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其上设有上压柄(10)、下压柄(1)及嵌销(9)。其特征在于:嵌销(9)底端承持体(6)上方圆杆(7)对称中线MN两侧设置有上下两个齿状突起物(4)和(5)之间,下突起物(5)与承持体(6)之间都留有一宽度略大于下压板(2)厚度的窄缝(12);下压柄(1)下压板(2)上的穿孔(12)上设有一个可让嵌销(9)圆杆(7)上的齿状突起物(4)和(5)刚可顺利穿过缺口(11)。这样一来,嵌销(9)就可能穿于下压柄(1)下压板(2)的穿孔(12)和下压板(2)上带有缺口(11)的穿孔(12)中钩持住上压柄(10)上的横条,构成一个嵌销(9)不会脱出的指甲钳。
【专利说明】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
【背景技术】
[0002]指甲钳能快捷、方便、省力地剪切指甲,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虽然指甲钳的形状千姿百态,但其基本的结构形式都大同小异,惊人的相似。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其嵌销都存在被弹出丢失的情况,因其体积小,难以寻觅,造成不可继续使用的局面,十分可惜。虽然目前有《可防嵌销被弹出的指甲钳》的出现,但仍然存在有嵌销被弹出的几率,虽然此几率极小,但却不可避免。
实用新型内容
[0003]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其上设有上下压柄及嵌销。其特征在于:嵌销底端承持体上方的圆杆对称中线两侧设置有上下两个齿状突起物,此两个突起之间,下突起物与承持体之间都留有一窄缝;下压柄下压板的穿孔上设有一个可以让嵌销圆杆上的齿状突起物刚可顺利穿过的缺口。这样一来,嵌销就能穿于下压柄下压板上的穿孔和下压板上带有缺口的穿孔中并钩持往上压柄上的横条,构成一个不会脱出的指甲钳。由于有了两个突起物的设置,下压板被锁定在嵌销圆杆承持体与下突起物之间的窄缝中,嵌销与下压板之间就有了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即使下突起物从下压板缺口中脱出,上突起物仍可阻止嵌销的脱出,指甲钳的安全性仍可得到保证。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4]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其中:
[0005]图1为本实用新型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主视图;
[0006]图2-1是图1所示指甲钳下压柄的主视图;
[0007]图2-2为图2-1所示下压柄的仰视图;
[0008]图3-1是图1所示指甲钳嵌销放大示意图;
[0009]图3-2是图3-1所不嵌销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0]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其上设有上压柄(10)、下压柄(I)及嵌销(9)。其特征在于:嵌销(9)底端承持体(6)上方圆杆(7)对称中线MN两侧设置有上下两个齿状突起物(4)和(5)之间,下突起物(5)与承持体(6)之间都留有一宽度略大于下压板(2)厚度的窄缝(12);下压柄(I)下压板(2)上的穿孔(12)上设有一个可让嵌销(9)圆杆(7)上的齿状突起物⑷和(5)刚可顺利穿过缺口(11)。这样一来,嵌销(9)就可能穿于下压柄⑴下压板⑵的穿孔(12)和下压板(2)上带有缺口(11)的穿孔(12)中钩持住上压柄(10)上的横条,构成一个嵌销(9)不会脱出的指甲钳。由于有了两个突起物(4)、(5)的设置,下压板(2)被锁定在嵌销(9)圆杆(7)承持体(6)与下突起物(5)之间的窄缝(12)中,嵌销(9)与下压板(2)之间就有了一种互相制约的关系,即使下突起物
(5)从下压板(2)缺口(11)中脱出,上突起物(4)仍然可阻止嵌销(9)的脱出,指甲钳的安全性就可以得到保证。
[00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嵌销(9)上的突起物(4)和(5)为齿状或三菱锥状,下压柄(I)上穿孔(12)的缺口(11)形状则为方形或尖角形。
【权利要求】
1.一种嵌销不会脱出的指甲钳,其上设有上压柄(10)、下压柄(I)及嵌销(9);其特征在于:嵌销(9)底端承持体(6)上方圆杆(7)对称中线MN两侧设置有上下两个齿状突起物(4)和(5)之间,下突起物(5)与承持体(6)之间都留有一宽度略大于下压板(2)厚度的窄缝(12);下压柄⑴下压板(2)上的穿孔(12)上设有一个可让嵌销(9)圆杆(7)上的齿状突起物(4)和(5)刚可顺利穿过缺口(11);这样一来,嵌销(9)就可能穿于下压柄(I)下压板(2)的穿孔(12)和下压板(2)上带有缺口(11)的穿孔(12)中钩持住上压柄(10)上的横条,构成一个嵌销(9)不会脱出的指甲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指甲钳,其特征在于:所述嵌销(9)上设置的突起物(4)和(5)为齿状或三菱锥状,下压板⑵的穿孔(12)上的缺口(11)为方形或尖角形。
【文档编号】A45D29/02GK204070988SQ201420406984
【公开日】2015年1月7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23日 优先权日:2014年7月23日
【发明者】米珺瑶, 葛居娜, 张坤 申请人:米珺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