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园林除草,尤其涉及一种园林除草装置。
背景技术:
1、园林需要定期除草,但是现有的很多除草装置仅能剪断杂草的茎部和业部,而不能从解决杂草的根部。
2、在现有技术中,实用新型专利一种高效园林除草装置(申请号为cn202222126635.9)公开了一种技术方案,方案中通过设置农药喷洒装置用于去除杂草的根部,用于解决普通除草装置无法刨除杂草根部的问题。
3、虽然上述技术方案能够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有着农药残留大和污染环境以及被农药杀死的杂草根部依然存在于地面等问题,因此通过农药喷洒来解决杂草根部的去除问题的方法的实用性较低。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园林除草装置,能够解决现有的通过农药喷洒装置去除杂草根部的装置存在的农药残留大和污染环境以及被农药杀死的杂草根部依然存在于地面等问题。
2、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园林除草装置,包括:呈掏空设置的壳体,以及沿着所述装置的前进方向呈前后设置的第一除草组件和第二除草组件;
3、所述第一除草组件包括:呈垂直设置并且从所述壳体内起始延伸至所述壳体下方的可转动的转轴,以及呈水平设置并且套设在所述转轴的底侧的外部的下切草轮;
4、所述第二除草组件包括:呈垂直设置并且从所述壳体内起始延伸至所述壳体下方的可沿着竖直方向进行移动的连接杆,以及设置在所述连接杆底侧的切草座,以及切草刀;
5、所述切草座内设置有座内电机,所述切草刀的一个端侧延伸进所述切草座内并且与所述座内电机呈固定连接;
6、所述座内电机可驱动所述切草刀转动,以及所述切草刀转动时所围绕的轴向相对于所述装置的前进方向呈水平倾斜设置。
7、可选地,所述壳体内的底壁上设置有均呈掏空设置第一除草壳和第二除草壳;
8、所述第一除草壳的垂向投影位于所述转轴与连接杆之间;
9、所述第二除草壳的垂向投影位于所述连接杆的后方;
10、以及,所述第一除草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除草壳的顶壁上的第一风扇;
11、所述第二除草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除草壳的顶壁上的第二风扇;
12、以及,所述壳体的底壁上开设有位于所述第一除草壳内的第一吸草孔和呈可开闭设置的第一排草孔;
13、所述壳体的底壁上还开设有位于所述第二除草壳内的第二吸草孔和呈可开闭设置的第二排草孔。
14、可选地,所述第一除草组件还包括:呈水平设置并且套设在所述转轴的底侧的外部并且位于所述下切草轮上方的上切草轮。
15、可选地,所述下切草轮被构成为圆心处被所述转轴进行竖直贯穿的圆盘状;
16、以及,所述上切草轮被构成为圆心处被所述转轴进行竖直贯穿并且周边上围绕圆心均匀凸出若干个花瓣状的割片。
17、可选地,所述切草座包括:内部设置有内腔的切草壳;
18、以及,所述切草刀包括:沿着水平方向设置的连接柱,以及设置在所述连接柱的柱身上的至少两个刀片,以及设置在所述连接柱中靠近所述连接柱端侧上并且嵌设进所述切草壳以及还与所述切草壳呈转动连接的连接头,以及设置在所述连接头中位于所述切草壳内腔中的第一锥形齿轮;
19、以及,所述切草座还包括:可转动地设置在所述切草壳的内腔中并且与所述第一锥形齿轮呈啮合连接的第二锥形齿轮;
20、所述座内电机与所述第二锥形齿轮呈固定连接。
21、可选地,每个所述切草座上均连接有两个连接柱,每个连接柱上均连接有两个刀片;
22、以及,两个所述连接柱以所述装置的前进方向为轴呈轴对称分布;
23、所述第二锥形齿轮设置在两个所述第一锥形齿轮之间并且所述第二锥形齿轮与两个所述第一锥形齿轮均呈啮合连接。
24、可选地,所述第二除草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位于所述切草座上方的呈掏空设置的连接柱;
25、所述连接杆的顶端贯穿所述连接柱直至延伸所述连接柱的顶侧,以及所述连接杆的顶侧设置有位于所述连接柱上方的顶板,所述顶板用于拽住所述连接杆,防止所述连接杆向下移动;
26、所述第二除草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连接柱内的电动液压杆;
27、所述电动液压杆的杆身的顶端贯穿所述连接柱的顶壁并且与所述顶板呈固定连接。
28、可选地,所述电动液压杆的设置数量为两个。
29、可选地,所述连接柱内设置限位筒;
30、所述限位筒沿着竖直方向开设有供所述连接杆的杆身贯穿并且可进行相对移动的空腔。
31、有益效果
32、本申请通过设置可伸进土壤进行刨除的切草刀来解决杂草根部无法刨除的问题,更进一步地,通过设置连接杆调整切草座和切草刀相对于地面的高度,用于根据除草需求调整第二除草组件的工作状态,在充分考虑除草效率的同时,还考虑了实用性,因此本申请能够解决现有的通过农药喷洒装置去除杂草根部的装置存在的农药残留大和污染环境以及被农药杀死的杂草根部依然存在于地面等问题。
1.一种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呈掏空设置的壳体,以及沿着所述装置的前进方向呈前后设置的第一除草组件和第二除草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内的底壁上设置有均呈掏空设置第一除草壳和第二除草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草组件还包括:呈水平设置并且套设在所述转轴的底侧的外部并且位于所述下切草轮上方的上切草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切草轮被构成为圆心处被所述转轴进行竖直贯穿的圆盘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草座包括:内部设置有内腔的切草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切草座上均连接有两个连接柱,每个连接柱上均连接有两个刀片;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草组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并且位于所述切草座上方的呈掏空设置的连接柱;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液压杆的设置数量为两个。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园林除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柱内设置限位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