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涉及电子雾化,尤其涉及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及其控制方法。
背景技术:
1、通常电子雾化装置没有设置儿童防护功能,若电子雾化装置被误触发启动工作,雾化生成的气溶胶被儿童吸入会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另外,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均已将儿童防护功能纳入相关法规及标准中。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及其控制方法,旨在如何实现电子雾化装置中的儿童防护功能。
2、本申请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的控制方法,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包括装置本体以及与所述装置本体可拆卸连接的雾化部件,所述装置本体包括电源;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3、自所述雾化部件连接于所述装置本体为起始的第一预设期间内,检测是否有接收到抽吸指令;
4、若在所述第一预设期间内有接收到抽吸指令,则控制所述电子雾化装置自锁定状态转变为解锁状态;其中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在锁定状态下阻止所述电源输出功率,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在解锁状态下允许所述电源输出功率。
5、本申请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包括装置本体、与所述装置本体可拆卸连接的雾化部件以及控制器;
6、所述控制器被配置为实现所述的电子雾化装置的控制方法。
7、本申请提供的电子雾化装置及其控制方法,通过自雾化部件连接于装置本体为起始的第一预设期间内检测是否有接收到抽吸指令,进而控制电子雾化装置自锁定状态转变为解锁状态,从而实现正常抽吸;能够避免电子雾化装置误触发启动工作,起到保护儿童的作用。
1.一种电子雾化装置的控制方法,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包括装置本体以及与所述装置本体可拆卸连接的雾化部件,所述装置本体包括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检测所述雾化部件是否连接于所述装置本体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检测所述雾化部件是否连接于所述装置本体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是否有接收到抽吸指令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预设期间的持续时长介于0.1s-3s;或者介于0.1s-2s;或者介于0.5s-2s;或者介于0.5s-1.5s。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还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预设期间的持续时长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期间的持续时长。
10.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包括装置本体、与所述装置本体可拆卸连接的雾化部件以及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