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拉着烟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24759阅读:3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拉着烟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新型点燃器具----发火帽实体与香烟中的个体----烟卷结合而形成的一种不用其它点燃器具便能点燃香烟的新型产品一拉着烟卷。
通常,点燃器具与烟卷都是相互分离的两个物体。吸烟者需带香烟与打火机或者火柴,吸烟时如果没有点燃器具烟就吸不成了,携带也不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将普通的烟卷加装上能点燃香烟的发火帽吸烟时只要用力突然拉动发火帽上的硬纸条(发火条)香烟便可以点着。
新型点燃器具发火帽与烟卷结合而形成的新型产品一拉着烟卷,发火帽套装粘敷在烟卷一端而成,发火帽由薄纸片卷成,上有切口,并穿装发火条;一端粘有易燃材料,薄纸片卷成的发火帽切口下方涂敷有火柴头药,发火条上涂敷火柴皮药磷面而成。
一拉着烟卷的发火帽由长方形的薄纸片卷后粘接成纸筒,在纸筒一端2.5mm处开一个长3.1mm的切口,纸筒内侧切口下端及侧面涂敷6mm宽,0.4mm--0.6mm厚L形状的火柴头药一拉着烟卷的发火条是由长25mm,宽为3mm厚为0.2--0.3mm的硬纸条在一端单面涂敷有火柴皮药磷面。
一拉着烟卷易燃材料是棉纸卷成高2.5mm的纸卷。
切口处有发火条穿过并顺敷在纸筒内壁。
发火帽套装并粘牢在烟卷一端,发火条夹在烟卷和发火帽纸筒之间,而且发火条不能粘死。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首先制备一个发火帽然后将发火帽套粘在烟卷头部,一拉着烟卷就形成了。一拉着烟卷的发火帽是由长方形的薄纸片卷后粘接成直径为8mm的纸筒,在纸筒的一端2.5mm处开一个长3.1mm切口,纸筒内侧切口下端(朝过滤嘴方向)及一侧涂敷约6mm宽,0.4mm--0.6mm厚L形状的火柴头药,在切口处装粘易燃材料切口处有发火条穿过,并顺敷在纸筒内壁。易燃材料为直约8mm高2.5mm的棉纸卷粘在发火帽的一端,发火条是由长25mm,宽为3mm厚为0.2--0.3mm的硬纸条,在一端单面15mm左右涂敷有火柴皮药。发火帽装配时,发火条穿过发火帽切口时,涂火柴皮药的面朝着纸筒外的方向,将发火帽套装粘牢烟卷时发火条应夹在烟卷和发火帽纸筒中间而且发火条不能粘死。吸烟时将一拉着烟卷叼在嘴上手捏住发火帽切口处露出的发火条的一端,用力突然拉动即可点香烟。当拉动发火条时,发火条上的磷面与火柴头药的摩擦点燃易燃材料继而点燃烟卷。
由于点火时发火条的磷面与火柴头药的摩擦过程是在发火帽内进行的,瞬间热能损失小烟卷点燃的可靠性比较高因此它具有防风,防抖等特点,平时发火帽和发火条都是相对静止不动且火柴头药与火柴皮磷面有一定间距,因此不含因碰撞而引起火灾,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可靠性高;相对的安全性好;携带方便,可以降低烟成本等优点。
附图中


图1是一拉着烟卷的实体,图中1是烟卷过滤嘴部分,2是烟体内有烟丝外为烟纸包装而成3是套装并粘敷在烟卷体上的发火帽。图2是发火帽放大后的装配剖视图。图中3表示发火帽整体,4是发火条7是发火条上的火柴皮药即磷面5是火柴头药6是切口8是易燃纸。图3是发火帽零件材料图;图中3薄纸片以此卷成直径为8mm的纸筒5是涂敷的火柴头药6是切口。图4是发火条的实体,是由0.2--0.3mm硬纸片构成,图中7是涂敷的火柴皮药磷面。图5是易燃材料零件图,易燃材料是由棉纸卷成。对于不同规格的烟卷例如雪茄烟图中的尺寸可以相应改变。
权利要求1.一种新型点燃器具发火帽与烟卷结合而形成的新型产品一拉着烟卷,其特征为发火帽套装粘敷在烟卷一端而成发火帽由薄纸片卷成,上有切口,并一穿装发火条,一端粘有易燃材料,薄纸片卷成的发火帽切口下方涂敷有火柴头药发火条上涂敷火柴皮药磷面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拉着烟卷,其特征是发火帽由长方形的薄纸片卷后粘接成纸筒,在纸筒一端2.5mm处开一个长3.1mm的切口,纸筒内侧切口下端及侧面涂敷6m宽,0.4mm-0.6mm厚L形状的火柴头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拉着烟卷,其特征是发火条是由长25mm,宽为3mm厚为0.2-0.3mm的硬纸条在一端单面涂敷有火柴皮药磷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拉着烟卷,其特征是易燃材料是棉纸卷成高2.5mm的纸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拉着烟卷,其特征是切口处有发火条穿过并顺敷在纸筒内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拉着烟卷,其特征是发火帽套装在并粘牢在烟卷一端,发火条应夹在烟卷和发火帽纸筒中间而且发火条不能粘死。
专利摘要一种新型点燃器具与烟卷结合而成的一拉着烟卷,它能使吸烟者不携带点火器具。它由发火帽套装在烟卷上而成,发火帽由帽体,发火条,易燃材料构成。帽体上有火柴头药,发火条上有火柴皮药。吸烟时将一拉着烟卷叼在嘴上,突然拉动发火条就能点燃烟卷。这可以方便吸烟者,降低吸烟成本。并且还具有防风、防抖、可靠性高,安全等特点。
文档编号A24D1/00GK2248458SQ952218
公开日1997年3月5日 申请日期1995年9月19日 优先权日1995年9月19日
发明者聂国权 申请人:聂国权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