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鞋,尤其是滑雪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19388阅读:88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运动鞋,尤其是滑雪鞋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如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运动鞋,尤其是滑雪鞋。
背景技术
对于许多现代运动形式,如高山滑雪、长跑、速度滑冰、滚轴溜冰等,目前使用由刚性的、牢固的材料制成的运动鞋,它们在脚趾和足跟区域通过一些连接件拼接,连接件一般组合在鞋底中,因此通过机械部件、如滑雪板连接体可以实现一个稳定的且对应于运动形式的与运动器械如滑雪板的功能连接。
这种鞋一般由一个包围脚的护壳以及一个底板所组成。这两个单元或者可以是一体的、例如在注塑工艺中制造,或者对于多块工艺机械地、例如通过螺栓连接、铆接、粘接或类似方法相互连接。在滑雪鞋中,一般底板与护壳相互间相对于其纵轴线对称地构成。即,在舒适放松的站立方式情况下,健康人脚的自然V形位置被强制成一种在滑雪板上的平行导引,由此在用滑雪板边缘滑雪时导致膝关节中的扭转,相应地使负荷方向不再沿骨骼轴线、大腿和小腿精确地直线延伸,而是通过一个拐角,由此可能产生膝盖损伤和疲劳现象,但还不能最佳地保证滑雪的进行。
图2示出一个常见的鞋,它具有对称的护壳1结构,其中底板的对称轴线和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SX相互重合。可以明显看出,鱼际重心BS位于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SX与滑雪板3的外棱边Ka之间。
这种结构在外棱边上造成所不期望的压力。
为了改进这个问题,由EP 0 634 900 B1建议了一种鞋结构,其中足跟中心与容纳大脚趾的鞋底拱形之间的连接线平行于滑雪板的运动方向延伸。但是在这种形式的滑雪鞋结构中,由鱼际轴线中心点定义的鱼际重心同样位于滑雪板纵轴线与滑雪板外棱边之间,如同在具有对称结构的滑雪鞋的一般情况一样。由此产生对于滑雪相反的特性,因为通过这个鱼际重心位置,剧烈的压力施加到滑雪板的外棱边上并且这个压力反作用于所期望的滑雪板运动方向。
通过DE 41 38 801 A和DE 43 03 189 A已知一些具有一个护壳和一个鞋底的滑雪鞋,其中,护壳与鞋底形成一个角度。在此足跟位于滑雪板中心和中间的滑雪板内棱边内部。在这种已知的滑雪鞋中,尤其是在高山滑雪时,在滑雪者引入的转弯动作时,尤其是当顺谷滑雪用滑雪板内棱边滑雪时,会产生困难,因为没有考虑到鱼际重心的位置。由于在鱼际区域内神经链(Nervenstrnge)汇集在一起,来自生物机械学的重心的鱼际重心对于引入运动、尤其是滑雪者的转向运动具有特殊的意义。

发明内容
按照本发明,通过权利要求1特征部分所述的特征将解决在上述形式的运动鞋中存在的这种问题。
已经证实,当鱼际重心位于滑雪板纵轴线与滑雪板外棱边之间时,所引入的作用力刚好在与导入转向动作时用滑雪板边缘滑雪的相反的方向上,这造成反应滞后和不良滑行特性。
通过权利要求2的措施,加速导入转向动作,由此对于高速运动特别有利。


下面借助于附图详细描述本发明。附图中图1健康人的脚印,和图3按照本发明的运动鞋的一个实施例,其中,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示出按照图2的已知运动鞋并且标出按照本发明的运动鞋的对称轴线S1。
具体实施例方式
在图1中Y表示鱼际轴线,它在鱼际外侧以点BA为界而在鱼际内侧以点BI为界。BS表示鱼际重心,它位于线段BA-BI的中心。
在图3中SX表示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它与鞋的底板的对称轴线S2重合,由此保证保留滑雪板连接的完善功能。
所述护壳1的对称轴线S1相对于底板2的对称轴线S2旋转一个角度α,使足跟中心位于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SX与滑雪板3的内棱边Ki之间。
所述轴线S1还以一个尺寸z在脚趾区域内向内错置,由此使鱼际重心BS位于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SX上。
这种结构产生一种特别易协调的滑行特性。
如果加大尺寸z,则鱼际重心BS更多地向滑雪板3的内棱边Ki方向上移动。因此更直接地导入转向动作,该转向动作尤其在高速运动中具有优点。
权利要求
1.一种运动鞋,尤其是滑雪鞋,它可以与一个在地面上可移动的运动器械连接,并具有一个护壳以及一个底板,其中所述护壳(1)的对称轴线(S1)相对于底板的对称轴线(S2)旋转一个角度α,其特征在于,鱼际轴线的中心点位于运动器械的纵轴线上或者位于运动器械的纵轴线与滑雪板内棱边之间,并且足跟中心位于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SX)与滑雪板(3)的内棱边(Ki)之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运动鞋,其特征在于,所述护壳(1)的对称轴线(S1)在脚趾区域内以一个尺寸(z)在脚趾区域内向内错置。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运动鞋,尤其是滑雪鞋,它可以与一个在地面上可移动的运动器械连接,并具有一个护壳以及一个底板,其中所述护壳(1)的对称轴线(S1)相对于底板的对称轴线(S2)旋转一个角度α,使得足跟中心位于滑雪板(3)的对称轴线(SX)与滑雪板(3)的内棱边(Ki)之间。
文档编号A43B5/04GK1642452SQ03806974
公开日2005年7月20日 申请日期2003年3月25日 优先权日2002年3月26日
发明者约翰·莱特纳 申请人:Aulei莱特纳及奥尔无限责任贸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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