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23120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有关一种伞骨结构,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
背景技术
以公知的伞具而言,损坏性最高的情形,即在于高风阻下,所产生瞬间伞具反翻造成伞骨折损、变形等问题;且,此等问题长久以来,一直是公知伞具贯有的通病,此一通病缺失则可由图1的剖析彻底明了以图1所示为公知的伞骨基本构造(以自动伞为例),主要以伞主骨A1上,套设一滑动扣合装置A2,通过该滑动扣合装置A2上下滑动,即可带动于次撑骨A3,并以次撑骨A3推撑于撑骨A4,而撑骨A4再开展于每一伞歧骨A5,进而形成为一伞状态样的构体;明了在公知伞具的基本构造后,请注意由于公知伞具的伞歧骨A5尺寸较细,除需开展并撑合于整个伞布面外,也是承受最大受风阻力面,故该等的歧骨A5及与撑骨A5间,所形成的枢接支点A6,往往成为其破坏的中心重点;一旦瞬间风阻所造成伞具反翻,其歧骨A5折损、变形或是支点折断、脱落乃是不可避免的问题;且,此等严重影响伞具寿命的通病,长久以来不但困扰使用者,也是制伞业界心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依本实用新型设计目的要旨在于为提升伞具于受强风阻力下,除具有高抗强度外,并可利用伞歧骨与伞撑骨间所连接的连动撑杆关连特性,即可使伞歧骨、伞面及伞撑骨三者,形成有效的支点及距离变化,特别是在支点与距离变化所转换成高弹性的特性型态,即能有效强化伞具的抗风阻性及使伞具达到最佳的抗翻暨保护伞具歧骨不受反翻而损坏两大特能。
如此,除可使伞具于长久使用后,仍能保持其应有的伞体状态样外(不易变形),并得因歧骨支点的应力增强进而延长伞具使用寿命及实用效能。其结构主要诉求于伞歧骨、伞撑骨及所加设的撑杆三者间的结构组成及连动的关系;其中位于每一伞歧骨中段位置上设一适长的撑杆,并使该撑杆的一端枢合于伞歧骨的蝶扣上,另一端则与伞撑骨的前端枢接,形成活动性的连杆结构;依照此结构设计,其中的撑杆除能成为伞歧骨中段位置的补强杆外,与撑骨间枢接支点的承力也具缓解的效果,且伞歧骨、伞撑骨与撑杆三者间所形成的连动关系,即能有效影响整个伞面的受风阻力;对于正面风阻而言,则具有强化歧骨与撑骨间的抗风阻力;以反面风阻而言,则因整个伞面具有高弹性抗阻的效能,即可使撑杆得以缓解于伞具反翻的瞬间受力,不会轻易折损于伞歧骨外,并可以较小的施力,即可将反翻的伞具快速复回伞状态样的特能。
缘是,本实用新型乃提供一种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其以最简单的连动结构,即可解决公知伞具的通病,除能强化抗风阻及有效防止伞具反翻的弊端外,更衍具整体伞具歧骨与撑骨间的连动性,以有效强化支点应力及缓解瞬间风阻力道;尤其是指本案在设计上其撑杆不论是伞具呈开展或是缩合状态下,均与歧骨保持一吻密的配合,绝不造成连动性的阻力及干扰情形,同时无有观瞻上的缺失;其优点容下归纳表述1、利用本实用新型的撑杆与伞歧骨与撑骨间,即可形成最佳的支点暨距离变化,利用此支点暨距离变化,进而与伞歧骨本具的弹力,即可转换呈高抗弹力的特征,使伞面增具抗风阻力的弹性效果;换言之,在容许承受的风阻下,其风力所导致的状况,只限于撑杆拉伸的连动而已,并可以瞬间方式缓解于风阻力,形成伞具强力抗翻的优良能力。
2、延由第1点所述,若风阻力超过于所能承受范围时,本案伞具除能在同一时间下,瞬间拉伸连动于撑杆外,并于此时改变其支点,形成省力的连杆动作,除能使伞具完全反翻机率大幅降低外,并得以较小的施力,可将已反翻的伞具快速复原回伞状态样的特能,且也不伤及伞骨的优势。
3、在正常使用的状况下,该撑杆以吻密配合于歧骨的下方,除能强化(并具缓解)于歧骨呈具伞形的撑力外,并可通过此强化的撑力,衍具歧骨变形率降低,以求长期使用后,仍能保持伞具优美的伞状型态外观。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不但已改良公知伞具缺失,更由其结构的设计,衍具更丰富的附加特有效能,为使贵审查员能对本实用新型的精神、特征及其结构特性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将配合最佳实施例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图1为公知的伞骨的基本构造暨其反翻的动作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最佳伞骨的构造暨其抗反翻的动作放大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伞骨于收合状态的结构示意图;图4为本实用新型伞具的歧骨、撑杆及撑骨三者间的连接关系及其抗翻的动作示意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有关于圆式伞歧骨、撑杆及撑骨三者间的连接结构暨其抗翻的动作示意图。
