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视窗的化妆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7917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带有视窗的化妆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关于一种化妆盒的设计,特别是一种盒盖上具有透光视窗的化妆盒。
背景技术
一般化妆盒在设计上,大都包括底座、安装在底座上的粉盘,盒盖,使用时只要打开盒盖即可取用粉盘上的化妆品。这些传统的化妆盒的盒盖通常是采用不透光的塑料材料一体成型,然后在盒盖的内侧安装镜片,这些化妆盒虽然外形美观,但由于盒盖为不透光材料,当盒盖盖在底座上时,位于底座上的粉盘无论装填化妆品的色彩如何鲜艳,都会因盒盖的盖合而无法显现。
此种虽然具有保护化妆品的作用,但是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为了使化妆品的色彩显露在外,通常会将盒盖打开,造成化妆品在摆饰的过程容易沾附灰尘。而且即使打开盒盖让化妆品的色彩搭配显露在外,整个化妆盒所展现的视觉效果,也仅限于化妆品原有的色彩搭配,并无法让化妆盒呈现不同的视觉变化。因此如何改善现有的化妆盒的盒盖,使得盒盖在盖合时,粉盘上的色彩搭配得以显露在外,同时增进化妆盒耀眼、绚丽的视觉感受,成为化妆盒设计人员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当盒盖位于盖合位置时,仍可透视内部装填的化妆品,而且可以呈现绚丽视感的具有绚丽效果的视窗的化妆盒。
本实用新型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包括底座、可盖合底座的盒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上设有透光视窗,所述透光视窗包括一个顶面、一个平透光部、一个倾斜透光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平透光部、倾斜透光部位于盒盖的内侧,所述平透光部所在平面低于盒盖内表面。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盒盖上设置透光视窗,一方面视窗可以展示盒内化妆品,另一方面由于本实用新型的透光视窗包括平透光部、倾斜透光部,平透光部与倾斜透光部折射角度的不同,从而使得化妆盒从外观上得以展现绚丽的视觉效果。


图1是本实用新型化妆盒盒盖打开状态立体图;图2是图1实施例的侧面剖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化妆盒盒盖盖合状态立体图;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图2、图3,本实用新型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包括底座1、可盖合底座的盒盖2,所述盒盖上设有透光视窗,所述透光视窗包括一个顶面3、一个平透光部4、一个倾斜透光部5。
所述倾斜透光部5围绕平透光部4设置。所述平透光部4的面积比顶面3的面积小。这样在光线从化妆盒外部射入时,通过平透光部4与倾斜透光部4的反射与折射,从而使透光视窗在不同角度观看时产生绚丽的视觉效果。
所述平透光部4、倾斜透光部5位于盒盖的内侧,所述平透光部4所在平面低于盒盖内表面6。
所述的透光视窗的顶面3还可以低于盒盖的外表面7。使整个透光视窗呈现凹陷的效果。所述透光视窗可以为圆形,还可为方形或其他形状。
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根据需要在盒盖内侧安装化妆镜,以方便使用者使用。
底座1设有可填装化妆品的内腔8,所述内腔8的位置与盒盖的透光视窗的位置相对应。所述内腔可以直接填装化妆品,也可以在内腔安装粉盘,然后将化妆品装填在粉盘内。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内腔8的数量,所述的透光视窗的数量与内腔的数量一致,且两者的位置互相对应,为了增进化妆盒色彩的变化性,装填在内腔8上的化妆品的颜色可以相互搭配,这样整个化妆盒在装填不同颜色的化妆品时,将呈现五彩斑斓的绚丽的色彩。
权利要求1.一种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包括底座、可盖合底座的盒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上设有透光视窗,所述透光视窗包括一个顶面、一个平透光部、一个倾斜透光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倾斜透光部围绕平透光部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透光部、倾斜透光部位于盒盖的内侧,所述平透光部所在平面低于盒盖内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透光部的面积比顶面的面积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光视窗的顶面低于盒盖的外表面。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光视窗为正方形。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透光视窗为圆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其特征在于,底座设有可填装化妆品的内腔,所述内腔的位置与盒盖的透光视窗的位置相对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有视窗的化妆盒,包括底座、可盖合底座的盒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盒盖上设有透光视窗,所述透光视窗包括一个顶面、一个平透光部、一个倾斜透光部。由于平透光部与倾斜透光部折射角度不同,使得化妆盒能够由外观透视装填化妆品的颜色,同时化妆品可以因观看角度不同展现绚丽的视觉效果。
文档编号A45D33/22GK2733983SQ2004201076
公开日2005年10月19日 申请日期2004年11月2日 优先权日2004年11月2日
发明者沈建宏 申请人:上海巴黎蒂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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