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手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07518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发光手杖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发光手杖,尤指一种可令手杖柱体于选定局部或整支发出透光或闪烁光亮效果的发光手杖设计。
常见的手杖或拐杖,一般均只讲究其材质选料和造型设计,通常以木头、塑胶、金属质等材料者最为常见,手杖或拐杖的用途,并不限于老人或伤残者使用,包括陪衬装饰、说明指示或作为仪杖等使用,其差别仅在于手杖或拐杖的外观或头端部适当变化。其主要缺陷在于由于多数手杖或拐杖呈不透光设计,特别是对老人或残疾者所使用的拐杖,因其行动不便致行进缓慢,于行走中或跨越马路时,由于其不具有显著特性,故不足以提供较为安全的警示保护,造成使用较不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手杖,其是在手杖柱体内置入一个以上的电池座和发光元件,并于电池座与发光元件之间设置一组开关控制发光元件的导通启闭,令手杖可于选定局部或整支发出透光或闪烁光亮效果,克服现有技术的弊端,达到极佳安全警示和使用安全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手杖,其控制电池座与发光元件启闭的开关设成触动开关,直接隐藏设于手杖的底瑞,通过手杖与地面的顶持接触而控制发光元件的导通启闭,达到使用方便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第三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发光手杖,在手杖柱体上开设相通的具有多数面多角的导光内孔,使发光元件的光源经导光内孔的传送及其光源折射作用,以令手杖发光,达到增强其光亮效果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发光手杖,包括手杖柱体,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是透光结构,在手杖柱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电池座、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及控制开关;该电池座埋设于该手杖柱体的选定处,或承设于该手杖柱体呈分段组接的衔接中空部;该发光元件为灯泡或发光二极管,其与电池座连接;该控制开关设于该手杖柱体的选定位置处,与该电池座连接。
该手杖柱体是包括握持部、中间柱体、中继接头及下杆体的分段组接构造,该中继接头将握持部与中间柱体及下杆体连接结合成一完整手杖柱体。该握持部、中继接头、中间柱体及下杆体为螺合、粘接或嵌合的连接方式结合。该控制开关设于该中继接头处。该控制开关为按压开关、薄膜开关或切换开关。该手杖柱体的内部设有选定延伸程度并相通的导光内孔。该手杖柱体的握持部、中间柱体及下杆体的内部均开设呈相通的导光内孔。该手杖柱体与呈垂直连接的握持部开设相通交会的导光内孔。该导光内孔是具有多数面的多角内孔。该手杖柱体的电池座设有并联或串联设置的发音器。该控制开关为活动设于手杖或下杆体底端的触动开关。该触动开关是锁盖与套筒的锁合而活动固定于手杖或下杆体的底端。该触动开关与锁盖或套筒之间套置一弹性元件。该弹性元件为弹簧或弹性垫片。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优点是具有极佳安全警示和使用安全方便的功效。
以下配合较佳实施例和附图详细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要部件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局部剖面示意图。
图4是图3的A-A剖视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呈未导通状态的示意图。
图6是图5呈导通状态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3的示意图。
实施例1参阅
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发光手杖包括在手杖柱体1内设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电池座2、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发光元件3及一组控制开关4构成。
手杖柱体1是透光结构,为一体成型或呈分段组接构造,
图1所示的手杖柱体1是分段组接构成,除呈中空或实心的中间柱体10或10A之外,并包括一握持部11、一中继接头12及一可呈中空或实心的下杆体13,通过中继接头12将握持部11、中间柱体10与下杆体13连接结合成一完整手杖柱体1,其连接结合方式包括螺合、粘接或嵌合等组成形态;电池座2埋设于手杖柱体1的选定处,或承设于中继接头12与握持部11或下杆体13的衔接中空部,其两端可分别供电池21及发光元件3固设,并以导电片22及导线23连接至开关4,控制其启闭;发光元件3为灯泡或发光二极管,是由电池座2供电,以控制开关4控制其启闭;控制开关4设于手杖柱体1的选定位置,或如图3所示设于中继接头12,以控制发光元件3的启闭,控制开关4包括的按压开关、薄膜开关或切换开关等。
如图4所示,上述手杖柱体1是于握持部11、中间柱体10及下杆体13的内部均开设呈相通的导光内孔14,使发光元件3的光源可经该导光内孔14的传送或折射而令整支手杖均呈光亮,进而达到较佳的发光及安全警示效果。
