期1-10天,其诱虫量仅为7头。
[0061]
综上可知:缓释溶剂在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其诱虫量、持效期,以及稳定的诱虫效果,同时,缓释溶剂中的快速缓释溶剂和匀速缓释溶剂相互作用将缓释溶剂在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持效期延长至60天,并在整个引诱期
间,释放稳定,阶段诱虫量、诱集效果无明显变化。
[0062]
实施例3:
[0063]
将本发明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其各组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蝗虫聚集素5%、缓释溶剂为92%、增效剂为1.8%和保护剂为1.2%;其中,蝗虫聚集素的成分为:愈创木酚为1.4份、苯酚为4份、反-2-戊醛为1.9份、己醛为2.8份、顺-3-己烯醇为2.8份、苯甲醇为1.1份、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为2.8份,2-辛酮为2.8份、2-庚酮为3.7份、2,5-二甲基吡嗪为4.2份;缓释溶剂的各成分按质量计分别为:快速缓释溶剂为1份,其中正己烷0.3份,石油醚0.7份,匀速缓释溶剂为6份,其中(z)-9-十八碳烯酸为5份、液体石蜡油为1份;保护剂的各组合物按质量计,如下:组合物a为1份,其中邻羟基苯甲酸苯酯为0.25份、2-(2
ˊ-羟基-5
ˊ-甲基苯基)苯并三氮唑为0.25份,2,4-二羟基二苯甲酮为0.25份,间苯二酚单苯甲酸酯为0.25份;组合物b为2份,其中:三亚磷酸酯为1.2份、2,6-二叔丁基对甲酚为0.8份。增效剂各成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表,其添加量是按照相关成分所占的质量百分比进行添加,具体如下表。
[0064]
表5:增效剂各成分及质量含量表单位:%
[0065][0066]
按照上述成分及质量组成的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
[0067]
同时,在上述蝗虫聚集素、缓释溶剂和保护剂的成分及含量相同的情况下,不添加增效剂的情况,作为组合物ck。
[0068]
试验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0069]
时间:2021年7-9月
[0070]
将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8以及组合物ck,单独涂抹在相同的蝗虫引诱装置上,每个诱捕器间隔75米,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每个处理重复五次,持续调查,并记录持效期(持效期是指:能够引诱目标害虫的累计天数),每日上午记录诱集的目标害虫的数量,以组合物ck以及组合物1-7五个重复的平均数为单位,统计:诱集的蝗虫数、日均诱虫量,其结果如下:
[0071]
表6: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蝗虫诱集效果分析
[0072][0073]
由上表可知: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和组合物ck,在测试的60天内,可以持续进行蝗虫引诱,但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与组合物ck在诱集的蝗虫数、日均诱虫量存在巨大的差距。其中,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为367-435头,日均诱虫量为6.12-7.25头。由此可知,添加上述任一增效剂均能达到较好的诱虫效果,添加其中一种或多种对总诱虫量影响不大。
[0074]
相对于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7,未添加增效剂成分,其余成分相同的组合物ck,其总诱虫量仅为189头,仅为组合组1-7的0.43-0.52。
[0075]
综上,增效剂的添加可以使蝗虫聚集信息素组合物发挥更大诱集作用,使其在靶标害虫的诱集蝗虫数、日均诱量、产品持效期及稳定性方面均有明显的优势。
[0076]
实施例4:
[0077]
将本发明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其各组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蝗虫聚集素12%、缓释溶剂为85%、增效剂为1.5%和保护剂为1.5%;其中,蝗虫聚集素的成分为:愈创木酚为0.9份、苯酚为8份、反-2-戊醛为0.9份、己醛为3份、顺-3-己烯醇为2.9份、苯甲醇为1.3份、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为2.7份,2-辛酮为2.5份、2-庚酮为1份、2,5-二甲基吡嗪为4.1份;缓释溶剂的相关各组分按质量计:快速缓释溶剂为1.2份,其中,正己烷0.3份,石油醚0.9份,匀速缓释溶剂为8份,其中,(z)-9-十八碳烯酸为4份、液体石蜡油为2份,肉豆蔻酸异丙酯2份;保护剂的各组合物成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表,其添加量是以标准质量数为单位添加量,按照相关成分所需份数进行添加。
[0078]
表7:保护剂各成分及质量含量表单位:份
[0079][0080]
按照上述成分及质量组成的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8
[0081]
同时,在上述蝗虫聚集素、缓释溶剂和增效剂的成分及含量相同的情况下,不添加保护剂的情况,作为组合物ck;
[0082]
试验地点:湖北江陵
[0083]
时间:2021年7-9月
[0084]
