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盗伞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8024阅读:193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盗伞头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伞具的零部件,尤其涉及的是一种防盗伞头。



背景技术:

伞是生活中最常用生活用品,一般用来遮挡阳光或雨。在雨天时,使用过后的伞具一般直接放置在统一的公共置伞区,雨伞容易被盗或错拿,给使用者带来不便和经济损失。中国专利公告号CN204949819U,公告日2016.01.13公开了一种防盗伞,伞柄的末端设置有弯曲的把手,伞柄的中部设置有转轴,转轴上活动安装有密码锁,远离转轴端的密码锁上设有锁芯,把手的末端设置有与锁芯向匹配的锁孔。上述防盗伞,采用的是锁芯与锁孔匹配实现防盗功能;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使用者经常发生未解锁扯动密码锁锁芯部位以期取走伞具,或者误操作按钮使锁芯裸露在外,这些情况都大大提高了锁芯变形的几率,降低密码锁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有效保护密码锁锁芯,提高使用寿命的防盗伞头。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一种防盗伞头,包括带有弯头的伞头本体,弯头的顶部设有锁柱;伞头本体上部延伸有一倾斜的铰接座,铰接座铰接有一连接座;连接座通过密码锁连接有一连接杆;密码锁锁芯收容于连接座下部的空腔,密码锁本体收容于连接杆内;连接杆的下部开有与锁柱匹配的锁孔,侧壁还开有供锁盘露出的窗口;连接杆的上部滑动外套于连接座下部的导向段;旋转连接杆使锁孔对准锁柱,使锁芯伸张,连接杆朝锁柱方向位移直至锁柱嵌入锁孔。

优选的,铰接座由两边的侧板和中间的安装槽构成;侧板和连接座上开有销孔,连接座通过销轴和销孔配合铰接于铰接座。

优选的,弯头顶端内侧设有一侧围,当连接杆下部紧贴侧围时,锁孔正好对准锁柱。

优选的,伞头本体、锁柱和铰接座由一体注塑而成。

优选的,伞头本体套有防滑胶套。

优选的,伞头本体还设置有一照明装置。

通过采用上述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密码锁的锁芯至始至终都隐藏在连接座或连接杆的内部空间,避免其直接裸露在外,降低其变形几率,提高锁芯的使用寿命。弯头顶部增加侧围,方便快速准确地将锁孔对准锁柱,提高用户使用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伞头本体的剖视图;

(1、伞头本体;11、弯头;2、锁柱;3、铰接座;31、侧板;32、安装槽;33、销孔;34、销轴;4、连接座;41、空腔;42、导向段;5、连接杆;51、锁孔;52、窗口;6、密码锁; 7、侧围;8、防滑胶套;9、照明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中所 提到的方向用语,例如:上、下、左、右、前或后等,仅是参考说明书附图的方向。因此,使用的方向用语是用来说明并非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防盗伞头,包括带有弯头11的伞头本体1,弯头11的顶部设有锁柱2;伞头本体1上部则延伸出一倾斜的铰接座3;铰接座3铰接有一连接座4;连接座4通过密码锁6连接有一连接杆5;连接杆5的下部开有锁孔51,锁孔51与锁柱2相互匹配。

本防盗伞头中,密码锁锁芯(未示出)收容于连接座4下部的空腔41;密码锁本体(未示出)收容于连接杆5内,锁盘(未示出)由连接杆5侧壁的窗口52露出。连接座4的下部具有外径较小的导向段42,连接杆5的上部外套于连接座4的导向段42,连接杆5的顶部沿导向段42上下滑动,但连接杆5的最顶部不会脱离导向段42。采用上述结构设计,可以保证密码锁锁芯一直被连接座4或连接杆5保护在内,不直接裸露在外,连接座4或连接杆5构成了密码锁锁芯的保护套,降低其变形几率,提高使用寿命。

铰接座3由两边的侧板31和中间的安装槽32构成。侧板31和连接座4上开有销孔33,连接座4通过销轴34和销孔32配合实现铰接于铰接座3,上述结构限定了连接座4的转动方向。

弯头11顶部内侧设有一侧围7,当连接杆5旋转至紧贴侧围7时,锁孔51与锁芯正好相对应,有利于进一步方便快捷地定位连接杆5,简化用户的负担,提高用户的体验感。侧围7不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必要零部件。伞头本体1、锁柱2、铰接座3和侧围7采用一体注塑而成,减少零部件,减轻装配负担,提高生产效率。

本防盗伞头在平常状态下,锁芯为收缩状态,伞面朝下时,连接杆5在重力下自然下垂。锁伞防盗时,旋转连接杆5使锁孔51对准锁柱2,锁芯伸张,推动连接杆5朝锁柱2方向移动直至锁柱2嵌入锁孔51。解锁时,只需按压密码锁按钮(未示出),密码锁锁芯收缩,连接杆5在重力下自然垂下。

伞头本体1套有防滑胶套8,防止手滑造成伞具掉落,又可增加手部舒适感。伞头本体1还设置有一照明装置9,为用户照亮前方的道路,增强夜晚雨天行走的安全性。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不能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凡是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装饰,皆应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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