所述的导光内孔14可呈具有多数面的多角内孔,如三角形、五角形、六角形等多数面的多角内孔,令光源投射时可产生更佳的折射作用,以增强手杖的光亮效果;此外,前述与手杖柱体1约呈垂直连接的握持部11亦可开设相同的导光内孔(图中未显示),并恰与手杖柱体1的导光内孔呈相通交会,故光源投射时该握持部11整体亦将呈现发光效果。
通过上述构件组成,即可由手杖柱体1的开关4控制发光元件3的启闭,并视其导光内孔14的延伸程度,而将光源投射至手杖的选定局部或整支均发出透光效果。
上述发光元件3的明灭控制,可通过适当的电路安排或电子元件的依附结合,令其发出闪烁形态的光亮效果,或通过相关电子元件控制使其开关触动时,即可在特定时间内维持发光或闪烁亮光状态,或可进一步于手杖柱体1的电池座2再并联(或串联)设置发音器,以同时能具有声光效果,此种附加或置换设计,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实施例2参阅图5及图6所示,上述用于控制发光元件3启闭明灭的开关4,可由设于手杖的下杆体13底端的触动开关4A取代,使该触动开关4A可活动设于手杖(或下杆体13)底端,通过与地面的直接顶持接触,如图6所示;或不接触,如图5所示,可控制发光元件3的启闭。触动开关4A可由一锁盖131与一套筒132的锁合而活动固定于手杖(或下杆体13)的底端。
实施例3参阅图7所示,上述的触动开关4A,其进一步是于触动开关4A与锁盖131(或套筒132)之间套置一弹性元件133(如弹簧或弹性垫片等弹性元件),使触动开关4A于平时因受弹性元件133顶持而呈常开状态,使用时则因下压触动而开启触动开关4A。
本实用新型的发光手杖设计,其实际应用领域不局限于专供老、弱、疾、残、病者使用,凡包括陪衬装饰性仪杖、说明指示用指引杖、表演用仪杖或其它戏耍杖等,其差异仅是在手杖外观或其头端握持部所作变化运用而已,在此指明。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发光手杖设计,其整体手段运用实属新颖首创,其令手杖可呈现局部或全部透光效果,确具有极佳创造性,足令旁人更加警示注意,故有助于提供老人或残疾者的安全保护作用,具有实用功效。
权利要求1.一种发光手杖,包括手杖柱体,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是透光结构,在手杖柱体内设有至少一个电池座、至少一个发光元件及控制开关;该电池座埋设于该手杖柱体的选定处,或承设于该手杖柱体呈分段组接的衔接中空部;该发光元件为灯泡或发光二极管,其与电池座连接;该控制开关设于该手杖柱体的选定位置处,与该电池座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是包括握持部、中间柱体、中继接头及下杆体的分段组接构造,该中继接头将握持部与中间柱体及下杆体连接结合成一完整手杖柱体。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握持部、中间柱体、中继接头及下杆体为螺合、粘接或嵌合的连接方式结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开关设于该中继接头处。
5.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开关为按压开关、薄膜开关或切换开关。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的内部设有选定延伸程度并相通的导光内孔。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的握持部、中间柱体及下杆体的内部均开设呈相通的导光内孔。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与呈垂直连接的握持部开设相通交会的导光内孔。
9.如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导光内孔是具有多数面的多角内孔。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手杖柱体的电池座设有并联或串联设置的发音器。
11.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控制开关为活动设于手杖或下杆体底端的触动开关。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触动开关是锁盖与套筒的锁合而活动固定于手杖或下杆体的底端。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触动开关与锁盖或套筒之间套置一弹性元件。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发光手杖,其特征在于该弹性元件为弹簧或弹性垫片。
专利摘要一种发光手杖,在透光手杖柱体内置设一个以上的发光元件和电池座,电池座与发光元件的导通启闭是由一组设于手杖选定位置或设于手杖底端的开关控制,通过手杖与地面顶持接触而控制开关的启闭,令手杖可于选定局部或整支发出透光或闪烁光亮的效果;手杖柱体并可开设相通的导光内孔,使发光元件的光源经导光内孔的传送或折射令整支手杖均呈光亮或闪烁光亮效果,达到安全警示及使用安全的目的。
文档编号A45B3/00GK2486006SQ01223850
公开日2002年4月17日 申请日期2001年5月16日 优先权日2001年5月16日
发明者高玉儒 申请人:高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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