图号说明10、伞具1、伞歧骨11、蝶扣2、伞撑骨3、撑杆31、撑杆一端
32、撑杆另一端1-1、圆式歧骨3-1、撑杆3-2、条槽状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请参阅图2、图3所示,本案创作结构主要诉求于伞歧骨1、伞撑骨2及所加设的撑杆3三者间的结构组成及连动的关系;其中位于每一伞歧骨1中段位置上设具一适长的撑杆3,并使该撑杆3的一端31枢合于伞歧骨的蝶扣11上,另一端32则与伞撑骨2的前端枢接,形成为活动性的连杆结构;而所装设的撑杆3,不论是伞具10呈开展或是缩合状态下,均吻密配合于歧骨1的下方,绝不造成连动性上的阻力及干扰情形,除能强化歧骨1呈具伞形的撑力外,更衍具因歧骨1变形率大幅降低,进而使得伞具1经长期使用后,仍能保持其优美的伞状型态外观。
请续配合图4所示,撑杆3的配设,除能成为伞歧骨1中段位置补强效果外,其与撑骨2间枢接支点的承力也具缓解的效果,且伞歧骨1、伞撑骨2与撑杆3三者间,所形成的连动关系,即影响整个伞具面的受风阻力,若是,伞具10在容许承受风阻的范围内,其风阻所导致的伞具10状况,只限于撑杆3拉伸的连动而已,并可以瞬间方式缓解于风阻力,使伞具10具有高弹力强度的抗翻能力(如图2及图4下方图面所示);若是,风阻力超过伞具10所能承受范围时,本案伞具除能于同一时间下,瞬间拉伸连动于撑杆3外,并于此时改变其支点形成省力的连杆动作,除能使伞具10完全反翻的机率大幅降低外,并得以较小的施力,即可将反翻的伞具10快速复原回原伞状态的特能。
此外,在本案图4与图5所示,分别为ㄇ型歧骨1及圆式歧骨1-1所适用的不同状态结构,其中图4的ㄇ型歧骨1,其撑杆3可藏合于ㄇ型歧骨1内,形成吻密配合暨连动的结构样态;而图5的圆式歧骨1-1其撑杆3-1,则可呈具条槽状3-2,以能供圆式歧骨1-1吻密配合并具连动的结构样态。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确为一预期可成的高等结构创作,以简单的结构达成全效进步暨新颖性的要件,乃为本实用新型最重要的优点;故本实用新型诚然已符合专利法的改良精神,于此,故依法提请新型专利的申请,谨祈贵审查员能一秉鼓励国人努力研究创作、改良的精神,于详审慎查后早日赐与本案应有的保障,实感德便为祷。
权利要求1.一种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其中,该结构主要包含伞歧骨、伞撑骨,其特征在于每一伞歧骨的中段位置上,设置一适长的撑杆,并使该撑杆的一端枢合于伞歧骨的蝶扣上,另一端则与伞撑骨的前端枢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其特征在于该伞歧骨为可容置撑杆的ㄇ型歧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其特征在于该伞歧骨为圆式歧骨,该撑杆呈供圆式歧骨吻密配合并具连动的条槽状。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辅助性的防翻伞骨结构,包括伞歧骨、伞撑骨,其主要是在每一伞歧骨的中段位置上,设置一适长的撑杆,并使该撑杆的一端枢合于伞岐骨的蝶扣上,另一端则与伞撑骨的前端枢接。其具有强化整体伞具歧骨能防止伞具于受风阻力造成反翻损,同时再给予伞歧骨一强力性支点距离,使其在超大风阻以瞬间反翻之际,亦因支点距离的改变,达到保护歧骨不反翻受损的效果,使得伞具兼具强力抗翻且保护伞具歧骨不因反翻而受损两大优点。
文档编号A45B25/00GK2660965SQ20032010310
公开日2004年12月8日 申请日期2003年11月6日 优先权日2003年11月6日
发明者王茂盛 申请人:王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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