将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8以及组合物ck,添加于聚异戊二烯载体上,并安置在相同的蝗虫引诱装置上,每个诱捕器间隔100米,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每个处理重复五次,持续调查,并记录持效期(持效期是指:能够引诱目标害虫的累计天数),每日上午记录诱集的蝗虫数及杂虫数量,以组合物ck以及组合物1-8五个重复的平均数为单位,统计:诱集的蝗虫数、引诱剂累计持效期、环境抗干扰能力、田间适用性,其结果如下:
[0085]
表8: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的蝗虫诱集效果以及载体外观记录
[0086][0087]
由上表可知: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6在持效期均达60天以上,总诱虫量为371-457头、日均诱虫量为6-7头,组合物1-6之间无明显的差距,同时载体外观基本完好。
[0088]
相对于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6,未添加保护剂组合物a的组合物7,以及未添加保护剂组合物b的组合物8,其持效期、总诱虫量均有显著的下降,持效期仅为27-29天,不足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6持效期的1/2。其总诱虫量仅为108-120头,不足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1-6的总诱虫量的1/3,其载体具有轻微变质,变色或发胀现象。
[0089]
然而,未添加增效剂成分,其余成分相同的组合物ck,持效期最短,仅为20天,总诱虫量少,仅为55头,同时,其载体变质,存在变色发胀现象。
[0090]
综上,保护剂的添加可通过吸收紫外线,稳定光照,降低雨水冲击,使聚集信息素保持按照一定比例匀速释放,增加持效期、提高诱集效果,使有效成分和载体更稳定释放,持效期增长,诱集效果更好,诱虫量更多,也可避免保护剂成分含量不合适对聚集素有效成分的抑制作用。
[0091]
实施例5:
[0092]
将本发明一种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其各组分及质量含量如下:蝗虫聚集素10.0%、缓释溶剂为86%、增效剂为2.5%和保护剂为1.5%;其中,蝗虫聚集素的各成分按质量计,分别为:愈创木酚0.5份、苯酚4份、反-2-戊醛1.5份、己醛3份、顺-3-己烯醇2.5份、苯甲醇1份、α-甲基-β-乙基丙烯醛4份、2-辛酮3份、2-庚酮2份、2,5-二甲基吡嗪4份;缓释溶剂的各成分按质量计,分别为:快速缓释溶剂为1.5份:其中正己烷0.7份、石油醚0.8份,匀速缓释溶剂为8.5份,(z)-9-十八碳烯酸(油酸)5.1份、液体石蜡油1.8份、肉豆蔻酸异丙酯1.6份;增效剂为叶醇和苯甲醛的混合物;保护剂的各组合物成按质量计,如下:组合物a为
1.1份,其中,邻羟基苯甲酸苯酯0.5份、2-(2
ˊ-羟基-5
ˊ-甲基苯基)苯并三氮唑0.6份;组合物b为1.8份,其中,三亚磷酸酯0.2份、维生素e为0.1份、2,6-二叔丁基对甲酚1.5份,将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以丁基橡材质胶头为载体。
[0093]
另选配现有技术蝗虫聚集素诱芯1、2进行多地效果对照试验
[0094]
试验地点: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云南蒙自、河北沧州黄骅南大港湿地
[0095]
时间:2021年7-9月
[0096]
将本发明上述蝗虫聚集素引诱剂组合物和现有技术,放置于相同的蝗虫引诱装置上,每个诱捕器间隔100米,采用随机区组设计,每个处理重复五次,持续调查,并记录持效期(持效期是指:能够引诱目标害虫的累计天数),每日上午记录诱集的目标害虫的数量及杂虫数量,以组合物ck,以及组合物1-9五个重复的平均数为单位,统计:引诱蝗虫的虫口数、引诱剂累计持效期、环境抗干扰能力、田间适用性,其结果如下:
[0097]
表9:本发明与现有技术蝗虫诱集效果分析
[0098]
[0099][0100]
由上表可知:
[0101]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在多地的试验中,在持效期、蝗虫数、杂虫率、雌雄比、蝗蝻诱集
比例均具有显著的优势,其持效期可达66-82天,蝗虫数为462-502头,诱集的蝗虫包含:东亚飞蝗、小车蝗,剑蝗、负蝗及笨蝗等,其杂虫率为5.46-6.29%,蝗蝻占比38.49-42.83%,雌雄比为1.20-1.46。
[0102]
而现有技术1诱集持效期为:40-44天,蝗虫数210-225头,杂虫率为20.15-22.18%,蝗蝻占比9.50-18.57%,雌雄比为0.52-0.63。
[0103]
现有技术2的诱集持效期为:24-30天,蝗虫数115-206头,杂虫率为15.23-25.32%,蝗蝻占比13.59-13.91%,雌雄比为0.58-0.64。
[0104]
由此可知:现有技术1、现有技术2在诱集持效期、蝗虫数、杂虫率、蝗蝻占比、雌雄比方面均存在明显的优势,虽然现有技术1在持效期、蝗虫数指标虽优于现有技术2,但与本发明相比,其持效期、总诱虫量具有显著的差距,其持效期仅为40-44天,总诱虫量为210-225头,仅为本发明总诱虫量的1/2。
[0105]
同时,在整期的蝗虫诱集试验中,有雨水、干燥以及高强度的日晒情况,本发明依然可以具有良好的持效期及诱集效果。
[0106]
综上,本发明具有持效期长、诱虫量多、专一性强、稳定性高等特点并适合较多地域、较多种类、较多龄期诱杀蝗虫,能够满足田间目标害虫精准稳定监测的需求。以上所述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实质范围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化、改型、添加、替换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也应当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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