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6863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穿着于身体表面的物品,更具体而言是指一种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
背景技术
穿着于身体表面各物品包括鞋子、衣服、帽子等日常生活用品。上述物品除了可保护身体、避免身体受外物伤害以及美观效果之外,为了增进使用上的安全性或娱乐效果,更有制造者在鞋子或衣服上增设可发光或反光的设计。而习知用以在鞋子或者衣服上产生发光效果的技术,大体上可区分为反光及发光二大类。就反光的技术而言,主要是利用反光片或反先膜等构件来反射光线,藉以引起他人的注意。由于反光设计在使用各性质上较为被动,必须有光线照射于其上才可反光,因此,实用性较差。而就发光的技术而言,由于是主动发射出光线,因此,实用性、安全性比反光结构更好,其技术大多是利用发光二极管LED或其他发光器来发射光线,而发光二极管LED或其他发光器发射光线所需的电是来自于电池等电源供应装置。因此,习知可发光的设计其构件至少含LED、发光器、电源供应装置,以及连接LED、发光器及电源供应装置的线路等。虽然,上述利用发光二极管LED或其他发光器来主动发光的设计其实用性、安全性比反光结构好,但另一方面,其构件却较为繁杂,必然提高鞋子或衣服的价格,甚至,因为电路设计十分复杂,常会发生故障,无法满足大多数民众的需求。
再者,进一步而言,使用者并不需要其所穿着的鞋子或衣服可随时发光,通常是仅须于特定的时间或场合产生发光的效果即可,而如前述的各该专利,若再搭配用以调整发光装置发光时机的构件、装置,将使得整体构件更为复杂,反而使前述的缺点更为明显。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其凭借简单构件及设计即可达成使穿戴物主动发光的效果,而且,其可随使用者的需求轻易地调整为发光或不发光的使用状态,可解决上述习知的缺点。
为达成前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其包括有一穿戴物本体,其特征在于其设有若干固定部,以预定的排列方式布设于该穿戴物本体表面;若干发光件,凭借特定的固定部定位于该穿戴物本体表面的适当位置,各发光件凭借内部所容置的不同化学药剂混合产生化学变化而可发出可见光。
该穿戴物本体可以是鞋子、衣服、帽子;该发光件可呈棒状;该固定部具有预定柔软度的套环,各该固定部是贯穿于穿戴物本体上;各该固定部可以是挂勾;各该固定部可以是凹设于穿戴物本体上,各该发光件可以是嵌置于固定部上。
藉此,穿着该穿戴物的人可随意将发光件设置于预定各固定部上,进而组成特定的图案或文字,可凭借主动发光的发光件于黑暗环境中散发出特定图案或文字的光芒而吸引旁观者的目光。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又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再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及部份放大图;图5是本实用新型又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图6是本实用新型再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组合图。
符号说明10...穿戴物12...穿戴物本体 14...固定部16...发光件20...穿戴物 21...穿戴物本体22、24...固定部26...发光件 30...穿戴物32...固定部34...发光件 40...穿戴物42...发光件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首先,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穿戴物10,包含有一穿戴物本体12,是一鞋子;多数柔软的固定部14,是预定内径的套环,以车缝或其他黏结的方式布设于该穿戴物本体12表面;数个发光件16,是习知可维持发光效果一段时间的发光条,具适当的长度及挠性,其主要是利用内部所分开容置的二化学药剂(如草酸溶液及过氧化氢溶液)混合后产生化学变化而发出可见光,穿置于各该固定部14上而定位于该穿戴物本体12表面,而且,各该发光件16的外径略大于固定部14的内径,可紧密地穿置于固定部14上而不会轻易脱落。
藉此,各该发光件16可即构成如图所示的图案。如此一来,当穿着该穿戴物10的使用者处于舞会等黑暗的环境中时,即可产生强烈吸引周遭人们目光或者娱乐的效果。
而当使用场合不需该穿戴物10产生发光的效果或各该发光件16所发出的光线已减弱时,使用者也可轻易地将各该发光件16抽出,或再将全新的发光件16固定于各该固定部14上而持续产生发光的效果,调整、变化的方式十分方便。因此,本实用新型该穿戴物10不仅凭借简单的构造即可产生有效的发光效果,而且,其使用方式更可随使用者需求自行弹性调整,而更符合大多数民众的需求。
此外,各该固定部14的外观形状也可设计为多样的造型或于表面涂布特殊的颜色,不仅具备固定发光件16的功能,更具有增益该穿着物本体12美观的效果,进而可促进消费者购买的欲望。
当然,使用者也可改变将发光件16固定于固定部14上的方式,如图2所示,使各该发光件16可构成如AN的文字图形。
如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部14也可为挂勾。
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的穿戴物20,其也是鞋子,该穿戴物20与上述穿戴物10不同之处在于其穿戴物本体21上所设的固定部22、24是沿鞋底周侧延伸的凹槽及贯穿于鞋底的穿孔,而且,各凹槽开口端的宽度小于内端的宽度及发光件26的外径,使发光件26嵌入各该固定部22时不会脱出。鞋底具有弹性,所以,发光件26可自凹槽的开口端挤入凹槽内部。
如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该穿戴物30也可以是衣服,各该固定部32及发光件34也可以如前所述的方式设置于该穿戴物30表面。因此,当使用者的身体及脚部同时穿着该穿戴物30时,更可发挥本实用新型前述的特色及效果。
当然,如图6所示,该穿戴物40也可以是帽子,而其发光件42可组成如A的文字图形。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构造简单,不但具备主动发光、吸引别人目光的效果,而且,使用方式可随使用者的需求任意变化。
必须一提的是,本实用新型中各该固定作并不以上述的型式为限,其只需可将发光件固定于穿戴物本体上(如以公、母黏扣带搭配构成),即符合本实用新型的需求。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其包括有一穿戴物本体,其特征在于其设有若干固定部,以预定的排列方式布设于该穿戴物本体表面;若干发光件,凭借特定的固定部定位于该穿戴物本体表面的适当位置,各发光件凭借内部所容置的不同化学药剂混合产生化学变化而可发出可见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该穿戴物本体为鞋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该穿戴物本体为衣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该穿戴物本体为帽子。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该发光件呈棒状。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该固定部具有预定柔软度的套环。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各该固定部是贯穿于穿戴物本体上。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各该固定部是挂勾。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各该固定部是凹设于穿戴物本体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穿戴物,其特征在于各该发光件是嵌置于固定部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发光效果的穿戴物,其包括有一穿戴物本体,其特征在于:其设有若干固定部,以预定的排列方式布设于该穿戴物本体表面;若干发光件,凭借特定的固定部定位于该穿戴物本体表面的适当位置,各发光件凭借内部所容置的不同化学药剂混合产生化学变化而可发出可见光,本实用新型可凭借主动发光的发光件产生吸引黑暗环境中旁观者目光的效果,该穿戴物本体可为鞋子、衣服或帽子等穿着于身体表面的物品。
文档编号A42B1/24GK2519610SQ012660
公开日2002年11月6日 申请日期2001年11月5日 优先权日2001年11月5日
发明者徐义权 申请人:徐义权, 林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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