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麻辣火锅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28178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麻辣火锅料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一种调味品及其加工方法,尤其涉及一种火锅料。
背景技术
火锅作为民间流行的美食,流行于全国各地。火锅在重庆和四川等地叫“火锅”, 在广东称为“打边炉”,在宁夏称为“锅子”,在江浙一带称为“暖锅”,在北京一带则称为“涮锅”。随着四川和重庆的麻辣火锅遍布全国的经营,麻辣火锅已经深入到全国各个阶层当中,朋友三五聚会、公司同事聚餐、一家吃个团圆饭往往会选择红红火火的麻辣火锅。但是由于市场上火锅料质量参差不齐,有许多人吃过之后出现“火锅后遗症”,火锅中大量的盐分和糖分,对人身体都是不好的,而且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好多商家都在火锅料中添加色素、香精、辣味剂、增鲜剂等辅料,对人身体健康不利。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纯天然健康的麻辣火锅料。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5 45份,花椒10 15份,红皮麻椒10 15份,调味料8 12份,植物油 15 20份,牛油15 20份。麻辣火锅料,由以下优选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红辣椒30份,花椒12份,红皮麻椒12份,调味料10份,植物油17份,牛油17份。所述的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丁香5份、草果6份、桂皮10份、小茴香4 份、八角7份、白芷3份、孜然9份。所述的植物油为花生油、芝麻油和菜籽油中的一种或者任意两种的混合物。一种麻辣火锅料的加工方法首先,将辣椒进行蒸煮处理,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用25 40°C的温水浸泡2 3小时;然后,将浸泡后的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浙水后粉碎成粒状;最后,将植物油和牛油加热混合与蒸煮过的辣椒和粉碎后的花椒、红皮麻椒、 调味料一起煎制0. 5小时以上,使其中水分含量低于10%即制成产品。本发明麻辣火锅料为成品煎制料不需任何加工,可直接用于火锅、麻辣烫、拌凉菜、面食、烧烤、酸辣粉;其成分不含增鲜剂,对人体安全无害;不含食用色素,且色泽红润油亮;不含盐份,避免长期腌渍,麻辣更加自然突出;不含糖份,口感依然柔和。本发明按中药料理对各中药食料进行合理配比,色泽纯正、味道纯正、绿色健康、动植物油黄金配比,具有理气、健脾胃、祛湿、通络、祛风、镇痛等疗效,不仅是一种美味食品,而且长期合理食用对人体有益。
具体实施例方式实施例1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5 45份,花椒10 15份,红皮麻椒10 15份,调味料8 12份,植物油15 20份,牛油15 20份。所述的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丁香5份、草果6份、桂皮10份、小茴香4 份、八角7份、白芷3份、孜然9份。所述的植物油为花生油、芝麻油和菜籽油中的一种或者任意两种的混合物。其加工方法首先,将辣椒进行蒸煮处理,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用25 40°C的温水浸泡2 3小时;然后,将浸泡后的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浙水后粉碎成粒状;最后, 将植物油和牛油加热混合与蒸煮过的辣椒和粉碎后的花椒、红皮麻椒、调味料一起煎制0. 5 小时以上,使其中水分含量低于10%即制成产品。实施例2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优选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红辣椒30份,花椒12份,红皮麻椒12份,调味料10份,花生油17份,牛油17份。所述的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丁香5份、草果6份、桂皮10份、小茴香4 份、八角7份、白芷3份、孜然9份。其加工方法首先,将辣椒进行蒸煮处理,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用30°C的温水浸泡2小时;然后,将浸泡后的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浙水后粉碎成粒状;最后,将植物油和牛油加热混合与蒸煮过的辣椒和粉碎后的花椒、红皮麻椒、调味料一起煎制1小时,使其中水分含量低于10%即制成产品。其他同实施例1。实施例3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5份,花椒15份,红皮麻椒 10份,调味料12份,菜籽油15份,牛油20份。其他同实施例1。实施例4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45份,花椒10份,红皮麻椒 15份,调味料8份,芝麻油20份,牛油1份。其他同实施例1。实施例5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8份,花椒13份,红皮麻椒 11份,调味料11份,芝麻油7份,花生油10份,牛油18份。其他同实施例1。
权利要求
1.一种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5 45份,花椒 10 15份,红皮麻椒10 15份,调味料8 12份,植物油15 20份,牛油15 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由以下优选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 红辣椒30份,花椒12份,红皮麻椒12份,调味料10份,植物油17份,牛油17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所述的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原料丁香5份、草果6份、桂皮10份、小茴香4份、八角7份、白芷3份、孜然9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麻辣火锅料,其特征是所述的植物油为花生油、芝麻油和菜籽油中的一种或者任意两种的混合物。
5.一种制作权利要求1或2所述麻辣火锅料的方法,其特征是首先,将辣椒进行蒸煮处理,花椒、红皮麻椒与调味料用25 40°C的温水浸泡2 3小时;然后,将浸泡后的花椒、 红皮麻椒与调味料浙水后粉碎成粒状;最后,将植物油和牛油加热混合与蒸煮过的辣椒和粉碎后的花椒、红皮麻椒、调味料一起煎制0.5小时以上,使其中水分含量低于10%即制成产品。
全文摘要
一种麻辣火锅料,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备而成辣椒35~45份,花椒10~15份,红皮麻椒10~15份,调味料8~12份,植物油15~20份,牛油15~20份。本发明麻辣火锅料为成品煎制料不需任何加工;其成分不含增鲜剂,对人体安全无害;不含食用色素,且色泽红润油亮;不含盐份,避免长期腌渍,麻辣更加自然突出;不含糖份,口感依然柔和。
文档编号A23L1/221GK102342470SQ20101024701
公开日2012年2月8日 申请日期2010年8月6日 优先权日2010年8月6日
发明者李文锋 申请人:李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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